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支持承接產業有序轉移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10-19 點擊:次
興寧市支持承接產業有序轉移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梅州市委“奮力在八個方面展現新作為”的工作要求,加快興寧“百千萬工程”高質量發展,根據《梅州市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加快振興發展實施方案》《梅州市承接產業有序轉移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興寧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措施適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條件的企業,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納統登記,稅收征繳在興寧稅務局的實體經濟企業。
第二條總部經濟項目獎
在我市范圍內新成立或梅州市外遷入(本措施實施之日起),截至上一年度全資或絕對控股公司、子公司的工業類、貿易業、建筑業類總部企業,經本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后,按年主營業務收入和對本級財政貢獻量情況,分檔次給予獎勵。標準如下:
1.首次達到3億元以上或年度對本級財政貢獻量首次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量×90%的獎勵;第2、3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80%的獎勵。
2.首次達到2億元以上不足3億元或年度對本級財政貢獻量首次達到650萬元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量×80%的獎勵;第2、3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70%的獎勵。
3.首次達到1億元以上不足2億元或年度對本級財政貢獻量首次達到350萬元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量×70%的獎勵;第2、3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3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60%的獎勵。
第三條工業企業增速獎
(一)在庫規上工業企業。
本措施實施之日起的興寧市規上工業企業,以上一年度統計部門核定的總產值為基準,按同比增速和對本級財政貢獻量給予分檔次獎勵。標準如下:
1.年度總產值1億元以下,同比增長20%以上不足50%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30%的獎勵;同比增長5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50%的獎勵。
2.年度總產值1億元以上不足3億元,同比增長20%以上不足50%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50%的獎勵;同比增長5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市財政貢獻增量×70%的獎勵。
3.年度總產值3億元以上,同比增長20%以上不足50%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70%的獎勵;同比增長5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市財政貢獻增量×90%的獎勵。
(二)新投產上規工業企業。
興寧市當年投產當年上規的工業企業,獎勵標準按照《興寧市支持外貿外資發展和新投產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辦法(試行)》(興市府〔2023〕41號)執行。且當年產值超億元以上,本級財政貢獻量核減上規獎和招商引資獎后,給予余額部分90%的獎勵。
第四條價值先鋒獎
對符合梅州產業發展方向,且對本級財政貢獻400萬元以上工業、貿易業、建筑業,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20%以上不足50%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30%的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50%以上的,給予其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增量×50%的獎勵。
自2020年10月9日起的招商引資項目,按其投資協議書簽訂條款執行,協議書中招商政策執行期滿后,可按“價值先鋒獎”執行。
第五條附則
1.本措施需由本級財政負擔的獎補資金按同一事項就高不重復、不疊加享受的原則執行。
2.按本措施規定享受政府獎勵的企業.須承諾5年內不得外遷興寧市,否則須退還獎勵。
3.“總部企業”指其核心運營機構或具備總部性質的職能機構設在我市,并對其所投資的全部或部分企業行使經營、管理和服務職能的企業。
4.“本級財政貢獻量”指企業在我市實際繳納本地入庫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本措施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本措施所稱“元”,指人民幣。
5.本措施由市科工商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實施并解釋。
6.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