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寧波市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開始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4-23 點擊:次
為加快寧波市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根據《關于印發〈寧波市加快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甬發改創新〔2020〕548號)(附件5)有關規定和要求,現開展2023年寧波市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寧波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及戰略性
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
主要申報類型是增強企業產業鏈韌性、做強做大初創型企業、鼓勵企業延伸產業鏈三大類,具體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3,相應補助細則詳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本次申報范圍限《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
二、其他事項
(一)申報主體2020至2022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且無嚴重失信記錄;
(二)初創型企業指企業自注冊成立后,營業收入累計達到100萬元(含)之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原則上不超過5年的非上市企業;
(三)各申報主體只能申報1項政策(第八條可重復申報),且應符合《寧波市“畝均論英雄”差別化財政獎補政策實施細則》(甬畝均辦〔2021〕6號)相關要求。
(四)各申報主體根據申報項目類別認真填報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加裝白色封面(詳見附件4)及目錄裝訂成冊。
三、政策解讀
●增強企業產業鏈韌性(詳見附件5)
針對自主生產新產品營業收入累計達100萬元(含)以上的制造業企業;針對搭建示范應用推廣平臺營業收入累計達1000萬元(含)以上或注冊用戶達5萬(含)以上的互聯網企業,根據新媒體設備、線上平臺等應用示范推廣的投入費用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補助。
對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新產品的優秀典型案例企業,經認定,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做強做大初創型企業(詳見附件5)
連續兩個年度營業收入累計高于1000萬元、增速持續上升且平均增速高于全市規上工業/服務業平均水平的非上市企業,給予企業近3年實際到位或凈增社會投資總額(持續一年以上部分)一定比例,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其中,社會投資指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或政府職能部門備案的各類投資。
●鼓勵企業延伸產業鏈(詳見附件5)
向上下游拓深延展或加強產品的附加值和深加工層次、且列入寧波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年度項目庫的項目,獲得銀行項目貸款200萬元(含)以上的,經認定給予設備貸款實付利息(審核利率范圍內)50%,最高200萬元的補助,已享受國家政策性貸款利率優惠的項目除外。
四、注意事項
申報材料按照寧波要求編制完成后提交至新區發改局重點辦(興慈一路1號前灣新區管理委員會南一樓123室),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五份,材料提交截止時間5月9日(周二)16時前,逾期不再受理、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