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濱江)關于“5050計劃”入選項目落地企業申報研發經費補助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7-04 點擊:次
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實施第三輪“5050計劃”打造一流人才生態區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21]3號)和《杭州高新區(濱江)第三輪“5050計劃”實施細則》,現就“5050”計劃入選項目落地企業申報年度研發經費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5050計劃”入選項目落地企業,依法規范經營且發展良好,公司財務、知識產權清晰規范,《人才合作備忘錄》履約正常,完成企業類別認定且已獲得創業啟動資助。
二、補助和核撥標準
經審核認定,A類企業按《合作備忘錄》約定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研發經費補助,B類企業按實際支出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研發經費補助,C類企業按實際支出額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研發經費補助,D類企業按實際支出額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研發經費補助。按照企業自籌資金實際研發投入和企業年度認定等級相應標準分年度給予核撥研發經費補助,撥付總額不超過核定的研發經費補助額度,補助年限自企業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內。研發經費補貼和創業啟動資助不重復資助。
三、申報材料
1、杭州高新區(濱江)“5050計劃”入選企業資金申請表,加蓋公章;
2、企業最新營業執照和工商部門出具的章程復印件;
3、《企業信息庫》(登錄“5050計劃”網站填寫);
4、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原件。
5、公司最新繳納社保人數證明
四、申報要求
1、登錄“5050計劃”網站(www.5050plan.com),在資金申請欄填報并上傳相關資料電子版,網上審核通過后再提交紙質材料、審核原件。網上申報時間從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紙質材料受理地址: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政府6樓1632室;聯系電話:87703201、81187795。
2、人才辦將會同財政局實地核查企業經營情況、財務原始憑證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核撥研發經費補助。資金申請不可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概不受理,并列入信用黑名單。
五、注意事項
審計報告由專業審計機構出具,需披露信息及要求如下:
1、企業基本情況及項目進展情況
2、公司人員情況(當月社保繳納人數)
3、公司股權結構(注冊資本及實繳資本)
4、公司經營業績
5、已獲各級財政資助情況
6、“5050計劃”項目研發投入,項目投入中有關聯交易需要進行披露;若有委外開發技術服務費,需按80%計入研發投入,并將委外合同、發票及備案證明上傳至其他附件材料;
7、研發投入明細中,需要附研發用固定資產投入清單及公司研發人員經費清單(詳見附件);
8、請將申報研發經費補貼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上傳至其他附件材料;
9、研發費用范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口徑(見附件),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①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②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③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