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10-25 點擊:次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關于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見稿)
支持企業“上規”
(一)上規入庫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服務業企業名錄庫及限額以上商貿業企業名錄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二)上規貢獻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且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含)—1億元之間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30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上榜”
(三)鼓勵企業申報認定“首臺套”。對新列入《四川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公告》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按產品個數給予申報認定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單個認定產品10萬元獎勵,同一產品不同版本、規格、型號等不重復計數)。
(四)鼓勵企業成為“專精特新”。對認定為四川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20萬元獎勵。
(五)鼓勵企業成為“單項冠軍”。對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六)鼓勵企業沖刺“500強企業”。對首次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中國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世界企業500強(工業領域)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上云”
(七)鼓勵企業“上云用數賦能”。對評為四川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稱號的,分別給與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上市”
(八)上市后備獎勵。對當年新列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貼。
(九)上市掛牌獎勵。對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內外主要股票交易場所上市、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分階段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強化企業“四上”服務支撐
(十)建強企業“四上”培育陣地。建立健全各級企業服務工作站,服務中小企業在政策、市場、融資、載體、人才、知識產權、技術、管理、培訓、法律、財稅等方面獲取便利。對認定通過的企業服務站,按照運營單位提升服務能力和開展服務活動實際支出不超過50%的比例,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運營補助。對三年內新注冊成立且入駐企業服務站的小微企業,每年按實際繳納租金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租金補貼。對已入駐企業服務站但工商注冊關系在高新區以外的“四上”企業,經企業服務站培育推介后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區,自工商注冊關系變更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按實際繳納租金10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租金補貼。
(十一)支持“四上”企業集聚發展。對認定有效期內的“四上”企業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區,按本政策規定的首次認定獎勵標準給予企業資金支持。
本政策自2023年X月X日開始實施,有效期3年。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根據新政策做相應調整。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高新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商相關部門制定。
(來源:高新區經濟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