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更便利,覆蓋范圍更廣!上海海關發布《集成電路產業監管創新實施辦法(2.0版)》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12-27 點擊:次
12月26日,上海海關正式對外發布《集成電路產業監管創新實施辦法(2.0版)》(以下簡稱《實施辦法(2.0版)》),全面覆蓋芯片設計、芯片制造、封裝測試、設備制造和物流供應鏈等全部環節以及各類企業主體。
2022年7月,上海海關發布了《集成電路產業監管創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1.0版)》),是全國海關首次聚焦集成電路產業推出的監管創新。實施一年半以來,《實施辦法(1.0版)》得到試點企業的高度認可。企業在產業鏈降本增效、供應暢通及協同發展等方面切實感受到措施的有力推動。
今年8月,試點企業擴容至66家,進一步擴大創新政策的覆蓋范圍。今年前11個月,第一批38家試點企業進口523億元,同比逆勢增長1.9%。
“自今年3月納入試點企業以來,我們已有3批集成電路晶圓順利通過該查驗模式進口,貨值近百萬美元。”復旦微電子公司商務部經理施霞介紹,新的查驗模式既有效減少集成電路晶圓在普通環境下拆開真空包裝造成的影響,也大大提高了通關效率,節約了企業通關時間和物流成本。
上海積塔半導體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汪建設表示:“適用《實施辦法(1.0版)》后,公司進口貨物通關時效進一步提高,2023年通過提前申報模式進口的新設備200多臺,基本都能做到貨物落地后30分鐘內放行。”
此外,上海海關還通過屬地納稅人管理為紫光展銳等企業建立底賬,屬地海關一口對接企業并負責協調其他海關部門,改變了以往企業單獨面對多個海關的工作模式,方便企業集中繳納特許權使用費等進口稅費。
在此基礎上,上海海關根據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監管創新試點實施情況,多方征集集成電路重點企業及行業協會對新一輪措施的意見建議,對亟待突破創新的集成電路產業進一步加大政策供給力度,升級原試點期間的實施辦法,推出《實施辦法(2.0版)》,健全覆蓋集成電路產業鏈全流程的新型海關監管服務體系,提升上海集成電路產業創新能力和發展質量,促進產業集群升級發展。
記者看到,《實施辦法(2.0版)》包括總則、通關管理、布控檢查、稅收征管、保稅監管、企業管理和稽核查作業以及附則,共7章35條。上海海關黨委委員、副關長柳波介紹,《實施辦法(2.0版)》將此前的“準入退出”機制改為“企業備案”制,更好地覆蓋集成電路全產業鏈;鼓勵企業集團成員間自由結轉、共享減免稅貨物,有利于龍頭企業加快技術攻關;建立集成電路行業企業“白名單”機制,設立集成電路企業專享危險化學品屬地優先查檢通道,確保進出口貨物盡快投入研發和生產;明確加急辦理企業預裁定申請,符合條件的貨物適用簡易估價程序,將主動披露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由“涉稅違規行為”擴大至涉及出口退稅、單耗管理、統計監管、檢驗檢疫等多種“違反海關規定的行為”,幫助企業提振信心。
上海天馬微電子是此前首批納入集成電路產業監管創新的試點企業之一,該公司關務負責人介紹,公司產品主要是顯示屏,芯片是必備原材料,但是芯片進口時的查驗是一個難題,如果每箱貨物都采樣的話是一筆不小成本,升級后的政策提出“推動總署對經評估為安全評級的供應鏈進口的試點商品適用較低的檢查比例或取樣送檢比例”,同時《實施辦法(2.0版)》提出,海關建立進口危險化學品“白名單”制度,對企業進口的防反射薄膜生成液、光刻膠和聚酰亞胺等進口自用原材料探索實施檢驗便利化措施,減少取樣送檢比率,這些都將給公司帶來很大的成本節約。
減免稅快速審核模式由之前的只針對進口設備,擴大到原材料、消耗品,讓企業也可以更好享受減免稅政策。此前在一部分企業試點的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此次也全面推廣,覆蓋到更多企業,給整個產業帶來利好。
上海市集成電路行業協會副秘書長石建賓認為,《實施辦法(2.0版)》對集成電路產業監管進行了整個環節的進一步優化,很多便利措施也由之前的試點擴大為更大范圍的覆蓋,而且海關設置了專人服務,指導企業更好更快更方便地享受進出口的一些便利政策,將會更好促進上海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