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委、省政府印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若干措施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12-27 點擊:次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若干措施》,并發出通知,要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做好我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全面綠色轉型,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5%;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升至13%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9000萬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在2025年基礎上大幅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1.7億千瓦左右;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實現穩中有降。
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80%以上,助力全國如期實現碳中和目標,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
二、全面構建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格局
(一)深度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將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地方各級規劃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撐保障。加強各級各類規劃間銜接協調,確保各地各領域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標、發展方向、總體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協調一致。
(二)精準對接國家區域重大戰略。深入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聚焦黃河生態廊道、南四湖、東平湖、黃河三角洲等重點區域,建立完善生態保護與修復政策體系,構建黃河下游綠色生態大廊道。強化綠色低碳發展方向和任務要求,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加快構建形成新動能為主導的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支持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探索低碳發展路徑,支持東營、日照、濱州開展重點領域降碳工程。
(三)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深入實施節能減排降碳全民行動。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等創建行動,倡樹新時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開展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推行“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模式,推廣“無廢城市”試點。
三、深入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
(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農業質量效益,提高農業減排固碳能力。以節能降碳和綠色轉型為牽引,實施質量提升行動,推動傳統支柱產業綠色化高端化發展。科學制定工業、能源、交通等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推動重點園區節能降碳和綠色轉型,全面推廣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建設一批綠色園區、綠色工廠,推行綠色供應鏈管理。加快商貿流通、信息服務等綠色轉型,提高服務業低碳發展水平。
(五)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等減量替代要求。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布局,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煤制烯烴項目。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單管理制度。建立過剩產能預警分析機制,強化重點行業發展窗口指導。
(六)發展壯大綠色低碳產業。制定完善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氫能及儲能、節能環保等綠色低碳產業,培育一批產業集群和龍頭企業。建設山東半島工業互聯網示范區,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實施新型數據中心建設行動。
四、加快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深度調整能源結構
(七)優先發展非化石能源。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推進海上風電基地建設,有序推進陸上風電開發。開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建設試點,大力推進工業廠房、商業樓宇、公共建筑等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建設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采煤沉陷區光伏發電基地和海上光伏基地。實施核能高效開發利用計劃,打造膠東半島核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持續增加外電入魯規模,提升外電中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
(八)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現煤炭消費比重穩步下降。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通過“上大壓小、上新壓舊、上高壓低”方式,規劃布局大型清潔高效煤電機組,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有序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逐步減少直至全面禁止煤炭散燒。控制石油消費保持合理增速,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提高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比例。實施天然氣供應能力提升行動,完善山東天然氣環網,科學布局天然氣調峰電站。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九)培育發展能源新技術新模式。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加快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積極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加快發展氫能全產業鏈,探索“風光+氫儲能”技術路徑,探索氫能在更多場景應用,建設全國氫能產業發展高地。加快儲能技術研究應用,擴大抽水蓄能、電化學儲能商業化規模。
五、持續推進節能增效,不斷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十)完善能耗和碳排放控制制度。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做好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控政策的銜接,加強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形勢分析預警,嚴格目標責任落實和評價評估。加強節能監察力量,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十一)大幅提升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強化源頭管控。持續深化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管理,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健全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實現重點用能行業、重點用能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鼓勵重點用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六、積極推進低碳高效交通建設,加快形成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十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推動構建以電氣化鐵路、節能環保船舶為主的中長途貨運系統,以低排放車、新能源車為主的短途貨運系統,持續降低交通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加快完善貨運鐵路網體系,突破港口和園區集疏鐵路建設瓶頸,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提升集裝箱鐵水聯運比例。推廣應用高效能、低排放的交通運輸裝備,積極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大力發展綠色物流。
(十三)加快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構建布局合理的綜合立體交通網絡,統籌鐵路、公路、航空、水路、城市軌道等交通方式,著力提高交通基礎設施運行效率。推進加氫站、充換電站等公共設施建設。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在機場、高鐵站等基礎設施大力推廣綠色節能建筑和建筑光伏一體化。實施港口岸電改造。
七、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城鄉建設清潔低碳轉型
(十四)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突出智慧化、綠色化、均衡化、雙向化,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全面落實綠色低碳要求,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加快形成集約緊湊低碳的城市發展模式,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合理規劃城鎮建筑面積發展目標,嚴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設。完善城鄉建設管理機制,加強建筑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絕大拆大建。
(十五)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大力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降低建筑的采暖、制冷能耗需求,穩步提升建筑節能低碳水平。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逐步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發展綠色農房。
(十六)優化城鄉建筑用能結構。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開展建筑光伏一體化行動,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發展,加大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推廣力度,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推廣海陽核能“零碳”供暖經驗,擴大供暖范圍。
八、加快重大革新技術研發,強化科技支撐能力
(十七)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制定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實施碳達峰碳中和科技示范工程。推動山東能源研究院、山東產業技術研究院、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等規范建設,組建一批相關領域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圍繞碳達峰碳中和重點領域,支持駐魯部屬高校“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支持省屬本科高校“高水平大學、高水平學科”建設。
(十八)推動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應用。加強光電轉換效率提升、風電核心部件、新型動力電池、磁懸浮動力裝備、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等重點技術研發,開展新型節能和新能源材料、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等攻關,強化共性關鍵技術、應用開發技術、測試評價技術協同創新。利用勝利油田巨量埋存空間、完備集輸設施和技術優勢,加快推進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示范和應用。
九、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持續鞏固提升生態碳匯能力
(十九)穩步提升生態系統質量。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筑牢魯中南山地丘陵、魯東低山丘陵兩大生態屏障,完善沿海、沿黃、沿京杭運河“三帶”生態網絡。推進黃河口、長島國家公園創建,加快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全省自然保護地總面積穩定在160萬公頃左右。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有效發揮各類系統互補作用,提升生態系統整體質量和穩定性。
(二十)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深入推進科學綠化試點示范省建設,開展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荒山造林、沿海防護林提升、交通沿線綠化等工程,科學進行森林撫育,提高森林質量,強化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防火,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實施濱海濕地固碳增匯行動,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和海岸帶保護修復,加快海草床、鹽沼等海洋生態恢復,不斷提升海洋固碳能力。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提高生產生活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提升單位耕地碳匯能力。
十、積極開展綠色交流合作,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二十一)加快發展綠色貿易。積極應對綠色貿易國際規則變化,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大力發展綠色產品和技術貿易,培育出口新優勢。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鼓勵企業全面融入綠色低碳產業鏈。
(二十二)積極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推動我省綠色低碳技術及產品走出去。在國家確定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框架下,積極開展清潔能源、低碳技術、海洋和森林資源保護等領域國際合作。
十一、深化制度建設,建立常態長效推進機制
(二十三)健全政策法規與標準體系。全面清理現行地方性法規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參與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緊密銜接節能政策與標準計量體系,促進節能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
(二十四)提升統計核算和監測能力。加強二氧化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利用大數據手段,加強關聯分析和融合應用,增強二氧化碳排放監測、計量、核算的準確性。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立生態系統碳匯核算體系,定期開展森林、海洋、巖溶、土壤等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
十二、加快重點領域改革,完善政策支撐體系
(二十五)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強投融資政策支持,嚴格控制煤電、鋼鐵、有色金屬等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投融資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激發市場主體綠色低碳投資活力。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
(二十六)積極發展綠色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有效對接綠色低碳項目融資需求。建立企業碳賬戶,建設一體化碳金融服務平臺。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低碳發展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積極擴大綠色債券規模。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綠色保險發展。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二十七)強化政策支持。推行“綠色門檻”制度,對企業實施“差異化”支持政策。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建立完善差別化的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實施差別價格、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用氣、用電價格優惠政策。
(二十八)完善交易平臺建設。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對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行業控排企業實施嚴格的配額管控制度。完善省級能耗指標收儲使用管理制度,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綜合服務。
十三、強化組織實施,夯實工作基礎
(二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將黨的領導貫穿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整體工作的指導統籌和研究部署。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碳達峰碳中和責任,建立強有力工作推進機制,確保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組織實施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
(三十)強化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組織落實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強碳中和工作謀劃,定期調度各市各有關部門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進展情況,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市要研究提出本地碳達峰工作方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省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政策取向保持一致、步驟力度有效銜接。
(三十一)嚴格監督檢查。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體系,加強指標約束。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評價,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單位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有關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市、省有關部門單位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