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發區打造雙創“福地” 完善創新創業生態體系
來源:未知 日期:2017-10-24 點擊:次
日前,天津開發區管委會發布《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創業企業發展實施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科技型企業融資實施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管理辦法》等多項涉及創新創業企業關鍵領域的政策。這些政策的發布將進一步完善天津開發區創新創業生態體系,加速創業企業創新發展,形成區域發展的創新驅動新引擎。
補貼房租
降低創業企業成本
此次出臺的《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創業企業發展實施辦法》,受益對象將覆蓋開發區內注冊或遷入不超過3年的科技型企業及“瞪羚”企業、領軍企業、生物醫藥大健康企業等。
房租開支對于很多初創期創業企業來講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支持創業企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特別對創業企業房租推出了專項支持辦法。創業企業自注冊或遷入之日起,對于租用辦公、研發場地而產生房租的,給予連續24個月的扶持。扶持標準最高35元/平方米·月,扶持總額最高可達30萬元。
相比其他領域的初創企業,大健康產業領域的創業企業由于自身特點,對于場地有著更高的要求。支持創業企業發展的實施辦法對此也提出了專門的扶持方案。在開發區內實際租用孵化器或標準廠房的處于中試或生產階段的生物醫藥大健康企業,按租賃面積計算,固定資產投資密度達到3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再給予連續36個月的扶持。扶持比例為實際繳納房租的70%,扶持標準最高35元/平方米·月,扶持總額最高150萬元。
除了享受房租支持,今后開發區內注冊或遷入不超過3年的科技型企業,還可領取創新券。創新券可沖抵服務費用,用于其向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服務的財政補貼憑證。享受創新券補貼的服務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成果轉化、信息咨詢、工商代理、記賬代理、涉稅服務、法律服務、眾創空間工位費等。
據悉,創新券采用電子券形式,實行實名制,每張券均有唯一的編號與申領企業綁定。創新券自發放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逾期作廢,不得轉讓、買賣、贈送。創新券采取事前申請、事后兌現的方式。每個申請者可多次申請,單筆申請額度不低于2000元。每個企業申請額度累計為5萬元。兌現額度依據符合要求的合同金額,按照管理平臺公布的創新券產品的補貼比例核定。
房租扶持再加上創新券,將大幅降低創業企業起步階段的運營成本,讓創業企業可以把有限的資金集中到研發、生產、推廣等核心環節。
派發獎金
鼓勵完善科技服務體系
環境是吸引創新創業企業聚集的關鍵。近年來,開發區積極完善專業載體、眾創空間、專業孵化器等創新創業載體,提高天大科技園、西區生物醫藥園等專業載體服務能力,完善泰達MSD等綜合性樓宇載體功能;充分利用閑置庫房、工業廠房等發展包括眾創空間在內的各類新型孵化器,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創新創業載體;提升津京互聯咖啡品牌效應,加快引進建設一批眾創空間;組建開發區孵化器聯盟;引導孵化載體強化投資功能,建立具有孵化器3.0特點的創新孵化體系。目前,開發區已擁有各類孵化基地15家,孵化場地面積達到115萬平方米。
在已有基礎上,開發區下一步將借助《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辦法》的出臺,實施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進一步推動開發區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未來,開發區每年將安排總規模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為開發區科技型企業提供服務的科技載體、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政府采購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天津市級以上科普教育基地依托單位等發展。
根據上述《實施辦法》,開發區今后將對上年度首次通過國家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認定(備案)的科技載體,給予最高80萬元的獎勵;對在市級以上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以及經備案的國家級眾創空間在開發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內,孵化時間不超過5年的在孵企業首次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每認定一家給予所在孵化器、眾創空間2萬元的獎勵;企業入駐孵化器或眾創空間5年內首次獲得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等股權投資公司投資不低于300萬元的,給予所在孵化器、眾創空間10萬元的獎勵。
《實施辦法》還鼓勵開發區內研發機構和高新技術企業,開放其實驗室加入開發區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體系,對經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外開展的公共技術服務給予獎勵。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每年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上年度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服務區域內企業或機構的公共技術服務收入進行確認,并按照確認收入的15%給予獎勵,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此外,開發區還將對首次通過國家級和市級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的依托單位,給予最高50萬元的建設獎勵,其中國家級科普教育基地獎勵50萬元、市級科普教育基地獎勵30萬元。
風險補償
破解創企融資難題
開發區還出臺多項政策,力圖破解創新創業企業的融資難題。根據此次出臺的《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科技型企業融資實施辦法》,開發區設立的融資環境建設資金,每年將安排總規模4000萬元的資金,包括“創新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和“融資獎勵資金”。
其中,創新融資風險補償資金主要用于銀行為科技型企業發放信用貸款及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生的損失補償。該資金支持的科技型企業須符合開發區產業發展規劃要求,上年度凈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且營業收入不超過1億元。
此外,對獲得銀行貸款的“瞪羚企業”和領軍企業,開發區還將按照貸款金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獎勵。其中,“瞪羚企業”按照貸款金額每年給予3%的獎勵,每年最高獎勵30萬元;領軍企業按照貸款金額每年給予2%的獎勵,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同時,對于以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以及商標等知識產權質押獲得銀行貸款的企業,開發區也將按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其中,獲得純信用貸款或類信用貸款的企業,按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每年給予5%的獎勵,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獲得其他類型貸款的企業,按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每年給予5%的獎勵,每年最高獎勵30萬元。
同時出臺的《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管理辦法》,提出設立總額度3億元的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其中資金首期將達5000萬元。
“天使資金”將面向開發區內成立不滿3年(生物醫藥領域企業不滿5年)的企業。據悉,圍繞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引導資金,開發區將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由開發區相關部門和單位以及法律、財務、投資行業專家代表組成,其中法律、財務、投資行業專家代表不得少于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