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區發布“雙創十條” 加快融入國際創新鏈
來源:未知 日期:2017-03-06 點擊:次
2月20日,成都高新區發布《進一步深化創新創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共十條40款,從鼓勵創辦創新創業企業、創建創新創業載體、提供專業化服務、營造社會氛圍等方面,大力支持校地軍民協同創新創業、國際合作開放創新創業、大企業大集團引領創新創業、街道社區基層創新創業,政策覆蓋范圍、扶持力度再創新高。
作為全國知名的“雙創”地標,成都高新區創新創業生態體系、服務體系在全國享有盛譽。2016年,成都高新區新入駐企業達3.62萬家,其中科技型企業5200家,綜合實力位居全國146家國家高新區前三。
“我們抓住成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機遇,從產業、要素、制度等三大層面著手,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改革紅利和開放紅利,為新興產業發展注入強大動力。”成都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雙創十條”的實施,將進一步促進雙創要素聚集,推動成都高新區更好地融入國際創新鏈。”
支持民營孵化器提質增效 構建“大孵化”體系
成都高新區“雙創十條”對民營孵化器和政府示范孵化器“一視同仁”,明確將繼續擴大政府載體支持范圍,同時鼓勵各類社會資源創建創新創業載體。
在政府建設或運營載體內設立和運營的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將享受3年房租全免、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裝修補貼,以及連續3年、每年最高100萬元的運營補貼。
“雙創十條”提出,支持非政府載體擴容增效。經認定后,場地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補貼,每增加100平方米再給予5萬元補貼,依次遞增后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貼。每新引進1家創新創業企業,載體還將獲得5000元補貼,每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每新增1家成都高新區“菁蓉·高新人才計劃”“成都人才計劃”“四川省千人計劃”“中央千人計劃”的創新創業企業,分別給予載體1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補貼;每新增1家世界500強企業高管人員、中外院士及諾貝爾獎獲得者創辦的創新創業企業,也將分別獲20萬元、30萬元補貼。
此外,“雙創十條”明確,新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注冊商標、軟件著作權、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集成電路版圖、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合計50項以上的,給予創新創業載體5萬元補貼,每增加30項再給予5萬元補貼,依次遞增后最高可得50萬元資助。
支持校地軍民協同創新創業 推動“雙創”與經濟深度融合
當前,高校、科研院所作為科研創新的重要發源地,在促進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升我國整體科研水平、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此次“雙創十條”緊扣“四權”改革,多方面對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轉移進行扶持。成都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將有效激發高校、科研院所和相關中介機構對校地軍民協同創新創業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并進一步促進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在創新上的研發投入。
在科技成果所有權分割處置方面,成都高新區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按職務科技成果發明人占成果所有權70%以上比例共同申請發明專利,或按70%以上比例分割現有職務發明專利,且授予職務科技成果發明人100%處置權。按照科技成果向非關聯創新創業企業轉移完成后的實際成交價給予高校、科研院所2%的補貼,每年每家高校、科研院所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在科技成果轉移權落地實施方面,“雙創十條”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認定的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通過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方式,向創新創業企業轉移科技成果。對成交價格通過協議定價、在技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的,按實際成交價的3%給予高校、科研院所認定的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補貼,每年每人最高不超過50萬元;按實際成交價的10%給予受讓該科技成果的創新創業企業補貼,每年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在科技成果收益權流通兌現方面,“雙創十條”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出讓方與創新創業企業受讓方可按持股比例進行分紅,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在科技成果使用權變通實現方面,“雙創十條”明確,對以租賃方式獲得許可使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按租金的10%給予創新創業企業承租方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貼,按租金的5%給予高校、科研院所認定的職務科技成果發明人出租方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
擴展國際創新創業載體范圍 全方位支持“雙創”國際化
成都高新區圍繞“打造國際創新創業中心”的目標,正在不斷推動創新資源配置、創新創業活動、創新服務等領域的全球化,加快融入國際創新鏈、服務鏈、產業鏈。為此,“雙創十條”提出7款扶持政策,包括支持創辦外資企業、支持拓展國際業務、支持引進國際先進技術、支持創建國際型雙創載體等。
政策實施后,只要滿足下列條件中的任意一項,均可被認定為“國際創新創業載體”:對外資持股比例30%以上的,或由外籍團隊獨立運營的,或入駐外資企業(外資持股比例30%以上)占比50%以上的,或入駐企業年度出口額占銷售收入50%以上的,或入駐企業外籍員工總數占比30%以上的,或者是各類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經認定后,載體可享受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
“雙創十條”支持企業引進國際先進技術,支持創建各類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支持創辦虛擬孵化器以及支持開展國際性在線創新創業活動,也是此次政策的亮點。成都高新區創新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踐虛擬孵化、在線孵化、離岸孵化、飛地孵化等新型孵化模式,并通過相關政策進行扶持,將有效打破孵化邊界,拓展孵化外延,連接全球資源,有力助推成都高新區雙創大提升。”
針對成都自貿區建設,“雙創十條”特別明確,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國際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創新創業企業提供自由貿易賬戶、境外本外幣融資、人民幣資金池、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金融創新業務,每服務1家創新創業企業,給予金融機構1萬元補貼,每家金融機構每年最高可得50萬元資助。
鼓勵大企業 購買“雙創”企業產品和服務
成都高新區創新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從經驗上來看,大企業大集團引領創新創業,具有平臺優勢強、優質資源多等特點,往往成功率較高。對此,“雙創十條”創新性地提出,支持大企業大集團骨干人員創業、支持大企業大集團購買雙創企業產品、支持大企業大集團提供研發平臺服務和設立技術創新中心,對雙創企業進行全方位扶持。
其中,對在大企業大集團工作3年以上且擔任高管職務或負責核心技術的骨干人員創辦的創新創業企業,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經認定后,將給予10萬-100萬元一次性創業啟動資金補貼;給予300平方米以內、單價不超過50元/平方米·月的3年房租補貼。此外,對于大企業大集團購買非關聯創新創業企業產品或服務的,按交易額的5%給予大企業大集團補貼,對同一大企業大集團每年最高可得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雙創十條”明確,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項目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大企業大集團技術創新中心,經認定后,按投資金額的5%給予一次性項目扶持,最高可得200萬元。對年技術性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技術創新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貼。年技術性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每增加1000萬元,再給予10萬元補貼,依次遞增后,對同一技術創新中心補貼最高可以達到200萬元。
此外,“雙創十條”還提出,大企業大集團并購重組非關聯創新創業企業,可按交易金額的2%給予最高可給予100萬元補貼;對銷售收入小于2000萬元,被并購后保留法人資格,且交易額小于本企業凈資產5倍的小微企業,按交易金額的2%給予最高可獲得50萬元補貼。
科技金融 助推創新創業展翅高飛
“融資難”問題是當前制約企業做大做強的突出問題之一。面對眾多創新企業的融資需求,成都高新區將在現有梯形融資體系基礎上,新設立3000萬元天使貸款專項資金,幫助“雙創”企業獲得政策性債權融資支持。
“該款政策出臺后,將進一步擴大政府產業專項扶持資金的覆蓋范圍,實現產業扶持資金的金融化、杠桿化和市場化。”成都高新區創新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以前3000萬元產業扶持資金,按每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10萬元來計算,只能支持300家企業。現在,成都高新區將該3000萬元扶持設立為一個資金池,小貸公司、擔保公司等再拿出3000萬元設立風險資金池,一共6000萬元,然后拿到銀行去放大,貸款5-10倍,即可以通過天使貸的杠桿化作用撬動3億-6億元資金,按照每家企業獲得100萬元的政策性貸款,可有效支持300-600家以上企業,大大擴大了扶持企業的范圍,提高了對創新創業的支持面。”
“雙創十條”明確,成都高新區現有的1億元天使投資基金規模將擴大至2億元,并同步設立1億元天使債券引導基金,幫助“雙創”企業獲得政策性股權融資支持,同時幫助企業獲得市場化債券產品支持,擴大企業的融資渠道和范圍。由天使貸、天使投、天使債形成的初創企業科技金融扶持體系,將有效解決創新創業企業“融資難”問題,助推企業壯大發展。
設“雙創”企業成就獎等3項大獎
為營造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雙創十條”確定設立創新創業企業成就獎和創新創業明日之星獎、優質載體獎、優秀服務機構獎。
成都高新區每年將按企業成長業績、科技創新業績、或人才引培業績標準,評選出3項企業成就獎,給予每家企業50萬元獎勵;將按獨具創新的技術或商業模式并在細分領域居領先地位標準,評選10家“明日之星”,給予每家企業10萬元獎勵。按企業成長業績、科技創新業績、或人才引培業績標準,評選5家“優質載體”,每家給予10萬元獎勵。評選5家優秀服務機構,包括技術服務、商務服務、中介服務、平臺服務、國際服務等領域,入選機構將獲10萬元獎勵。
此外,成都高新區還將鼓勵各類社會組織活躍“雙創”氛圍。對開展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各類“雙創”活動的專業服務機構,經認定后,按照活動費用的30%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以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
全力支持 街道社區創新創業
在支持街道社區基層創新創業方面,“雙創十條”提出,支持街道社區將閑置場地改造為創業場所。對為提升創業孵化能力實施場地改造及公共技術設備設施購置的各類閑置場地,經認定后,給予業主單位改造費用5%最高200萬元的補貼。
該政策明確,在支持“雙創”企業幫助就業困難人群就業、加大街道社區創業培訓力度、加大街道社區創業小額貸款貼息力度方面,將提高現有政策支持標準和補貼力度。
例如,“雙創”企業錄用轄區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和殘疾人等人員達到10人以上,并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將給予企業10萬元/年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同時,有創業就業愿望和創業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普通高校年度畢業生、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等城鄉勞動者,到街道定點培訓機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就業培訓的,將給予每人最高3000元補貼。
此外,成都高新區戶籍自主創業人員,經戶籍所在街道審核推薦,可申請2年期以內、貸款額度30萬元以內的全額貼息小額擔保貸款或商業貸款,降低普通人創業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