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確煙臺高新區等區域定位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0-09 點擊:次
從山東省政府網站了解到,省委省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快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為加快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充分發揮示范區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將舉全省之力建設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示范區定位“四區一中心” 2020年要實現四大目標
《意見》指出,示范區的總體定位是“以藍色經濟引領轉型升級的自主創新示范區”,具體定位是“四區一中心”,即全球海洋科技創新中心,體制機制創新先行區,經濟轉型升級樣板區,創新創業生態示范區和開放協同創新引領區。
到2020年,示范區要實現四大目標。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左右,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65%左右。圍繞海洋工程裝備、海洋生物和醫藥、信息通信、新材料等領域建設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重大技術創新平臺,帶動全省區域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
產業優勢更加明顯。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75%左右。培育形成10個左右規模達到1000億元的創新型產業集群。
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更加優化。示范區內科技服務業實現集群化發展,國家級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數量達到50家左右。示范區內科技企業數量實現快速增長,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較“十二五”末翻一番。
建立適應示范區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
《意見》提出,要賦予示范區在改革發展方面充分的自主權和決策權,支持示范區探索建立有利于創新發展的管理體制和機制。賦予示范區內各國家高新區部分省級事務審批管理權,賦予示范區內各國家高新區與設區市同等經濟管理權限和相應的行政管理權限。
在選人用人方面,賦予示范區內各國家高新區機構設置、編制使用、人員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權;允許示范區自主安排、執行用人計劃,按規定自主公開招聘各類人才,對緊缺的專業人才、高層次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允許示范區自主制定崗位設置方案,自主確定崗位競聘條件和職責任務,自主組織競聘上崗。示范區崗位設置及人員配置、公開招聘方案及招聘結果向相關部門報備。探索實行示范區內各國家高新區行政管理聘任制和企業化管理。
健全對示范區創新發展的政策支持機制
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3%以上的大型企業,按照研發投入新增部分的10%給予后補助,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5%以上的中小微企業,按照研發投入10%的比例給予后補助,補助經費最高1000萬元。
示范區內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省財政科技資金給予每個企業10萬元補助。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通過融資租賃租用設備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產生的租賃費,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
此外,還將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補償機制、“人才特區”政策機制和各具特色的創新政策區域示范機制。
確立六大高新區發展定位
《意見》還指出,示范區內各高新區要立足自身基礎優勢,努力突破一批制約重點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學意義或應用價值的原創性成果。
濟南高新區要重點建設高效能服務器和存儲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量子通信卓越創新中心、國家超級計算濟南中心、信息通信技術研究院等信息技術領域的重大創新平臺,打造具有全國重要影響力的信息通信創新中心。
青島高新區要發揮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的作用,重點建設國家海洋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海洋技術轉移中心、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青島)示范基地、國家海洋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涉海研發與轉化重大創新平臺,加快推進國家科技服務業區域試點,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海洋科學中心。
淄博高新區要立足產業發展優勢,依托國家工業陶瓷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現有技術創新平臺,集中打造全鏈條布局的新材料創新大平臺,構建國內尖端水平、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新材料創新中心。
濰坊高新區要以實施國家高新區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工程為契機,集中建設面向光電和動力機械產業提供專業服務的各類創新創業平臺,打造中國(濰坊)創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國家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
煙臺高新區要發揮沿海開放和合作交流優勢,匯集國內外藍色尖端資源,依托APEC科技工業園區、中俄高新技術產業化合作示范基地、山東國際生物科技園、中集巴頓焊接技術研究院,打造國際化的生物醫藥創新平臺和海洋工程裝備領域重大創新平臺,建設國內海洋領域重要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策源地和智慧海洋創新中心。
威海高新區要抓住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范區建設的有利契機,依托軍民融合發展優勢,重點建設中歐膜技術研究院、國家先進復合材料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山東船舶技術研究院等重大創新平臺,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和競爭力的軍民科技融合創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