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高新區設立“引導基金”助推重點產業快速發展
來源:未知 日期:2018-09-07 點擊:次
從大慶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大慶高新區)獲悉,大慶高新區為了加快實現打造大慶爭當全國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排頭兵經濟轉型核心區戰略目標,8月17日,大慶高新區管委會印發了《大慶高新區產業引導基金設立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組建大慶高新產業引導基金(簡稱“引導基金”),解決企業發展資金需求問題,推動高新區重點產業快速發展。
根據《方案》,引導基金的設立是為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主要采取引導基金、產業母基金、專項子基金三級架構,引導社會資本按市場化方式共同投資高新區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引導基金首期規模10億元,由高新區管委會財政公共預算安排,存續期為20年。
根據《方案》,引導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的原則運作,引導社會資本在高新區設立石油化工、汽車、新材料、戰略新興等產業母基金,或直接出資參股專項子基金。引導基金在產業母基金和專項子基金中參股不控股,不獨資發起設立產業基金,不投資公益性基金,各出資方應當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約定收益處理和虧損負擔方式。
根據《方案》,大慶高新區給予諸多的激勵政策。
投資收益讓利。引導基金增值收益可部分或全部讓渡給其他投資人或基金管理機構。
股權轉讓讓利?;鸪鲑Y人或其他投資者購買引導基金所持基金的股權或份額,引導基金根據投資年限可按原始出資額轉讓或以原始出資額和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之和轉讓。
基金規模發展獎勵。對基金規模達到2—10億元的可以給予不超過基金規模1%-1.5%獎勵。
投資補貼。對投資高新區內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的未上市企業的,按照其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風險補貼支持。
產業基金管理機構高管人員獎勵。對在高新區注冊產業基金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5年內,對不超過其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新區財政貢獻部分給予獎勵。
人才引進。將產業基金管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納入高新區有關人才政策享受范圍予以扶持,協助解決落戶及子女入學。
所得稅優惠。對產業基金投資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且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可按相關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提供辦公用房。產業基金存續期內,無償提供使用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
《方案》還對引導基金風險防控作出了規定,引導基金須在商業銀行開設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引導基金及其出資的產業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不得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等;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準的公益性捐贈除外);不得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不得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不得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