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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能源規劃應加強系統優化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09 點擊:次
能源發展要有長期眼光,不僅要著眼“十三五”的五年,還要提出長期發展戰略。“十三五”許多能源投資可能解決的是“十三五”以后的問題,所以戰略方向和發展路徑都要考慮能源系統優化,通過長期努力實現結構合理調整,實現綠色低碳轉型。
目前能源領域不是投資不夠,而是投資積極性過高,投資方向優化不夠。能源市場亟待國家合理規劃、行業自律建設、地方優化布局。只有在這樣的治理建設下,才能放手讓市場主體充分發揮積極性。能源系統優化,需做好三個方面的優化:總量合理估算、結構合理調整、時序和空間地域優化。
十八屆五中全會及《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把綠色發展提到很高的位置,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遵循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五大發展理念,制定能源領域的“十三五”規劃,必須處理好幾個關鍵問題。
科學預測今后的能源需求
第一個關鍵問題是需要科學預測今后的能源需求。當前特別需要充分認識“十三五”期間能源需求的重大變化趨勢。“十三五”期間我國能源發展面臨的形勢和“十二五”時期大有區別。“十二五”開始時,我國能源消費雖然在世界金融危機后增速出現波動,但在2008年后國家提出四萬億投資刺激,推著鋼鐵、水泥行業繼續擴張,能源消費仍然維持了幾年快速增長。而近兩年能源消費增速迅速下降,“十三五”期間能源需求將進入低速增長期。
而近兩年重工業的能源消費不升反降,是能源增長速度明顯下降的主要原因。增速從2012年前十年平均8%降到2013年的3.8%、2014年的僅2.2%。從今年煤炭和其他能源增長情況看,預計能源消費總量有可能出現負增長。今年迄今電力增速不到1%,也是非常低的增長形勢。
“十三五”期間,經濟結構必然出現進一步調整,加上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將大幅抑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增長。
從我國經濟發展規律本身來看,未來難以繼續依靠加大投資維持增長。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將不能持續保持高位,投資率有下降的可能。原有的通過擴大外需、增加投資規模,來擴大經濟規模已不可持續。特別是多地“鐵公基”、房地產、工業園區建設包括樓堂館所、政府公用建筑出現大量過剩。這方面的過度投資是寅吃卯糧,擠壓了未來的建設空間。繼續依靠加大投資力度只能降低投資的效益。“十三五”必須改變經濟增長的內容,探索新的增長點。
消費需要逐步成為經濟新的增長點,但是消費內容也需要相應轉型。當前現狀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產業價值分配日益向虛擬經濟傾斜,價值分布不合理,制造業盈利空間不斷被擠壓,相應限制了廣大工薪階層工資進一步提高的空間,也限制了消費的進一步增長。
同時,以住房和汽車等內容拉動消費,使土地資源環境低效過度使用,造成諸多大城市病,房價高企,交通阻塞普遍,需要改變這種結構單一的消費增長模式,抑制大城市的過度擴張。城鎮化需要更多地關注中小城市的發展,關注新農村建設。我國環境生態建設,教育、醫療衛生消費有很大提升空間。倡導新型的綠色低碳消費方式,建設綠色城市和新型的現代農村,不但可以拉動經濟發展,還可以進一步提高能效,推動綠色低碳能源發展。
經濟增長結構合理調整后,鋼鐵、水泥、化工、建材等高耗能產業的需求將大幅下降,能源需求不會像“十一五”、“十二五”期間一樣高速增長。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技術進步、效率提升,生活領域的一次能源需求增速也進一步減少,可以用有限的能源總量增長保障經濟中高速增長。
此外,“十三五”將要開局的現階段,治理空氣污染壓力、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必須低碳發展的壓力都明顯上升,要求能源結構轉型的壓力更大。“十三五”能源行業優化結構、低碳綠色發展會進一步加速。天然氣、核電、水電、風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比例可以進一步提高。而清潔能源比例提高,會使能源系統效率提高,在同樣的終端能源服務需求情形下,一次能源需求總量也會下降。非化石能源都能直接轉換成電力,天然氣的轉換效率也遠遠高于煤炭,由此可以明顯提高能源系統效率,降低一次能源需求總量。
“十三五”的能源需求總量多與少,會直接涉及各種能源的發展需求。能源預測大了,就需要準備更多的能源供應能力,會涉及數以千億計的能源投資是否必要。特別是煤炭和煤電究竟需要多少,現在已經成為緊迫的問題。如果規劃總量過高,就會推著各地繼續投資搞煤炭和煤電的產能,造成巨大的浪費。煤電多出來,就會搞惡性競爭,嚴重擠壓能源結構調整的空間。目前的主要矛盾是很可能出現預測數量過高,而不是過低。煤炭和煤電產能過剩很可能進一步加劇。
抓住加快能源結構調整的難得機會
第二個關鍵問題是,要利用能源供應寬松的機會加快能源結構調整。
綠色低碳是能源的發展方向,在能源供給革命中提出“建立多元供應體系”、“著力發展非煤能源”,在能源技術革命中提出“以綠色低碳為方向”,都強調了能源結構調整。
“十三五”規劃建議充分強調了能源的低碳發展:一是應對氣候變化成為我國能源政策的重要內容;二是順應國際上低碳化能源發展是重要的長期趨勢,也是技術競爭的新方向。
能源低碳化和過去傳統的綠色能源有重要差別,能源低碳化對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有具體限制,對能源結構調整有更明確要求。在化石能源中,煤炭的碳強度最高,石油其次,天然氣較低。同樣的使用效率下,天然氣碳排放比煤炭低約60%,考慮使用效率,天然氣比煤炭的碳排放可以低一倍。天然氣利用效率一般明顯高于煤炭,特別是在分散利用情況下。即使是用于集中發電,天然氣聯合循環使用效率可達55%-60%,煤炭使用效率目前還不到45%。綠色清潔能源更強調化石能源的常規污染物的減排,但煤炭清潔利用即使脫硫脫硝除塵做得很好,但很可能碳排放更多,還是高碳能源。
因此,堅持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不但要解決化石能源清潔利用,也要解決今后能源結構的低碳化問題,有利促進能源結構轉型,推動非化石能源利用。過去由于能源高速增長,非化石能源發展來不及滿足需求,只好依靠煤炭增長?,F在能源總體寬松,我們應該抓住機會,大幅度調整能源結構。不要陷入為煤炭找出路舍不得結構調整的怪圈。
促進能源系統優化
第三個問題是,改革要提高生產率,要促進能源系統優化。
“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加快放開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自然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這里的“放開”主要是指擴大能源領域的準入公平性。放開也不是放棄管理,必要的資質和標準還需要加強。能源領域許多環節的安全性要求很高,必須保障,比如天然氣管道需要資質,沒有資質引發爆炸事故后果很嚴重。電力供應也不能隨便中斷,部分環節技術性壟斷是必要的。只能在加強系統規劃、監管準入條件和加強監管的前提下,才能擴大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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