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2022年度寧波高新區創新型企業培育申報工作開展中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11-25 點擊:次
關于申報2022年度寧波高新區創新型企業培育的通知
寧波高新區各企業:
為充分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增強全區高端聚集、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根據寧波高新區管委會《創新性企業樹強扶優的若干意見(修訂)》(甬高科〔2020〕45號)、《寧波高新區創新型企業樹強扶優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甬高新經〔2022〕100號),現啟動申報2022年創新型企業培育工作。請高新區各有關企業仔細對照意見內容,符合條件的企業盡快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共性條件
1.在寧波高新區注冊、納稅,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
2.所屬產業列入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目錄,如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二)個性化條件
1.準獨角獸企業:
成立不超過10個自然年;有過私募投資,且尚未上市;估值不小于10億元人民幣(以最后一輪融資估值為依據)。
2.瞪羚企業:
(1)成立不低于3個且不超過10個自然年;
(2)基準年度(申報年度的上一年作為基準年度,下同)營業收入3000萬以上,近2年營業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高于20%且基準年度營業利潤為正;或基準年度營業收入1億以上,近2年營業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15%且基準年度營業利潤為正;或基準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以上,近2年營業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高于15%且基準年度營業利潤為正,并且獲得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登記備案的股權投資機構投資1000萬元以上或者獲得省及省以上單項冠軍(隱形冠軍)等稱號的;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商業模式得到市場認可。
3.初創示范企業:
(1)成立不低于2個且不超過6個自然年;
(2)基準年度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增幅在20%以上且營業利潤為正;或基準年度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增幅在50%以上;或基準年度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且增幅在20%以上,并且獲得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登記備案股權投資機構投資300萬元以上的;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基準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二、申報依據及政策措施、實施程序
詳見附件1、附件2
三、申報材料
1、《寧波高新區創新型企業培育申請表》(詳見附件3)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9、2020、2021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獲得省及省以上單項冠軍(隱形冠軍)等各類榮譽證書復印件
5、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證書、私募投資、融資估值等證明文件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材料請按序裝訂,一式一份。
四、申報地點
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經發局發展規劃科審核(廣賢路999號管委會大樓807室);聯系電話:89288694,89288686;聯系人:楊老師。
五、申報時間
2022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請各企業務必抓緊時間、認真準備材料、積極申報,并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