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1-11 點擊:次
福建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以下簡稱集群)是經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下簡稱省工信廳)認定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是定位在縣級區劃范圍內,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中小企業為主體,主導產業聚焦、優勢特色突出、資源要素匯聚、協作網絡高效、治理服務完善,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
PART.02
培育要求
省工信廳重點圍繞以下方面開展集群培育工作:
01
提升優勢
提升集群主導產業優勢。精準定位集群主導產業,有針對性地固鏈強鏈補鏈延鏈,暢通集群協作網絡,增強專業化配套能力,強化質量品牌建設,發揮龍頭企業帶頭作用,促進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加強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支持集群參與先進制造業集群的培育和建設。
02
激發活力
激發集群創新活力。構建多層次集群創新平臺,集成和開放創新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推動集群與大型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創新合作機制,開展主導產業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共性技術產學研協同創新,強化知識產權運用和標準研制。
03
推進升級
推進集群數字化升級。加強集群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體系,推動先進安全應急裝備應用,搭建資源共享和管理平臺,提升集群數字化管理水平。引導集群企業運用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指南及評測指標,推廣智能制造裝備、標準和系統解決方案,深化工業互聯網、工業軟件集成應用,提高數字化轉型水平。
04
加快轉型
加快集群綠色低碳轉型。優化集群能源消費結構,推廣清潔能源應用,開展節能改造和綠色低碳技術改造,強化資源綜合利用與污染防治,完善綠色制造體系。
05
深化合作
深化集群開放合作。支持集群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深化人才、技術、資本、資源等合作,以集群為單位參與國際合作機制和交流活動,建立貿易投資合作境外安全風險防控機制。
06
提升能力
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務能力。加強集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豐富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強化服務考核,建立“共商、共建、共享、共贏”的集群治理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和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統籌規劃集群發展,制定集群培育方案,明確發展目標和工作措施。
PART.03
認定程序
福建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堅持申報自愿、公開透明、以評促建、持續提升、跟蹤監測、動態調整的原則,由省工信廳統籌開展,有序推進。
01
申報認定
申報認定的集群應在縣級區劃范圍內,由所在地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作為申報主體。
02
實地核查
設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對集群申報進行受理、初審和實地核查,在符合認定標準(見附件)的基礎上,擇優推薦至省工信廳。
03
推薦復審
省工信廳對設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的集群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包括實地抽查),擇優形成集群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福建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并在省工信廳門戶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