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青島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擴大會議,研究審議了《關于促進產才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探索推出更開放、更靈活的人才招引和培育機制,更好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若干措施》緊扣新一代信息技術等13個重點產業,以企業為“坐標原點”,產業為增長“縱軸”,人才、技術、資本為賦能“橫軸”,通過“補鏈”“強鏈”“延鏈”,強化頭部企業和領班人激勵,加快集聚產業“高精尖缺”人才,推動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技術鏈,“四鏈合一”,促進產業發展。
《若干措施》共5個方面、19條措施,其中政策性措施16條,保障性措施3條。
關于促進產才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推進創業城市建設,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激發人才引領產業發展、促進產業集聚、服務產業升級的創意創新創造活力,在產業鏈、人才鏈、技術鏈、資金鏈“四鏈合一”的大坐標中,擴大產業規模、提升產業能級,加快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產業鏈,強化頭部企業和領辦人激勵
1.政策定制。引進培育一批產業集群帶動能力強的頭部企業,給予人才政策定制權,根據發展需求,制定涵蓋人才引進、培養、評價、激勵、服務等方面的“個性化”政策,實施“一企一策”,精準助力頭部企業落地及發展。(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13個產業專班)
2.“補鏈”獎勵。每年遴選獎勵一批促進產業配套完善、補齊產業鏈“斷點”的新落地項目領辦人(領辦人是指在促進項目落地、企業轉型升級、企業產值倍增、企業納稅大幅提升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獎勵;或在項目落地后按照企業第一個完整年度所產生地方財政貢獻總額的1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13個產業專班、市財政局)
3.“強鏈”獎勵。每年遴選獎勵一批引領企業轉型升級、快速實現產值倍增的高成長性企業領辦人,給予50—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13個產業專班、市財政局)
4.“延鏈”獎勵。延伸產業引育鏈條,面向域外培育導入一批優質人才項目。我市頭部企業在域外設立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在就地集聚人才、進行科技創新、促進項目輸入、引導資本回流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可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補。海內外創業孵化機構,將域外優質產業項目導入我市加速孵化的,按照落地項目前三年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的1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13個產業專班)
二、聚焦人才鏈,加快集聚產業“高精尖缺”人才
5.頂尖人才(團隊)資助。突破頂尖人才認定標準,聚焦13個重點產業,引進5—10個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商業模式等能夠打造世界級產業集群的頂尖人才(團隊)。全職引進的,給予500萬元安家費;團隊產業化項目,給予1000萬元至1億元股權投資等綜合資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13個產業專班)
6.高端人才獎補。引進一批在本產業領域具有較強業內影響力的產業高端人才。企業(項目)全職引進的,連續三年,按照上年度企業實際給付計繳所得稅年度薪酬總額的30%給予獎勵;來青創業的,連續三年,按照企業上年度在青納稅額與個人占股比例乘積的30%給予獎勵。企業委托市場獵頭機構引進年薪50萬元以上的產業高端人才(金融產業100萬元以上),按照上年度企業實際給付計繳所得稅年度薪酬總額的10%給予企業獵聘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責任單位:13個產業專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
7.青年人才補貼。加大青年產業人才引進力度,集聚一批各產業領域后備力量。在校碩博研究生來青在企業實習,經主管部門認定,按30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實習生活補貼。用人主體引進世界大學排名前200高校和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雙一流”建設高校優秀畢業生的,按每名本科3000元、碩士5000元、博士10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培養經費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
8.產業人才培訓補貼。鼓勵頭部企業面向社會培養“急需緊缺”專業實用人才、駐青高校增設“急需緊缺”專業、重點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應用型碩博研究生,對成效突出的,可給予最高30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13個產業專班)
三、聚焦技術鏈,加快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應用
9.推動獲獎項目落地轉化。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對青島賽區獲獎企業可最高獎勵30萬元;對國家大賽獲獎企業按照國家獎勵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對獲獎外地企業在青落戶的,可最高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0.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獎勵。對在青實施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國撥經費實際到賬金額的3—5%給予項目團隊人員獎勵,單個項目可最高獎勵30萬元,單個承擔項目單位每年可最高獎勵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1.關鍵技術攻關資助。采取競爭立項、定向委托、揭榜掛帥等方式,支持由企業牽頭、高校院所參與共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經遴選確定的標志性科創成果,通過科研資助、股權投資、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手段,每個項目可最高給予5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2.創業模式創新獎勵。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進行創業模式創新,采取“平臺+創客”、技術合伙人、股權投資等多元化創業模式,對成效顯著的模式創新人,納入各級人才工程評審,予以獎勵支持。對企業、社會機構舉辦項目路演、展示推介、交易洽談等活動,促進人才項目對接落地成效突出的,可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四、聚焦資金鏈,促進產業、人才、技術要素耦合
13.設立“人才金”。聚焦創新潛能突出、市場前景廣闊的人才項目,將人才資金直接撥付模式改為股權投資,通過“循環運轉”提升使用效益,持續助力技術、創意轉化為產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
14.優化“人才貸”。聚焦成長期項目,將市級風險補償金比例由50%提升至70%,推行“資產抵押+信用+人才”組合貸模式,分擔風險、放大額度、增加數量,每年發放“人才貸”不少于5000萬元、助力10家以上人才項目進入快速成長期。(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15.拓展“人才板”。聚焦發展期項目,依托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打造膠東一體化資本市場綜合服務基地,通過資本市場金融綜合服務為高成長型人才項目融資。每年扶持2家以上人才項目上市、在新三板掛牌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上市”6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16.發行“人才債”。依托相關機構或國有平臺發行“人才債”,為人才項目、人才園區提供融資支持,放大資金“杠桿”,助力人才項目和人才園區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委組織部)
五、促進“四鏈合一”,完善協同推進機制
17.壓實專班職責。青島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產業體系13個推進專班,按照“掐尖擇優、競爭選拔”的原則,分別制定各產業領域頭部企業、頂尖人才(團隊)和項目(企業)領辦人、產業高端人才認定標準和實施細則,并按照投資額度、產值規模、人才水平等,每年遴選推薦一定比例的獎勵對象,提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或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后,給予獎補。(責任單位:13個產業專班、市委組織部)
18.強化服務保障。建立雙招雙引“一站式”服務機制,提升政策落實效率。建立政府購買人才服務清單制度,將赴外招聘、項目評審、人才工程遴選等人才工作項目全部向市場開放、交由市場化機構承接。加快建設“人才賦能中心”實體平臺,完善“人才創新創業平臺地圖”信息化平臺,實現創投風投、人才大數據、創業培訓、項目路演、高端獵聘等功能“一站集成”。(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
19.明確資金渠道。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除原已明確由市財政承擔的政策資金外,其他獎補資金市、區兩級財政按照財政體制承擔,市屬經營性國有單位參照相關標準自行負擔,在業績考核時視同經營利潤。對于按比例、按績效獎補且沒有明確上限的,全部上不封頂。(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