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高新區促進新經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辦法(暫行)》發布!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2-24 點擊:次
近日,高新區發布《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促進新經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辦法(暫行)》。
政策:
?第一條為鼓勵新經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引育發展新動能,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濱海高新區”)設立新經濟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商事(工商)登記、稅務和統計關系均在濱海高新區內,符合國家規劃布局和產業政策,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新經濟服務業企業。重點支持的產業方向包括:總部經濟、平臺經濟、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無人駕駛、量子科技、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本辦法中“新引進企業”指“2021年1月1日后,在濱海高新區內新注冊或由區外新遷入的新經濟服務業企業”。
?第三條【辦公用房獎勵】新引進企業在濱海高新區范圍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經確認符合條件的,首年按照總面積不超過企業辦公人數10平米/人/年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價格的70%,每家企業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第二年起仍申請補助的企業,要求其上年度對濱海高新區綜合貢獻不少于100萬元。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
新引進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其首次裝修辦公用房實際發生費用30%的標準,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裝修補助。
?第四條【經營貢獻獎勵】新引進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時,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資金獎勵。
?第五條【總部落戶獎勵】對在濱海高新區新設的總部企業(民營總部及外資總部),經確認符合條件的,按實收資本和綜合貢獻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
?第六條【人才引育獎勵】對新引進企業新招聘員工,在津落戶并與企業簽署三年以上(含三年)勞動合同的,按年度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每人每年1.2萬元,最長獎勵3年。
?第七條【高端人才獎勵】面向為新引進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高端人才給予資金獎勵,其中,年收入達3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0.5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4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0.8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5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1.2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6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1.6萬元獎勵;年收入達7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8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2.5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90萬元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3萬元資金獎勵;年收入達100萬元及以上的人才,給予每人每年3.5萬元資金獎勵。政策有效期內,最長獎勵3年。
?第八條【榮譽資質獎勵】對首次入選“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牽頭單位,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獲國家級、天津市外貿綜合服務平臺認定,首次獲得信息安全、數據管理、信息系統集成、文化視聽、游戲娛樂等領域資質認證、許可、版權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5-200萬元的獎勵。
?第九條【生態營造獎勵】支持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區塊鏈、云計算和大數據、互聯網等平臺型企業(業務規模隨用戶增長擴大、收取平臺服務費用的企業)開放核心應用、內容等平臺能力,為開發者導入用戶、流量、接口、技術、產品推廣等資源。對平臺型企業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條【示范企業獎勵】鼓勵電商企業集聚發展,對具有ICP(網站經營許可證)認證,經國家和本市認定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和80萬元的獎勵。垂直化電商平臺、專業化網絡分銷平臺、創新網絡直播平臺類企業,按實繳注冊資本每滿1000萬元,給予20萬元電商投資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一條【附則】本辦法為暫行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內定期評估,若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發生其它需要變更的情形,將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適時予以評估修訂。本辦法所涉及的各項支持,參照濱海高新區管委會發布的《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促進新經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辦法實施細則》要求進行申請。濱海高新區將同時通過新動能產業基金、信創產業基金等相關基金對有融資需求的新經濟服務業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本辦法由濱海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