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高新區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鏈發展政策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8-30 點擊:次
為提升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綜合競爭力,營造良好產業生態,強化鏈主企業的引領帶動作用,構建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體系,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支持范圍。本政策支持的產業鏈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濰坊高新區產業規劃,納入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鏈鏈主企業供應體系,為鏈主企業提供關鍵產品、技術和服務的科技型企業。
3.投產后24個月內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達到規上企業規模,或者落地后3年內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第二條租金政策。產業鏈企業租賃生產廠房(含科研場所),自合同生效起,按照周邊同類條件廠房租金標準,享受房屋租金前3年免除、后2年減半政策。企業依據合同購買所租賃的廠房(含科研場所),在享受《濰坊市“雙招雙引”激勵政策》(濰辦發〔2020〕4號)時,應當扣除本政策的房租補助。
第三條土地政策。對發展好的產業鏈企業優先供地,出讓底價按照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優先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等多種用地方式滿足企業用地需求。鼓勵企業集約節約用地,對符合條件的多層生產廠房,給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優惠政策。
第四條獎勵政策。參照產業鏈企業投產后5年內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給予企業前3年100%、后2年50%獎勵。
第五條激勵政策。
1.對租賃廠房、投產后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達到規上企業規模,且5年內主營業務收入年遞增25%以上,需征地建設的產業鏈企業,優先給予土地保障。
2.對符合條件的產業鏈企業連續聘用2年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每家企業不超過5名),從聘用起,繳納個人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按照前3年100%標準補助企業。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高端人才引進和獎勵。
3.對產業鏈企業新引進的符合《濰坊高新區支持企業定向引進緊缺急需青年精英人才扶持辦法(試行)》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等緊缺急需青年精英人才,給予專項購房補貼。
第六條創新政策。
1.鼓勵產業鏈企業建設發展企業總部、區域總部、單項業務總部,給予總部經濟政策支持。
2.支持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八平臺”,對當年度獲批建設的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國家級200萬元、省級40萬元獎勵,對同一單位獲批建設兩個及以上創新平臺稱號的,就高只獎勵一次。
3.鼓勵企業建設人才“三站三基地”,對當年度新認定或備案的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專家服務基地,分別給予國家級20萬元、省級10萬元獎勵;對當年度新認定或備案的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獎勵。
4.支持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對當年度新認定或備案的國家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享受該政策的企業須為規模以上工業、服務業企業且上年度研發投入強度不低于40%。
5.支持知識產權運用,對當年度獲批市級專利導航項目的企業,按實際發生費用最高50%給予補助。對企業以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質押貸款的,按照獲得省市補貼后的實際支付利息剩余部分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6.支持知識產權創造,對當年度國家認定的新增高價值專利,每件最高給予1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項目,每項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度成功注冊馬德里商標的企業,每件商標給予1萬元獎勵。
第七條招商獎勵。對引薦優質企業落地的企業或個人,按照引進項目的規模、質量,根據評價結果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享受該項獎勵。
第八條績效考核。對享受本政策的產業鏈企業,在發展業績、土地使用、生態環保、安全生產、綜治維穩、誠實信用等方面進行績效考核,若在規定周期內績效考核不合格,延緩、取消相關優惠政策或補繳相關政策資金。
第九條其他。享受本政策的產業鏈企業,需承諾10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濰坊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否則須提前告知并退還已享受的所有優惠政策。
產業鏈企業同時享受其他現行優惠政策,本政策與其他政策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本政策涉及對企業的績效考核,由濰坊高新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鏈招商工作專班制定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本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適用于在此期間內來區投資落戶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