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平臺“十四五”規劃,服務地方經濟持續發展
重視平臺“十四五”規劃,服務地方經濟持續發展
來源:未知 日期:2020-03-11 點擊:次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新冠疫情撲面而來。2月23日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并強調:強化“六穩”(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舉措,加大政策調節力度,把我國發展的巨大潛力和強大動能充分釋放出來,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
作為地方政府“血脈相通”的“直系”地方國有企業的融資平臺公司(下稱“平臺公司”),在過去二三十年面對各種應急突發、搶險救災、穩經濟、補短板、推進城鎮化發展的進程中發揮了不可磨滅的積極作用。“十三五”和“十四五”交替之際,地方政府及平臺公司各位領導,應充分重視平臺公司“十四五”發展規劃,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六穩”舉措,更好的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自2010年19號文發布,各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臺公司紛紛開始了市場化轉型探索之路,目前主要面臨以下幾個問題:
一、剝離了政府融資職能,需要進一步明確發展定位
隨著政府投融資機制的改革與嚴防地方隱性債務風險,政府融資機制與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平臺公司的融資職能已基本剝離到位。但各類平臺公司的發展定位和目標有待進一步明確,尤其是在如何滿足政策要求,結合政府相關訴求及重點項目的基礎上,平衡“政企關系”。一手抓跟政府的規范合作,一手抓企業的良性發展。
二、國有“四資”(資產、資金、資源、資本)不斷注入,經營能力亟待提升
為支持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后做強做大,進而鼓勵對政府公益行業的投入。近幾年,政府整合了大量的國有“四資”注入平臺公司,然而礙于轉型后自身綜合實力及種種歷史原因,國有資本經營的效果并不理想,亟待明確轉型后平臺公司的商業模式和具體行動路徑,提升“自我造血”的經營能力。
三、債務率過高,歷史債務和政府隱性債務化解壓力大
推動城鎮化進程中基礎設施建設等產生的大量直接債務,政府購買、不規范PPP等諸多模式下產生的政府隱性債務,未納入政府債務系統或雖已納入政府債務系統或財政預算,但是苦于政府財力,并不能實際償還。通過時間換空間(債務展期、滾動)、低息換高息(債務置換)等化債方式治標不治本,短期內的項目收益和公司經營收入要平衡債務化解和公司的長期發展,各地平臺公司債務壓力巨大。
四、協助政府落地“六穩”,迫切要求進一步提高市場化融資能力
特殊時期,平臺公司要主動作為。然而,自國發〔2014〕43號文和新《預算法》以來,地方政府除了發行政府債券,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寄希望緩解地方政府融資壓力的PPP模式,在經歷增加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種種不規范操作后,隨著《財政部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文的出臺和財承負荷將滿而步入“無人問津”的后半程。即便是2020年新增地方專項債券達到3萬億,對于有望突破20萬億的基建(其中“新基建”2020年投資計劃8萬億)投資來講,可謂是“杯水車薪”。更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債發行的規模、節奏決策權不在地方政府,省級以下地方政府更無發債權,難以借助地方政府債來彌補資金缺口。協助政府落地“六穩”舉措,迫切要求平臺公司進一步提高自身的市場化融資能力。
五、公司架構基本形成,業務板塊需要整合,管理體系需要優化
在這一輪平臺公司轉型的過程中,各地平臺公司基本形成“國資-集團公司-專業子公司”的三級甚至多級架構。
治理結構層面,政企不分,越位管理現象嚴重;
組織管理層面,以傳統公司法人主體的并入為主,協同性差、資源浪費、管理交叉漏項等,亟待清晰各層級的責、權、利體系;
業務體系層面,需要根據業務屬性、模式特點等進行整合;
激勵考核層面,不同業務體系的市場化薪酬和激勵與考核需要明確、加強。
新的特殊時期,平臺公司必須發揮擔當精神,勇挑重擔,主動作為。結合現行問題和特點,平臺公司“十四五”規劃應重點突破如下幾點:
一、銜接政府規劃,清晰發展定位
“六穩”、“新基建”等外部發展環境復雜多變,政策頻出。平臺公司應主動對接政府訴求,協助政府布局重點城市基建鄉村振興、產業、招商、金融等規劃。從支持區域經濟發展,協助政府實施落地的角度,定位企業的主營業務及發展方向。以市場化的方式,合規的支持地方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與產業發展。以企業可持續發展為原則,統籌“四資”注入與效益產出,一手抓“政府城鄉運營”,一手抓“企業產業經營”。
二、明確發展目標,設計實現路徑
在清晰發展定位的基礎上,明確平臺公司未來五年的產業布局與發展目標。以平衡政府訴求和企業效益為目標,關注資金綜合平衡,策劃重點項目、重要產業的融資、投資路徑,設計商業模式、收益來源及回報機制。搭建模型,分解目標,落實重點項目、重要產業實施的關鍵舉措,形成重點戰略舉措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
三、研究化債等重點專題,破解發展瓶頸
重點研究影響平臺公司產業布局的債務化解、政府融資、產業投資、標桿企業借鑒、戰略投資者引進等專題研究工作,補充、提升企業的經營短板,破解發展中的瓶頸。
四、重視戰略落地的機制和保障體系建設
規范法人治理結構。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為原則,規范各級公司的法人治理,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四權分立的架構,完善各層級高層領導分工與議事規則,建立專業委員會決策機制與風險防控機制。
清晰業務和管控模式。政府應在國資國企監管與考核體系的基礎上,賦予平臺公司充分的決策自主權。平臺公司針對不同的業務單元(根據業務屬性、模式特點等整合)、不同的組織形態(集團、子公司、分公司),設計具體的管控模式與管控界權限。
優化組織架構。以業務流程驅動組織架構設計,基于業務特點與管理模式,明確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內部各層級的勞動組織方式,優化組織架構。
優化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以職能定位和標準化建設為基礎,配套專業管理機制建設,對未來人才需求的數量、專業結構進行精細規劃,優化人力資源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