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億數據產業發展規模目標背后,上海力爭數據要素產業領導地位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8-16 點擊:次
為進一步推動數據要素產業發展、促進數字紅利釋放、提升數字經濟質量,7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立足數字經濟新賽道推動數據要素產業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并于8月15日在上海市政府網站正式公布。
近年來,上海在數據產業領域的政策與市場實踐均走在全國前沿,在圍繞上海數據交易所建設完善數據交易市場的同時,積極探索數據應用場景與數據資源開發形式,本次發布的《方案》則結合上海數字化轉型要求,對數據要素產業發展指明了更為明確的發展路徑。
具體發展目標方面,《方案》提出,到2025年上海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基本建成,國家級數據交易所地位基本確立;數據要素產業動能全面釋放,數據產業規模達5000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達15%,引育1000家數商企業;建成數鏈融合應用超級節點,形成1000個高質量數據集,打造1000個品牌數據產品,選樹20個國家級大數據產業示范標桿;數據要素發展生態整體躍升,網絡和數據安全體系不斷健全,國際交流合作全面深化。
梳理《方案》中主要的行動目標,多位專家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上海是全國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基地,也是數據要素產業領域的先行者,其發展將可帶動長三角和全國的數據產業發展,《方案》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發展壯大上海數據要素市場,推動制度與實踐創新,輻射帶動全國數據要素產業發展。
打造國家級數據交易所
作為上海數據要素市場的重要落地平臺,自2021年正式揭牌以來,上海數據交易所就承擔著促進數據標準化流通交易,激活數據要素資源價值,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使命。
據悉,截至今年6月,上海數交所掛牌數據產品已近1200個,2023年交易額有望突破10億元。本次發布的《方案》則提出,要提升上海數據交易所能級,打造國家級數據交易所,到2025年,掛牌5000個可交易數據產品,服務10萬家數據供需主體。
具體舉措方面,《方案》提出依托全國數據交易聯盟,深化數據交易機構合作;創建數據要素市場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建立“上海數”市場發展指數;做強金融、科技、制造業等重點板塊,培育通信、醫療等特色板塊,加快各類企業進場交易;建立數據流通合規體系,完善數據資源、產品、資產分類分層操作規程和安全規范,探索建立數據交易仲裁機制,健全數據交易場所運行監管機制等措施。
上海社會科學院信息研究所副所長丁波濤在接受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概念上講,國家級數據交易所應當具備三方面特質:一是規模,也就是在該機構進行的數據交易要達到較大的規模,同時在全國同類交易機構中應處于領先位置;二是輻射力,也就是在該機構開展數據交易的市場主體,不僅有本地企業和機構,還有外地甚至國外的企業和機構;三是引領力,也就是該機構在交易規則、管理制度、運營模式、標準規范等能率先創新突破,成為同類機構中的標桿。
“從上述要求來看,上海數交所在三個方面都具備較好基礎,同時也存在較大上升空間。”他進一步指出,要在2025年打造國家級數據交易所,需從三方面發力:一是交易規模,2022年上海數交所交易規模約1億,今年有望成倍增長,但在全國并無絕對優勢;二是輻射力,目前在上海數交所開展的數據交易,仍以本地企業和機構為主,外地在滬交易數量不多,境外在滬交易極少;三是引領力,目前全國各地數據交易所都在加快進行制度創新和生態打造,上海數交所需要加大突破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構建規范化數據流通和交易制度,也是培育數據要素市場體系最關鍵的組成部分。據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的測算,2022年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已經突破900億元,預計到2025年將達到近1750億元,但規范的場內交易占比僅為2%-3%。
“此前,國內許多數交所更多是數據加工服務商和數據產品供應商而非數據撮合商。”浙江財經大學中國政府管制研究院方燕博士指出,數據交易所職責定位不清晰或未堅守,運營模式待拓展是其發展中面臨的主要難點之一。
針對上述問題,自成立起,上海數據交易所就提出“數據產品”的交易標的,“原始數據不交易、個人數據不交易、不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的原則,實現“所”、“商”分離,交易所不與生態爭利。
本次發布的《方案》則進一步細化了上海數據交易所在數據產業生態中發揮的作用,包括探索形成以上海數據交易所場內交易為紐帶的數據資產評估機制;設立數字資產板塊,研究與實體經濟相結合的數字資產上市發行和流通交易機制等。
丁波濤表示,數據企業數量和活躍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數據要素市場的興衰,推動數據企業進入市場成為數商,關鍵在于發揮數據交易所的三方面激勵作用:首先是以掛牌登記促進企業自身和數據產品的宣傳推介,提高知名度;二是通過場內交易規避各類違規風險,增強數據交易以及數據開發利用的合規性;三是通過場內數據交易實現數據價值的顯化,推動數據資產化,實現企業資產增值。
構建數據產業生態
在產業實踐中,隨著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向深邁進,越來越多市場參與者意識到,單一環節的產業發展對整體市場帶動的邊際效益正趨于衰減,長期的市場活躍離不開供給、需求、服務等多元數據商生態的繁榮,這一發展趨勢也在《方案》中得到呼應。
文件提到,要增強數商新業態發展動力,并就具體業務領域將其分為數據資源類數商、技術驅動型數商、第三方服務類數商等不同類型,提出完善數商公共服務體系,依托數商協會促進行業自律,建立數商評估評價指標體系,每年公布優秀數商名單。
方燕指出,在數據市場體系里,數據企業是典型的主體,可以是數據供給者也可以是數據需求者,是整個體系的核心、主心骨。由于數據價值的創造和實現牽涉諸多處于數據價值鏈不同環節的多相關主體的共同付出,數據產業發展需要完整且高效運轉的商業生態系統。這不僅需要地理空間上的集聚集群,更需要價值鏈各環節之間的分工協作、同一環節上的不同主體間的競爭。
上海社會科學院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員、智慧城市研究室主任范佳佳也在接受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采訪時指出,要形成數據產業集群,還是要從供應鏈和產業鏈的角度加以考慮,在數據流通交易過程中,圍繞數據鏈的交易合作是產業發展的趨勢所在,隨著不同主體間依存度和關聯性的提升,上下游主體自然會隨之聚集,以自發的市場行為形成產業集群。
除了推動更多主體參與外,產業生態構建也離不開市場共識與規則的構建。2022年12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了,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數據產權制度框架,該政策思路在《方案》中得到進一步落實與細化。
例如,《方案》中提到建立數據要素價值轉化體系,優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規則。具體而言,包括創新數據產權范式,保障企業數據資源持有權、加工使用權、產品經營權,推動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探索建立數據產品定價模型和價格形成機制,構建數據交易價格評估指標體系,深化企業采信機制;提升數據知識價值,構建以知識增加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機制,保障市場主體在數據創造中形成的財產權益。
引領區域布局
近年來,隨著數據要素在各行業生產交易中發揮愈加重要的作用,數字化的生產方式與思維邏輯正重塑產業鏈條。在政策層面,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數字經濟與數據產業的發展目標更加深入地嵌入各地區域規劃與產業發展政策中。
例如,本次發布的《方案》從建設“2+X”數據要素產業集聚區,建設臨港新片區國際數據港先導區與建設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全球數字貿易港三個方面,規劃了上海內部的數據產業發展空間布局。
“‘2+X’數據要素產業集聚區主要解決資源供給問題;臨港國際數據港先導區的作用則在于對接國際數據跨境規則,推動中國數據有序出境,形成數據來源和使用‘兩頭在外’,數據存儲與分析在境內的國際數據中心;而虹橋全球數字貿易港的發展定位則是依托每年進博會吸引國際數據與產業,帶動數據流通。”范佳佳表示,不同區域在上海數據產業發展中的側重點與定位不同,《方案》提出的發展方案有助于各區域發揚自身特色,協同發展。
丁波濤則進一步指出,未來幾個產業地標要加強全方位協作實現共同發展,一是基礎設施上要加強聯接,各類網絡和平臺如數據交易平臺、數據開放平臺、數據跨境平臺、數字貿易平臺等要相互連通;二是數據業務上要加強對接,如浦東的數據交易、虹橋的數字貿易等要加強與臨港跨境數據流動的對接,實現數據在境內外之間合規便利地流通;三是制度規則上加強銜接,打造涵蓋數據要素生產、開發、流通、利用全生命周期的一體化制度環境。
此外,隨著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步入深水區,產業鏈與市場的融合亦需在數字化層面進行進一步打通,數據資源的流通利用成為加強長三角產業協同發揮規模經濟優勢的重要抓手。
《方案》提出,要建設長三角一體化數據合作示范區。系統推進區域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網絡傳輸能級和整體服務效能,推進公共數據資源區域合作。深化區域數據標準化實踐,促進數字認證體系、電子證照等互認互通。構建上海數據交易所長三角板塊,強化城際合作,提高區域數據要素配置效率。
“上海在長三角數據產業發展的優勢在于區位和產業引領能力,劣勢則在于自然資源稟賦不足,因此更需要與長三角乃至全國的產業鏈進行對接,彌補自身缺陷的同時賦能區域數字經濟發展。”范佳佳提到,《方案》中提出了到2025年算力總規模較“十三五”期末翻兩番的目標,而實現該目標所需的能源、基礎設施支持必然離不開更為高效的區域協同能力。
“區域協同的重點在于揚長避短,進一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范佳佳表示,與上海數字化綠色化“雙化協同”發展方略相對應,明確自身在區域數字產業中的定位,引領產業規劃與布局,也是實現《方案》中各項目標的內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