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支持萍鄉市電子信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清單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8-03 點擊:次
關于支持萍鄉市電子信息產業
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清單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動能培育提升行動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電子信息產業細分領域動能培育,推動全市電子信息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清單。
一、支持企業培育壯大
(一)支持企業梯次培育。對首次成功申報升規入統且上報統計報表滿一個年度的電子信息企業按3萬元/家給予支持;對首次成功入選兩化融合、智能標桿、綠色工廠、管理創新及企業技術中心五類市級評選項目,按3萬元/家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對2021年1月1日以前升規入統的電子信息企業,購買用于研發、生產、檢驗檢測等設備投資額達1000萬元(含)以上且屬于本年度新納入統計或上一年度在庫存續至本年度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已完成設備投入的5%進行獎勵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貸款利息額的100%給予項目貸款貼息,單個企業獎勵或貼息總額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對2021年1月1日以前升規入統的電子信息企業,新建或改造生產線、工業機器人等設備硬件部分投資額達200萬元(含)以上且屬于本年度新納入統計或上一年度在庫存續至本年度的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項目,按智能化設備及工業軟件全部實際投入資金不超過20%比例進行獎勵,最高100萬元。對當年首次獲評省級“5G+工業互聯網”應用示范項目(場景、工廠)、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級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或者通過數據管理成熟度評估認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予以每家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大力培育產業領軍企業。對首次入選獨角獸(潛在種子)電子信息企業分別按不少于100萬元/家、50萬元/家、30萬元/家給予獎勵支持;對首次入選瞪羚(潛在)電子信息企業分別按不少于20萬元/家、10萬元/家給予獎勵支持,以上獎勵均由市縣(區)兩級按1:1比例承擔。對首次認定(重新認定)的電子信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所在縣區分別按不少于10萬元/家、5萬元/家給予獎勵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支持創新能力提升
(五)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統籌省研發投入后補助經費,每年安排200萬元研發投入后補助資金,對年度研發經費支出總量居全市前20名且保持正增長的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補助;對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增幅居全市前20名且連續兩年研發經費支出達到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補助。補助企業數量每年不超過40家,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六)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對新獲批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的國家級和省級科技類重大創新平臺,每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資金補助。對電子信息企業首次成功申報省級以上工業和信息化項目,按差異化政策獎勵,其中一類項目獎勵20萬元,二類獎勵10萬元,三類獎勵5萬元。一類項目:國家級榮譽,省級單項冠軍、產業研究院、制造業領航培育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智能制造標桿企業(示范工廠)、江西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備案、承制(維修)資格、二級保密資質;二類項目:省級服務型制造企業、省級綠色工廠、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省級專業化小巨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三類項目: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等其他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七)推進創新聯合體建設。聚焦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由具有優勢地位的高校、科研院所或龍頭企業牽頭,聯合行業內優勢科技力量分期分批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產業鏈共性關鍵技術攻關,提升產業鏈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打造特色優勢產業鏈。對核準組建的創新聯合體連續三年按20萬元/年給予運行經費支持,由市縣(區)兩級按1:1比例承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八)實施“揭榜掛帥”制度。以解決產業重大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需求為導向,通過“企業出題,政府立題,人才破題”的方式,鼓勵支持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的創新團隊開展科研攻關,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破解“卡脖子”問題,每年實施不超過3個“揭榜掛帥”項目,每個給予150萬元支持,由市縣(區)兩級按2:1比例承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九)落實研發投入優惠政策。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電子信息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強化創新主體地位,助推企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加大科研技能成果激勵。對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創新主體采取“一事一議”給予獎勵;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創新團隊,市縣(區)兩級均按省獎勵額度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配套獎勵。鼓勵人才攜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在我市實施轉化和產業化,對轉化項目產生效益經評審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補助。鼓勵在萍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面向市內單位開展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按單個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1%、最高10萬元獎勵,主要用于獎勵相關科研人員。對牽頭起草制定電子信息產業領域國家行業標準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補貼。(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一)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科技創新券項目,通過免費發放后補助性權益憑證,采取定期兌付方式,支持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向外購買科技成果并實現產業化。資助比例為單個合同總金額的20%,由市縣(區)兩級按1:1比例承擔,單個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二)強化知識產權工作。圍繞電子信息產業領域,實施一批專利導航項目,擇優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加大高價值專利培育力度,對新授權高價值發明專利給予3000元/件的獎勵;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力度,支持企業利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融資成本由市縣(區)兩級按1:1比例承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支持企業融資上市
(十三)持續優化信貸投放。圍繞電子信息細分領域動能培育,深入推動產融合作,建立市政府金融辦與發改、工信、科技等部門信息常態化對接機制,精準獲取電子信息細分領域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企業“白名單”,定期推送至銀行機構,實現精準獲客、精準對接、精準服務。(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萍鄉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四)加強政策性貸款支持。支持電子信息企業申報國家制造業中長期貸款,鼓勵轄內各銀行以更優惠的利率積極投放中長期貸款。推動產業鏈供應鏈金融創新發展,探索引導電子信息產業核心企業和金融機構通過銀企直連或使用第三方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商業保理以及存貨、倉儲、訂單等供應鏈融資,為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供應鏈融資,支持企業通過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開展應收賬款抵質押融資。(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辦)
(十五)加強科貸通支持。持續擴大科貸通規模,做大科技金融盤,積極為電子信息企業解決創新融資難、融資貴難題,鼓勵支持電子信息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推動企業快速成長。(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六)推進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搶抓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歷史機遇,大力引導和推動電子信息重點擬上市企業加快上市進程。對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省、市、縣財政分步驟獎勵不超過150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市財政獎勵50萬元,在江西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市財政獎勵30萬元。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積極對接PE/VC機構常態化開展路演活動,加大對我市企業股權投資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鼓勵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市財政按實際募集資金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支持人才培養激勵
(十七)加快高層次人才團隊建設。對引進的電子信息產業領域高層次人才團隊、緊缺急需人才,以及返鄉創業萍籍人才、留萍來萍創業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和本土技能人才,按“昭萍英才”政策給予資助扶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八)獎勵技術創新人才。對獲批省級學科學術與技術帶頭人的,每個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五、支持重點要素保障
(十九)支持產業項目建設。支持符合要求的電子信息產業項目列入國家和省重大項目、省市重點項目清單,優先配置各類資源。加強電子信息產業招商引資力度,對科技含量高、帶動效應強的電子信息產業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充分保障項目要素供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加強用地保障。將電子信息產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優先統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向電子信息項目傾斜,可依法依規使用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對電子信息項目用地需求做到應保盡保。(責任單位:市資規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十一)優先保障用能需求。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能效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的電子信息產業項目,在能耗需求上予以傾斜支持并開辟節能審查綠色通道。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積極組織電子信息企業用好用活直購電、電費峰谷差價等政策,鼓勵電子信息企業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支持電子信息企業利用廠房屋頂及附屬設施建設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電站,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網萍鄉供電分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本政策清單中各項具體政策的實施細則、實施期限、申報指南等事宜,由市數字經濟辦會同相關部門按責任分工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