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產業集聚發展!上海出臺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3-10 點擊:次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
《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有關處室、執法總隊,各事業單位:
經市市場監管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將《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行。原《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試行)》廢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ù思_發布)
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廣告產業園區規范建設促進廣告產業園區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上海廣告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關于推動上海市數字廣告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推動本市廣告產業集聚發展,規范本市市級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管理,發揮市級廣告產業園區服務區域經濟發展,推動本市廣告業高質量發展的作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指導原則】
園區建設發展應遵循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統籌規劃與合理布局相結合、主業明確與特色突出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并重,服務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文化發展。
第三條【概念定義】
本辦法所稱廣告產業園區,是指在上海市范圍內,依托相對集中的物理空間,具有功能完善的廣告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形成廣告產業要素集聚,廣告產業及相關產業鏈集中度高、創新能力強,對全市廣告及相關產業發展起示范、引領作用的特定區域。
第四條【職責分工】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廣告產業規劃布局,研究制定園區管理辦法;配合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法出臺相關的支持政策和措施,支持各區因地制宜建設廣告產業園區;組織開展市級廣告產業園區認定考核,擇優指導申報國家廣告產業園區;組織開展市級園區間交流互動,推動對外合作。
園區所在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區內市級廣告產業園區申報工作,配合區人民政府出臺相關的支持政策和措施;落實上級部門各項市場監管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對園區運營及園區入駐企業加強指導,依法對入駐企業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第五條【園區職責】
園區運營主體承擔園區經營管理職責,協助市場監管部門做好本園區廣告產業發展和管理相關工作,助力廣告業的標準化建設、品牌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按有關規定建立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運營情況報告制度等管理制度,發揮產業集聚鏈條帶動效應。積極引進各類廣告企業及關聯產業企業落戶,支持培育頭部廣告企業集團,孵化一批以數字廣告為特色的中小微企業。引導園區企業規范經營,服務企業創新發展需求。
第二章申報與認定
第六條【申報主體】
本市市級廣告產業園區認定采取自愿申報原則,本市范圍內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申報條件的園區運營主體均可提出申請。
第七條【申報條件】
申報市級廣告產業園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園區建設符合國家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廣告產業發展規劃,并經所在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
?。ǘ﹫@區有完整的建設和發展規劃,園區規模適應產業集聚需要,產業集聚度明顯或龍頭企業集中;
?。ㄈ┧趨^人民政府已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健全的管理制度,對園區建設和發展有明確的支持政策措施和管理機制;
?。ㄋ模﹫@區建設和運營、管理主體明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機制規范,管理制度健全,能夠有效組織開展園區的運營和管理;
?。ㄎ澹﹫@區運營1年以上;
?。﹫@區發展戰略目標定位明確,以廣告產業及關聯產業為產業特色和發展定位,經營范圍含有“廣告”的廣告企業、廣告驗證、監測等上下游企業及關聯產業企業占園區入駐企業70%以上,園區產業布局完善且相關產業間形成互補;
(七)園區廣告業務收入等經濟效益指標在所在地區內有代表性或示范性,對區域廣告產業發展具有顯著的示范帶動作用,有效服務于區域經濟發展;
?。ò耍﹫@區擁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務平臺和支撐體系,能夠為入駐企業及區域廣告企業提供雙創支撐平臺及企業孵化、市場交易、金融服務、專業化技術支持、專業培訓和人才培養、市場推廣、信息交流、展示等專業服務和基礎服務;
?。ň牛﹫@區和入駐企業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十)園區具備完善的基礎設施,能夠為廣告產業發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環境。園區安全生產、節能環保等符合國家規定;
(十一)園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申報材料及程序】
園區運營主體填寫《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認定申報表》(見附件1),并附園區建設和運營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參見《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運營情況報告制度》(附件3)]、園區建設發展規劃文件,向所在區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區市場監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并在認定申報表中出具審查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報請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市場監管局申報。
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書面通知申報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補正,申報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或補正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放棄申報。
第九條【認定程序】
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區市場監管局報送的申報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評審小組對園區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提出擬認定或者暫不予認定的意見。擬認定為市級廣告產業園區的,經審核同意,提請市市場監管局局長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審定的廣告產業園區由市市場監管局發文公布,認定為“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
具體細則按照《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評估工作制度》(見附件2)執行。
第十條【變更報告】
園區重大變更事項,如調整規劃內容、變更運營主體等,應向所在區市場監管局報告,所在區市場監管局應及時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第十一條【認定保護】
未經市市場監管局認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稱號或類似表述。獲得認定的園區應規范使用認定稱號。
第三章監督與考核
第十二條【動態管理】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采用動態管理機制,對園區開展發展指導、日常監管、評估考核,視情采取行政約談、限期整改、撤銷稱號等措施。
第十三條【管理制度】
市級廣告產業園區應按照《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運營情況報告制度》(附件3)要求,于每年2月10日之前,將上一年度園區建設和運營情況報告報送至所在區市場監管局。建立重大事項專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園區重大變化情況。建立園區檔案管理制度,定期記錄園區運營狀況、平臺建設與規劃完成情況。落實廣告業統計工作,督促被確定為統計對象的入駐企業按時填報廣告業統計報表。
市級廣告產業園區所在區市場監管部門應在每年2月15日前對園區提交的上一年度園區建設和運營情況報告簽署意見,上報市市場監管局。日常監管中發現園區經營異常情況,應即時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第十四條【評估考核】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專家組成考核小組,按照本辦法規定對園區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提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見。
對已認定的園區原則上每2年考核一次,考核內容包括:
?。ㄒ唬﹫@區發展方向是否符合國家、市、區有關政策法規和本辦法要求;
?。ǘ﹫@區建設發展是否按既定規劃實施;
(三)園區管理工作是否規范、運營情況是否正常;
?。ㄋ模﹨^人民政府支持園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五)區市場監管局對園區建設和運營的評價意見;
?。﹫@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情況。
對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園區,由市市場監管局開展行政約談、限期6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再次考核,拒絕整改或整改后考核結果仍不合格的,撤銷稱號。考核意見及考核結果均應書面通知被考核園區。具體細則按照《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評估工作制度》執行。
第十五條【撤銷稱號】
園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市市場監管局依照本辦法規定撤銷其“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認定稱號:
?。ㄒ唬┮蛘呋蚪洜I方向調整而改變廣告業發展主業性質的;
?。ǘ┙洜I管理不善,已不符合市級廣告產業園區認定條件的;
(三)考核不合格,并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仍不合格的;
?。ㄋ模┐嬖谥卮蟮闹伟病⑾馈h保、衛生、資金使用管理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
?。ㄎ澹﹫@區和園區入駐企業廣告宣傳出現重大導向問題、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或提供虛假違法廣告服務,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陥髸r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騙取市級廣告產業園區認定稱號,或其他嚴重失信行為。
擬撤消認定稱號的,提請市市場監管局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第四章規范與服務
第十六條【制度規范】
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推進園區運營管理制度建設,督導園區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加強園區運營管理體系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指導廣告行業組織共同推進園區建設,加強園區企業培訓,促進園區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健康發展。
第十七條【文化引領】
園區運營主體要指導園區企業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響應政府和行業倡議,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優秀的廣告創意引領健康的審美觀和消費觀。積極參與公益宣傳活動,保護非遺產品和弘揚傳統文化。持續提升廣告創意水平,加強優質廣告作品供給,持續保持廣告創意領域全國領先水平。
第十八條【融合創新】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配合區政府相關產業支持服務工作,鼓勵園區及入駐企業創新發展,積極培育廣告新業態、新產品、新服務、新模式。鼓勵廣告業參與上海“國際數字之都”“設計之都”建設。鼓勵廣告業與制造業、農業和其它服務業,以及本市各類優勢產業融合發展,充分發揮廣告業對經濟的帶動引領作用。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促進創新成果轉化。
第十九條【標準建設】
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推進廣告標準體系建設,鼓勵園區廣告領域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參與廣告行業標準制定,推動落實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強化本市廣告領域技術規范等標準研制與推廣,積極培育申報“上海標準”。鼓勵申報市級(區級)質量獎和“上海品牌”認證。
第二十條【人才培育】
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指導開展廣告人才培訓,鼓勵園區廣告企業挖掘培育廣告創意新銳人物,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設創意大師工作室、興辦廣告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打造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第二十一條【國際交流】
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并指導廣告行業組織推動園區運營主體積極組織、參加國際或地區展覽、交流、考察活動,鼓勵廣告企業擴大跨境服務,積極為我國企業海外投資提供專業服務,引進有國際性或區域性影響力的企業入駐。
第二十二條【平臺服務】
園區運營主體要推進園區不斷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有關財稅政策、人才政策解讀和落地,協助優質項目和相關企業申請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等,為入駐企業提供優質的基礎服務。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有效期限】
原《上海市廣告產業園區管理辦法(試行)》廢止。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