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推動成都未來科技城主導產業“建圈強鏈”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9-22 點擊:次
為深入推動成都未來科技城消費電子、人工智能機器人、精密儀器制造、航空航天產業“建圈強鏈”,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局結合區域特點、企業訴求焦點,起草了《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推動成都未來科技城主導產業“建圈強鏈”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22年8月1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提交意見時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
郵箱:farzhang@163.com
電話:028-2751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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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推動成都未來科技城主導產業“建圈強鏈”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成都市推進產業建圈強鏈相關要求,著力制定與產業鏈高度適配、專業管用的政策措施,構建一流營商環境,推動成都未來科技城消費電子、人工智能機器人、精密儀器制造、航空航天產業“建圈強鏈”,促進產業加快集聚,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章扶持對象
本政策支持消費電子、人工智能機器人、精密儀器制造、航空航天產業領域且稅收和統計關系在成都未來科技城的企業及機構。企業及機構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重大事故。
第三章支持政策
一、支持主導產業加快聚集
第一條支持高能級項目集聚
主導產業龍頭企業在成都未來科技城設立全球性(全國性)總部、區域性及功能性總部、智造生產基地、研發中心,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第二條支持企業生產線建設
支持量產線建設。對新引進的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含)以上的消費電子制造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以上的人工智能機器人、航空航天制造項目、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含)以上的精密儀器制造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20%,給予最高1億元的補貼。
支持中試生產線建設。對設備投資2000萬元(含)以上的消費電子、航空航天中試線,按設備投入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補貼;對設備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的人工智能機器人、精密儀器制造中試線,按設備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貼。
第三條支持企業規模上臺階
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的企業,經認定后,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
第四條支持企業建鏈強鏈
支持已落地企業引進上下游配套企業,每成功引進一家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落戶,按落戶企業當年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引薦企業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鼓勵主導產業特色發展
(一)鼓勵消費電子產業壯大規模
第五條鼓勵企業擴大銷售規模
鼓勵智能可穿戴、智能車載、智能家居、智能數碼等終端產品制造企業擴大銷售規模,對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企業年銷售收入增長額的20%,給予最高2億元的補貼。
第六條鼓勵企業擴大生產規模
鼓勵企業圍繞射頻前端、智能傳感、生物信息芯片、核心算法等消費電子核心技術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對企業融資1億元(含)以上進行產線增資擴能的,經認定,對企業用于本地生產經營且總額不超過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的50%的融資成本,以同期LPR(一年期)的50%為最高限,按照實際貸款利率3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貸款貼息,單個企業每筆貸款貼息支持年限不超過兩年。
(二)鼓勵人工智能機器人產業創新應用
第七條鼓勵企業開展核心技術攻關
鼓勵企業開展工業機器人精密減速器、高精度伺服電機與驅動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傳感器、末端執行器等關鍵零部件研發,對企業內部研發投入強度達到5%、年度研發投入1000萬元(含)以上的且實現本地轉化的,按企業年度研發投入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補貼。
第八條鼓勵創新平臺、服務平臺建設
鼓勵建設創新平臺。對機器人技術領先的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科研單位、重點企業組建的機器人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研發平臺,按照不超過總投資的50%,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對已獲得國家、省、市資助的,最高給予1∶1配套資助。
鼓勵建設服務平臺。對注冊在成都未來科技城的人工智能機器人技術標準、知識產權運營、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平臺,按相關服務年度營收總額的20%,給予平臺每年最高100萬元的事后補貼;對新認定國家機器人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機器人檢測與評定中心及公共服務平臺等,按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補貼。
第九條鼓勵企業產品應用推廣
鼓勵企業本地研發生產的產品推廣應用于城市建設與治理、政務與教育、醫療與健康、交通與安全等人工智能場景領域,按單個產品上市后首年銷售額的30%,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8000萬元。
(三)鼓勵精密儀器制造產業自主創新
第十條鼓勵開展關鍵技術、核心裝備聯合攻關
鼓勵研制企業、用戶企業、高校院所聯合開展精密測量、智能傳感、精密儀器可靠性設計及試驗驗證等核心技術攻關,對承擔國家重大專項,成果在成都未來科技城產業化的,根據國撥資金撥付進度,分階段給予不超過1:1的資金配套,上級資金和區級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三分之二;對達到國際和國內先進水平或填補國內核心技術空白,且未獲得國家資金的重點技術研發項目,按企業自籌資金投入的30%,給予最高1億元的補貼。
第十一條鼓勵自主產品規模化應用
鼓勵企業加大對具備突破性、先進性的精密儀器設備產品應用投入力度,推動自主產品在航空航天測試系統、人工智能機器人感知系統等領域規模應用,對四川省認定的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產品,給予市級1:1、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配套補助。
第十二條鼓勵實施標準化戰略
鼓勵企業聚焦工業自動化測控儀器與系統、科學測試分析儀器和精密傳感器等核心技術領域參與標準制訂或修訂,對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第一承擔單位,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其余參編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的產品的標準嚴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鼓勵航空航天產業集群發展
第十三條鼓勵企業參與核心系統研發
對企業獲得航空航天裝備總體、關鍵分系統、核心配套產品研制項目,并獲得國家、省、市專項產業資金支持的,按項目研發合同的1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1000萬元的補貼。
第十四條鼓勵企業融入國際國內供應體系
對進入國際國內知名飛機制造企業、關鍵航空系統生產商、衛星載荷及火箭大部件生產商供應商體系的,年度銷售總金額超過500萬元的,按年度銷售額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補貼。
第十五條鼓勵企業參與產業配套協作
對航空發動機、無人機、航空電子等產品銷售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且在成都本地配套率達50%、30%、1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加強主導產業要素保障
第十六條加強載體保障
對新引進的主導產業項目,租賃生產及辦公用房的,自項目公司簽約入駐之日起,給予連續兩年全額租金補貼,單個項目累計補貼不超過600萬元。
第十七條加強人才保障
對企業引進并首次在成都未來科技城就業的管理、技術等高端人才,年收入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含)以上的,連續兩年分別按每人每年15萬元、35萬元、75萬元給予用人單位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八條加強資金保障
設立總規模100億元,首期20億元的產業發展專項基金,重點投資落地成都未來科技城的消費電子、人工智能機器人、精密儀器制造、航空航天等領域項目。
四、降低主導產業生產經營成本
第十九條降低建設成本
對新引進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含)以上且在簽約一年內開工建設的產業化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開工獎勵。
第二十條降低用工成本
對列入省市重點項目的制造業項目,根據項目公司新增用工人數,按每人每年2000元給予公司連續兩年用工補貼,單個公司累計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第二十一條降低居住交通成本
對成都未來科技城重點招引企業的員工,按照每人每年3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連續兩年居住交通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600萬元。
第二十二條降低物流成本
對年度銷售額5億元(含)以上的制造型企業,按企業年度物流成本實際發生額的20%給予連續兩年的物流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第二十三條降低中介服務成本
對采購法律咨詢、財務會計、知識產權、評估認證、品牌營銷、跨境并購等中介服務的規模以上企業,按年度采購費用的30%給予企業連續兩年的中介服務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200萬元。
第二十四條降低市場開拓成本
支持企業參加世界機器人大會等國際性和國家級大型專業展會,經認定后,按參展費用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貼;對在成都未來科技城組織或承辦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賽事、會議、高峰論壇等活動的企業和機構,經認定后,按活動費用的5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補貼。
第四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