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文化產業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3-30 點擊:次
關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文化產業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委宣傳部、省直相關單位、省屬文化企業: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現將《2023年江西省文化產業扶持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要求,認真做好政策宣傳、項目篩選和推薦申報工作,于4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匯總后報送(用郵政快遞EMS)至省委宣傳部文化產業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傅戈
聯系電話:0791—88912580
0791—88911355(傳真)
郵箱:jxwhcyc 126.com
地址:南昌市紅谷灘區臥龍路999號省行政中心東3棟425辦公室
郵編:330036
中共江西省委宣傳部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江西省文化產業扶持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一)有關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江西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登記的文化企業(符合統計部門發布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規范,信用、經營狀況良好;
2.申報項目應為文化產業項目,屬于本指南確定的重點支持方向;
3.企業申報項目曾獲得省級文化產業扶持項目補助的,可在符合本指南要求的基礎上,申請貼息扶持;曾獲省級文化產業扶持項目貼息的,可在符合本指南要求的基礎上,申請貼息或補助扶持(同一主體同一項目獲得補助、貼息方式累計不超過2次,獎勵類項目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二)不予扶持條款
1.存在重大法律糾紛、知識產權涉嫌侵權或有爭議的項目;
2.申報單位在項目申報前兩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或違反有關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3.近三年獲得扶持資金支持,但未按進度要求實施或在調研審計中發現問題但尚未整改的企業,不得申報;
4.其他不應由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
二、重點扶持方向
(一)新業態新場景類。支持數字出版、數字演藝、數字影視、數字藝術、數字視聽、動漫游戲、元宇宙、文化大數據等文化新業態、新場景的產業項目;支持具有高成長性的文化與科技、旅游、互聯網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文化+”項目;支持企業利用數字技術對內容創作、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進行數字化轉型的項目;支持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二)內容創作生產類。支持舞臺藝術、地方劇種的商業演出項目,4A級以上景區的演藝或實景演出項目;支持公開放映播出的原創電影、電視劇(含動畫片)、網劇、網絡音頻(含廣播劇、歌曲)、電視欄目節目等優秀原創內容產業項目。
(三)成果轉化運用類。支持運用省級科學技術獎勵項目成果轉移轉化,或校企合作成果轉化的文化科技類項目;支持文化領域高層次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支持企業引進高層次經營管理和專業研發人才類項目;支持具有較強社會效益和人才孵化作用的文化產業類學院;支持國有文化企業圍繞優化業務結構、發展新業態開展并購重組類項目。
(四)文博展會類。支持舉辦影響力大、帶動力強、綜合效益好的文化產業類行業峰會、高端論壇、文博展會等活動;支持企業在深圳文博會、長三角文博會、中國國際版博會、全國書博會等國內重點文博展會單獨設館。
(五)招商引資類。支持符合《江西省文化產業招商三年行動方案》(贛文強省小組發〔2022〕6號)所列八大重點招商方向,且滿足開工建設條件的文化產業招商引資項目。
(六)上市培育類。分階段支持江西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布的江西省重點擬上市后備文化企業。
(七)貸款貼息類。支持獲得“文企貸”的貸款貼息項目;支持陶瓷創意、工藝美術、文化智造、印刷包裝、節慶用品、文化旅游等規上文化企業通過發行各類創新公司債、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等融資產品實現擴大生產貸款貼息類項目。
(八)榮譽獎勵類。支持省“培大育強”入庫企業且完成培育目標的;支持文化服務業企業突破培育目標的;支持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園區、文化出口基地、影視產業基地、特色文化街區等文化產業集聚類平臺;支持獲得國際、國內重要文化產業類獎項、科學技術獎勵和文化出口重點企業。
三、扶持方式
項目扶持采取補助、貼息、獎勵三種方式,每個項目只能選擇一種方式進行申報。
(一)補助
1.對營業收入增幅15%以上的文化企業,申報新業態新場景類項目,根據納稅額、就業人數等社會效益指標,按不超過項目實際發生成本的20%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對國有文化企業通過發債、貸款等方式開展并購重組的,按單個項目并購重組所發生財務費用的2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招商引資類項目認定標準:自申報指南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文化智造類、包裝印刷類、文化旅游類等含有基建工程項目,已完成“正負零”施工的;數字文化類、文化創意類、陶瓷創意類、工藝美術類完成公司注冊,且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的;節慶用品類完成公司注冊,且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的;文化智造類、包裝印刷類等技改及擴建項目,至少1條生產線進入試生產階段。對滿足認定標準的招商項目,根據企業實際投資額的10%或項目主體實繳注冊資本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省屬文化企業及下屬全資子公司單獨投資開發的項目,參照執行。
4.對企業自費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短期貨物貿易險,按實繳保費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企業運用出口信用保險開展資信調查、信息管理、保單質押融資等發生的費用,按實際支出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5.對文化企業與省內高校聯合主辦的經省級教育部門備案的產業學院,平穩運行一年及以上,給予文化企業2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對通過校企合作開展項目攻關并實現成果轉化的文化企業,按其實際投入資金的10%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引進的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經營管理和研發人才,在企業任職滿三年及以上的,按照該人才年度薪酬總額的5%給予引才單位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6.對申報企業完成上市股份制改造、上市輔導備案驗收的,分階段分別給予30萬、50萬元補助。
7.對預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良好的文博展會類、內容創作生產類項目,按不超過實際發生成本的2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適當補助。
8.對服務“文企貸”融資擔保機構,以實際發生擔保費用進行全額補助。
(二)貼息
項目主體獲得貸款、債券、票據等融資產品必須是用于企業擴大再生產,貼息金額為申請之日的前一年內實際發生利息總額的20%-50%,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獎勵
1.對江西省“培大育強”企業庫入庫企業完成培育目標,2022年度營業收入(需提供企業審計報告)首次突破400億元、150億元、100億元、50億元、20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對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絡文化服務和文化娛樂服務等文化服務業企業,2022年營業收入(需提供企業審計報告)首次突破5億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內營業收入同時突破上述兩個及以上臺階的,按最高獎勵標準進行獎勵。
2.對首次獲得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影視產業基地認定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首次獲得省級文化產業園區、特色文化街區認定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2022年度運用省科學技術獎勵項目成果轉移轉化的省內文化企業,按照后補助方式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對獲得“全國文化企業30強”及提名企業等國內重要文化產業類獎項的,視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對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視情況可適當提高扶持額度和分年度連續給予支持。
四、申報材料
(一)《扶持項目申報書》;
(二)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影視企業需要提供行業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完稅證明材料;
(四)申請項目補助的,需根據所選擇類型提供必要的佐證材料;申請貸款貼息的,需提供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經銀行確認的付息清單或利息結算清單;申請獎勵的,需提供榮譽證書等必要的佐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初審推薦單位審核要求
各設區市委宣傳部、省直相關單位、省屬文化企業為初審推薦單位,分別負責受理本地區、本系統、本集團的文化企業法人單位的申報材料,匯總后按程序報送。
1.初審核查。申報單位材料需加蓋騎縫蓋,初審推薦單位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合法合規和真實性審查,核查申報主體是否具備資格、材料是否齊備;
2.考察核實。初審推薦單位組織人員或委托第三方對初審合格的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核實;
3.遴選報送。初審推薦單位通過專家評審或競爭性答辯等方式,對申報項目進行遴選,研究確定報送項目。原則上設區市推薦數不超過10個(其中景德鎮、萍鄉、新余、鷹潭不超過8個),省屬文化企業推薦數不超過6個,省直相關單位推薦數不超過2個。其中,“文企貸”貼息、招商引資類、獎勵類項目不占用各地各單位推薦項目申報數量。初審推薦單位需出具推薦函件,初審匯總表的排序為推薦順序。
(二)材料要求
1.紙質《扶持項目申報書》1份,按要求填寫,不得隨意改變表格式樣;紙質佐證材料1份,按順序裝訂成冊,由初審單位統一收集歸總后(申報書無需膠裝),隨初審推薦單位推薦函一并報送。
2.分別提供《扶持項目申報書》Word版和裝訂成冊申報材料PDF版,發送到指定郵箱(文件太大無法發送的,可附U盤拷貝)。各設區市委宣傳部、省直相關單位、省屬文化企業等初審部門,需匯總所有電子版項目信息。
(三)落實項目責任。按照“誰推薦、誰負責”原則,初審推薦單位要對照支持方向、申報條件及要求,加強工作指導,嚴格審查上報項目。申報單位應當與項目實施單位、資金使用單位一致,并對項目申請及扶持資金使用的合法、合規、合理性承擔全部責任。省委宣傳部對初審把關不嚴,合規審查淘汰率過高的地區和單位,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在下一年度減少該地區、該單位推薦申報項目數量;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套取財政扶持資金的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嚴肅查處,并追繳扶持資金,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加強項目監管。各單位要對獲得2023年江西省文化產業扶持項目的實施、運行情況和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加強跟蹤檢查,省委宣傳部將對2023年扶持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研。項目跟蹤監管情況作為以后年度扶持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所有申報項目按評審得分排序擇優進入省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庫。
附件:
1.扶持項目申報書(申報單位填寫)
2.申請貸款貼息項目付息情況核查表(申報貼息單位填寫)
3.項目初審匯總表(初審部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