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獎勵20萬元,山東濟寧高新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
來源:中國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09-03 點擊:次
近日,山東省濟寧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委員會發布了《濟寧高新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從高新區外整體新遷入的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再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濟寧高新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科技創新資源,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我區企業發展和產業升級,以科技創新引領全區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條 激發企業創新動能
(一)鼓勵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從高新區外整體新遷入的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再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積極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通過形式審查,并推薦至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的,給予申報單位申報工作的財務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各1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經稅前加計扣除認定的企業研發投入,按照市級補助標準的1:1進行配套補助。對首次納統且研發經費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的1:1配套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研發經費1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度增長超過20%的再次納統企業,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的1:1配套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對山東省稅務系統出具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技術交易額,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的1:1配套給予獎勵。
第二條 深化平臺創新效能
(四)支持企業建設創新平臺。對新獲批的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按照市級補助標準的1:1配套給予經費補助。、
(五)支持科技服務機構和創新創業孵化載體。高新區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每服務1家區內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1萬元“科技服務”獎勵。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每培育1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萬元“科技企業培育”獎勵。
(六)支持開展產學研合作。“中字頭、國字號”知名高校院所在我區建立研發機構、中試基地、科創園區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簽訂共建協議,對其建設運營給予支持。高校院所在我區設立分支機構、研究院、產業基地以及與企業共建研發機構,通過市級審核認定的,每家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三條 強化人才創新支撐
(七)鼓勵申報重點人才工程。申報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并通過市級資格審查的,給予申報單位申報工作負責人1萬元一次性獎勵,通過省級資格審查的,給予申報單位申報工作負責人2萬元一次性獎勵,單項申報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獎勵。申報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并通過市級資格審查的,給予申報單位申報工作負責人1萬元一次性獎勵。
(八)激勵人才創新創業。對重點人才(團隊)及其創辦的企業或承擔的項目實施跟蹤關注,圍繞企業或項目的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內容對人才(團隊)作用發揮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優秀的,授予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稱號,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九)獎勵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我區自主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的,按減50%計入科技人員“工資、薪酬所得”。
本政策由濟寧高新區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支持對象包括工商注冊、稅收征管和統計關系均在濟寧高新區的企業、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創新創業孵化載體以及在高新區創新項目服務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自然人。本政策自2021年7月6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7月5日,如遇中央、省、市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原有政策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