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關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3-14 點擊:次
為加快培育發展智能傳感器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高端,我局牽頭編制了《深圳市關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提高文件草擬質量,現就《深圳市關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4月13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區3137室,聯系電話:0755-88102129(郵編518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dingzheng@gx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關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2.《深圳市關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深圳市關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智能傳感器作為信息系統與外界環境交互的重要手段和感知信息的主要來源,是決定未來信息技術產業發展能級的關鍵核心和先導基礎。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制造強市建設、四鏈融合的工作部署,加快發展智能傳感器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高端,依據《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訂如下措施。
一、健全技術實現公共服務能力
(一)積極參與MEMS(中試、量產)產線建設。支持在深建設MEMS(中試、量產)產線,滿足智能傳感器設計企業中試、量產等核心制造需求。可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25%的比例,通過市財政增資市屬國企方式出資入股參與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國資委)
(二)扶持MEMS(中試、量產)產線穩健運營。可為MEMS(中試、量產)產線開展廠房代建。在MEMS(中試、量產)產線建設完成驗收投入運營后,給予不超過40%電費、50%水費補貼;對為中小企業提供中試代工公共服務的MEMS中試產線,第一至第五年分別給予不超過年主營業務收入30%、25%、20%、15%,10%的獎勵。單個項目(企業法人實體)最多補貼5年。(責任單位:光明區等各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三)補齊產業公共服務體系。依托傳感器產業上下游企業、協會和研究機構,建設智能傳感器元器件測試評估和科學儀器整機組裝測試中試平臺、軟件操作控制和實時處理算法驗證平臺、咨詢評估和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新產品適配應用平臺,形成較為完善的綜合基礎公共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光明區等各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鼓勵專業園區建設。支持建設示范智能傳感器專業園區,完善生產廠房、動力廠房、辦公樓、變電站、原材料倉庫、危化品倉庫、大宗氣站等配套,提供產業公共服務,可按園區運營投入產生的主營業務收入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打造智能傳感制造專業產業園。(責任單位:光明區等各區政府)
二、構建產業核心技術競爭能力
(五)積極承擔國家戰略任務。鼓勵有關單位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開展的智能傳感器領域重大項目。根據國撥資金撥付進度,分階段給予不超過1:1的資金配套,國撥資金和市級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三分之二。(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局)
(六)爭取自主解決“卡脖子”問題。對智能傳感器相關企業或機構開展智能傳感器及EDA設計仿真工具、關鍵設備、核心材料、先進工藝等技術研發和產品攻關,達到國際和國內先進水平或填補國內核心技術空白,能夠解決智能傳感器產業“卡脖子”國產替代問題,且未獲得國家資金的重點技術研發項目,根據企業自籌資金投入情況,最高可分階段給予不超過30%的資金資助,資助上限1億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財政局)
(七)鼓勵開展車規認證。鼓勵智能傳感器相關企業開展AEC-Q100(IC)、101(分立器件)、200(被動組件)可靠度標準、ISO/TS16949體系的培訓與認證,按照培訓和認證費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補貼,最多補貼兩年,補貼金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三、強化應用市場牽引發展能力
(八)支持打造應用場景形成示范應用。支持打造應用場景,以“揭榜掛帥”方式在智慧水務、能源環保、公共交通、自然環境監測、治安防范、健康養老等領域開展應用場景開發和示范項目建設,對符合要求的應用標桿項目給予支持。支持在智慧城市建設中亟需且量大的應用領域突破形成一批智能傳感器產品,將新產品納入深圳市創新產品推廣應用目錄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扶持自主創新作用。(責任單位:光明區、南山區、龍華區等各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財政局、國資委、水務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民政局)
(九)鼓勵市、區國企定義并采購本地智能傳感器產品。鼓勵市、區國企在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定向向市內企業提出智能傳感器應用需求,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研發的智能傳感器產品。(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光明區、南山區、龍華區等各區政府)
(十)助力建設精密儀器產業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結合光明科學城建設規劃和精密儀器設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通過大科學裝置建設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實驗室需求等,加快突破一批精密儀器設備所需高端傳感器產品。同時,支持聯合國際精密制造業先進企業及相關科研院所,全鏈條引進精密儀器產業中先進的機械設計、工藝開發、精密制造、管理規范等方面的技術、設備、人才及理念,同步提升精密儀器、傳感器的制造和產品能力,推動打造建設精密儀器產業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責任單位:光明區等各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
(十一)鼓勵下游應用企業牽頭開展聯合攻關。鼓勵下游傳感器應用企業聯合傳感器研發企業聯合申報,采取競爭性遴選、事后資助方式,對單顆年度采購量超過1500萬顆、單顆售價超過5元,或單顆年度采購量超過200萬顆、單顆售價超過40元SoC(系統級芯片)、SiP(系統級封裝)等形態的傳感器芯片;或單套年度采購量超過1.5萬臺、單套售價超過5000元的智能傳感器模組,若應用企業、研發企業均為深圳本地企業,給予應用企業年度采購額10%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若應用企業為外地企業,但傳感器研發企業為本地企業,給予研發企業同等標準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十二)支持先進制造業產業基金重點支持智能傳感器產業發展。在先進制造業產業基金中預留不低于50億元資金重點支持智能傳感器產業發展,基金資金投資本地智能傳感器企業投資額不低于總投資的一半,投資智能傳感器生產制造型企業投資額不低于總投資的一半。(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國資委、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三)支持行業組織發展。鼓勵我市具備行業龍頭地位、具有較強研發實力的智能傳感器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牽頭組建智能傳感器產業聯盟、協會等行業組織,支持行業組織打造專業論壇、展會,開展促進行業發展的專業服務活動。(責任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民政局)。
四、其他事項
(十四)本措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深汕合作區管委會結合轄區實際,可制定本轄區智能傳感器產業發展政策。
(十五)本措施涉及獎補條款執行范圍結合市政府工作重點確定,具體以當年發布的申請指南為準;涉及獎補比例和限額均為上限,實際獎補比例和金額受年度資金預算總量控制。
(十六)本措施自XXXX年X月X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