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湖高新區部分2020年認定高企提交補充證明材料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09-22 點擊:次
為進一步營造東湖高新區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成長環境,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持續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努力實現規?;l展,在三年有效期滿能順利通過高企重新認定,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東湖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武新科創〔2021〕8號),科創局對2020年認定的高企加強監督管理,多批次開展實地走訪和重點抽查工作。
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15家2020年認定的高企不完全符合東湖高新區高企獎勵資金撥付需滿足“經營正常”“近一年無不良信用”“不弄虛作假”等有關要求。請該15家企業(具體企業另行通知)于9月25日(周六)17:00前,向科創局提交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開展正常經營和技術創新活動的補充證明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2018年1月1日以后成立企業以成立時間為準。
科創局將組織第三方對上述企業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和實地走訪情況確定是否撥付高企獎勵資金。若上述企業逾期不提交證明材料,視為放棄高企認定獎勵資金。對提交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高企認定獎勵資金的,科創局將記入誠信記錄,不予撥付高企獎勵資金,并提請省認定辦復核,視復核情況確定是否取消高企資格。對取消高企資格的企業,建議市科技局收回已發放的市級財政獎勵資金。
特此通知。
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