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推動鎂基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1-22 點擊:次
推動鎂基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推動我省鎂基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若干措施。
一、支持研發創新
1.支持龍頭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以市場為牽引,以應用為導向實施產業鏈協同攻關,重點突破低成本高純鎂提純精煉、新型高強韌鎂基材料開發及制備、鎂合金寬幅板材熱成型、鎂合金一體化成形等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推動新能源汽車、新型固態儲能、綠色建筑材料、生物醫用、消費電子、輕量化軌道交通、航空航天等用途鎂基新材料產品加速應用。對鎂基新材料領域實施的“卡脖子”技術攻關或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的項目,納入省重大產業創新計劃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在鎂合金制備加工、鎂合金腐蝕和防護、鎂合金功能材料、鎂合金結構材料、鎂產業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支持相關企業與科研院所、下游用戶聯合實施研發產業化項目。根據任務清單、績效目標完成程度、成果形式等情況,按照研發費用和設備投入最高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省級最高補助500萬元。其中,獎勵項目科研團隊的比例不低于50%。(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3.鼓勵優勢單位與院士合作圍繞鎂基新材料領域建立院士工作站,對新建登記備案院士工作站省級給予100萬元資助。支持已建立的省級院士工作站圍繞鎂鋁合金精密成型綠色產品研發與應用等開展聯合攻關,有效期滿考核優秀的給予80萬元的一次性省級獎勵。(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4.支持建設鎂基新材料領域共性技術研發中心、中試基地、試驗驗證中心、檢驗檢測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對符合支持標準和達到績效目標的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采取投資期建設補助〔最高按固定資產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和運營期績效獎勵的方式給予支持,單個項目省級最高補助500萬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支持有條件的市爭創鎂基新材料國家級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5.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省級鎂基新材料產業協會或產業創新聯盟,推動鎂基新材料領域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創新主體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提升創新要素資源配置效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6.支持鏈接鎂基新材料領域創新資源,聯合知名高校院所、一流鎂基新材料研發機構和創新型企業等建立省級鎂基新材料領域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創新研究院、企業研發中心等創新平臺,積極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7.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主導或參與鎂基新材料產業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對制定涉及基礎共性、關鍵技術、典型應用等產業發展急需的標準,按規定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產業化建設
8.對鎂基新材料產業項目建設發生貸款,按照制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9.對鎂基新材料重大項目用地、能耗、環境容量等要素資源依法足額予以保障。支持鎂基新材料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騰出的用能(煤)指標,優先用于企業新建項目用能(煤)需要。(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
10.充分利用省新材料產業主題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以市場化方式支持鎂基新材料研發成果加速就地轉化,推動產業鏈延伸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
三、支持應用場景創新
11.落實“三首”發展相關政策,按程序將符合要求的鎂基新材料及其研發制造裝備納入《安徽省“三首”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予以發布,并按照相關政策給予支持。支持鎂基新材料“三首”產品示范應用,對評定的鎂基新材料領域“三首”產品省內研制和示范應用單位,按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12.建立鎂基新材料企業與汽車及零部件、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生物醫藥、家電、電子信息等領域企業常態化對接機制,支持圍繞鎂基新材料應用協同開展產品研發,著力提升產業配套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13.依托世界制造業大會、國際新材料產業大會等重要平臺,舉辦產業對接會等活動,加強供需對接及信息交流,推動鎂基新材料產業與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制造等新興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支持產業融合集群發展
14.支持有條件的集群(基地)創建省級鎂基新材料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結合全省汽車產業和鎂基新材料產業布局,在全省范圍內規劃建設2—3個鎂基新材料汽車輕量化配套示范基地。優先支持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申報國家級、省級相關示范試點,積極推動國家和全省重大項目、重大創新平臺等在集群(基地)布局。對符合條件的集群,及時認定為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積極爭創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15.大力推進“雙招雙引”,鼓勵產業集群內部產業鏈上下游優勢互補與協同合作,加快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定期組織特色產業集群(基地)與省內外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對接,組織集群(基地)企業參加省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結合世界制造業大會、國際新材料產業大會等開展特色產業集群(基地)專項推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五、加強金融支持和人才支撐
16.支持具有條件的市設立鎂基新材料領域子基金,省新材料產業主題基金以市場化方式參股支持,服務鎂基新材料產業發展和“雙招雙引”重大項目建設。發揮雛鷹計劃專項、新型研發機構專項、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重點支持鎂基新材料初創團隊、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鎂基新材料應用轉化等早期項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17.積極引進鎂基新材料領域高層次人才,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招引政策措施,省級依規根據人才4.0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支持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優化鎂基新材料相關專業設置,擴大招生規模,由同級財政按規定落實生均撥款政策。(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