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火炬高新區發布“火炬創新新四條” 為構建區域科創中心核心區賦能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2-15 點擊:次
新春伊始,廈門火炬高新區企業就收到了高新區管委會送上的創新“大禮包”——《廈門火炬高新區推進高質量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簡稱“火炬創新新四條”,重點包括“火炬瞪羚企業”“火炬創新研究院”“火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火炬域外研發中心”四方面內容。這也是繼“創新十條”之后,高新區再次推出力度十足的創新政策。
梳理“火炬創新新四條”,高質量發展是貫穿其中的高頻詞。火炬高新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高新區旨在通過“創新新四條”,助力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發展,支持各類創新平臺建設,讓創新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原動力,加快構建區域科創中心核心區。
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和高水平創新平臺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火炬創新新四條”瞄準高成長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精準發力,給予真金白銀的支持,其中,對于新型研發機構(“火炬創新研究院”),最高可支持3000萬元,此舉意在發揮示范企業和示范平臺的引領作用。不僅如此,“創新新四條”還重點突出對創新平臺服務成效的獎勵,通過支持“火炬創新研究院”為園區企業提供研發服務,支持“火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為園區企業提供技術服務,進一步優化園區協同創新生態,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備受關注的還有新政策中的“火炬域外研發中心”。“我們將進一步深化開放合作創新機制,支持企業在廈門市外設立‘域外研發中心’,就地吸納當地人才、技術等創新要素,促進廈門母公司發展。”高新區管委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這一轉變觀念、大膽探索的創新路徑有助于集聚創新成果,激發人才活力。
人勤春早,實干為要。“火炬創新新四條”的發布正是高新區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區域科創中心核心區的寫照。記者了解到,火炬高新區近年來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加大力度培育和扶持高新技術企業,促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從人才、研發投入、設立研發機構、技術改造、改制上市等多個方面,加大力度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升級發展。不久前公布的廈門市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名單顯示,全市694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有320家為火炬高新區企業。2018年,火炬高新區凈增117家高新技術企業,占全市凈增數的58.2%。截至目前,火炬高新區共有775家高新技術企業,占全市近五成。
火炬高新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高新區將以“雙千億”工作為抓手,圍繞“強鏈群、強創新、強配套、強服務、強黨建”,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加快構建區域科創中心核心區,加快打造現代化、國際化高新園區,爭取園區工業總產值突破3000億元大關,新增100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20家瞪羚企業,確保在全市高新產業發展中起帶動引領作用,勇當建設高素質創新創業之城主力軍。
火炬創新“新四條”針對性強 含金量高
近期,火炬高新區發布“火炬創新新四條”,重點包括“火炬瞪羚企業”“火炬創新研究院”“火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火炬域外研發中心”四方面內容。據悉,高新區管委會將陸續啟動各項認定工作,并予以扶持,同時常年受理“火炬瞪羚企業”條款。
火炬瞪羚企業
對符合“成立時間”“營業收入及增長率”“研發費用占比”等政策要求的高新區企業,認定為“火炬瞪羚企業”,并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火炬創新研究院
1.按相關規定,認定火炬創新研究院A類(每年不超過3家)、B類(每年不超過5家)和C類(每年不超過10家),對象分別為:高水平高校院所等創新主體來廈設立,或與高新區企業共建的研究機構;高新區重點企業與高校院所等主體共建的獨立法人研究機構;高新區企業內設的、非獨立法人研發機構。
2.扶持方面,A類按可加計扣除研發投入的40%補貼給研究院,或企業實際支付的共建費用的40%補貼給共建企業;同時,按園區企業當年向研究院實際支付的服務費用的35%補貼給企業,15%獎勵給研究院或共建企業。兩項扶持均連續扶持三年,補貼和獎勵的累計額度均不超過1500萬元(含)。
B類按研究院研發投入的25%給予補貼;并按園區企業當年向研究院實際支付的服務費用的35%補貼給企業,15%獎勵給研究院。兩項扶持均連續扶持三年,累計額度均不超過1000萬元(含)。
C類按設立該研究院的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的20%予以支持,連續扶持三年,扶持額度累計不超過600萬元(含)。
火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按規定認定火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A類和B類,兩類每年均不超過5家。其中,對A類平臺認定之日前18個月至認定之日后24個月內的設施與設備投入,按30%的比例給予補貼,并按平臺“火炬創新券”兌付額度50%的比例給予服務獎勵,補貼與獎勵額度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含)。B類平臺的設施與設備投入,則按15%的比例給予補貼,補貼額度累計不超過500萬元(含)。
火炬域外研發中心
對高新區企業在廈門市外設立的非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認定為“火炬域外研發中心(A類)”(每年不超過15家);對高新區企業在廈門市外設立的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認定為“火炬域外研發中心(B類)”,(每年不超過10家)。上述均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分為80萬元、40萬元兩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