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2年深化推進產業集群(區域)智能制造試點工作要點印發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5-20 點擊:次
產業集群(區域)智能制造試點是我省立足區域產業特色優勢,面向中小企業,以典型探路、示范推廣、整體提升為主要路徑,深入推動區域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創新實踐探索,自去年啟動試點以來,已在部分產業集群和地區形成了一些好的經驗做法。為進一步聚焦產業群體智治集成改革,深化推進智能制造集成服務創新,加快推動智能制造提質擴面發展,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研究制定了《2022年深化推進產業集群(區域)智能制造試點工作要點》,現予以印發。
一
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全省數字化改革決策部署,圍繞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總體目標,以“產業大腦+未來工廠”為核心架構,堅持智能制造主攻方向,按照項目引領、分類試點、服務支撐、以點帶線面、整體轉型提升的總體思路,進一步提升智能制造基礎支撐能力、集成服務水平和創新發展環境,提升優化智能制造路徑模式和集成服務改革成果,建立完善推進企業、行業、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的長效機制,提高制造業發展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助力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
二
深化模式路徑探索
以縣域產業集群、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為重點,強化智能裝備、工業軟件、解決方案等供給能力建設,建立完善技術、人才、金融等服務保障機制,分行業推進示范項目建設,集中力量攻克一批行業關鍵共性技術,打造一批在行業或集群內可復制推廣的解決方案和優秀場景,推動制定一批智能制造標準規范,加快形成創新驅動企業、企業帶動行業、行業促進產業集群的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路徑。
(一)深化未來工廠示范引領模式。聚焦智能裝備、工業軟件、解決方案等技術突破,培育創新引領型未來工廠,輸出新技術新模式新場景;以鏈主企業為重點,培育協同共生型未來工廠,面向產業鏈提供專業化服務,帶動產業鏈智能化升級;以細分行業代表性企業為主,培育行業示范型未來工廠,賦能行業企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
(二)深化產業大腦賦能發展模式。依托分行業產業大腦和工業互聯網平臺,加快行業數據倉和能力開放中心建設,圍繞智能制造應用,開發上架知識組件、工具組件和應用組件,提升數字化支撐服務能力,賦能產業集群(區域)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
(三)推廣細分行業輕量化智改模式。學習借鑒部分區域、行業輕量化低成本智改模式,聚焦細分行業,遴選大中小企業開展試點項目建設,根據共性和個性應用需求,組織力量開發易復制可推廣的行業解決方案、知識模型和應用組件,分行業探索建立標準方案、標準合同,組織行業企業進行批次化改造。
(四)開展智能制造集成服務模式創新。依托智能制造公共服務應用,推進省市縣智能制造資源集聚、服務集成、數據共享,結合本地實際業務需求,開展特色應用場景建設。圍繞企業智能化升級和產業群體智治,建立完善診斷評估、項目培育、供需對接、產融合作、示范推廣等服務機制,規范項目申報與評定驗收,開展供應商評價管理,推進工程服務市場化、規范化發展。
三
開展智能制造集成服務創新
(一)組織開展診斷摸排。組織規上工業企業通過“智造薈”開展線上自診斷,要求規上工業企業全覆蓋。摸排企業升級改造需求,面向正在改造和擬改造企業梳理形成培育名單。優選專業咨詢服務機構,重點面向培育企業,組織開展“一對一”線下精益診斷服務,分析企業現狀、梳理企業需求、提出改造方案、上傳診斷結果。試點地區要在“智造薈”通用診斷題庫的基礎上,組織行業專家和診斷咨詢服務商,建立完善個性化診斷題庫。
(二)組織開展項目培育。加強政策宣傳和服務指導,積極推動企業開展數智化升級改造,結合診斷摸排情況,定期開展項目遴選入庫工作。根據建設規模、項目進展及預期效果等,針對智能生產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未來工廠等不同層級,分級分類建立項目培育庫,做好服務指導工作。鼓勵試點地區圍繞主要行業,加強政策支持和技術服務,建設一批易復制可推廣的示范項目,帶動細分行業輕量化改造。加強項目跟蹤服務,建立部門協同與上下聯動的項目推進機制,強化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三)組織開展精準對接服務。在診斷摸排的基礎上,按照企業自愿原則,組織專業人員對企業改造需求、對接意愿、投資預算及預期目標等內容進行確認,通過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分批次聯合組織開展招募對接活動。堅持開放、公正、有序的原則,做好需求發榜、服務商征集、現場調研、方案評選、意向簽約和服務跟進等組織協調工作,幫助企業遴選對接優質服務資源。
(四)實施智能制造生態伙伴計劃。聚焦重點行業,圍繞規劃設計、生產制造、物流配送、管理服務等項目建設全流程,系統梳理供應商引培需求。加強省市縣協同,針對性開展智能制造裝備供應商、信息工程服務商和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引培工作,分行業建立供應商能力圖譜。支持綜合實力較強的整體解決方案供應商牽頭組建總承包商,以市場化原則引入專業化的分包商,建立完善總承包商負責制與分包商合作機制,創新金融和保險服務,降低企業數智化改造風險。
(五)探索建立項目服務合同管理制度。鼓勵試點地區開展智能制造項目服務合同標準化探索,分行業分場景推動施工周期、技術標準、驗收標準、工程質量、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等合同內容規范化。探索建立項目監理制度,支持相關咨詢服務機構牽頭,組建由省智能制造專家、法律專家等組成的專家團隊,針對項目合同履約、質量進度把關、項目驗收及工程服務糾紛等提供第三方服務。
(六)探索建立產融合作機制。鼓勵各市探索設立智能制造發展基金,發揮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建立完善信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鼓勵金融機構針對行業發展特點創新訂單融資、信用貸款、應收賬款融資等金融服務產品。支持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聯合融資租賃公司創新融資租賃服務模式,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資金瓶頸。
(七)組織開展評估評價。支持制造業企業聯合第三方機構,分行業開展智能制造標準制定和試驗驗證。引導企業貫標提升,組織已完成階段性改造的企業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鼓勵各地通過購買服務或發放優惠券等形式,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項目驗收或相關認定的重要依據。開展區域智能制造發展水平試評估,推動區域智能制造創新發展。
(八)加強試點成果推廣應用。總結產業集群(區域)試點形成的經驗模式和特色做法,加大宣傳動員、經驗交流和培訓宣貫,組織分行業、分區域推廣應用。梳理提煉示范項目建設成果,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力度,組織在同行業進行復制推廣。
(九)深化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應用。加強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的推廣應用,做好診斷摸排、項目培育、服務對接、貫標評估等工作,及時完成企業需求、入庫項目、入駐供應商、產品上架等審核工作。加強地方門戶建設與功能拓展,鼓勵地方結合業務管理和企業共性需求,基于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開發地方特色應用和行業特色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