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園區規劃的制約因素有哪些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3-05 點擊:次
我國是個大力發展農業的國家,其對于農業反戰的扶持的有關政策也有很多。目前較為火熱的項目,除了田園綜合體外,就是有關于農業園區規劃。從目前來看,隨著國家對農村、農業、農民“三農”問題的重視,農村的經濟發展又迎來了一個大的發展機遇時期。所以我們要發展具有現代型的、農業園區。
農業園區的發展需要集用地、交通、旅游等規劃于一體,但是長期以來,我國的國土、交通、旅游等部門的規劃彼此間聯系不緊密,往往因為追求大而全導致規劃冗余現象嚴重,規劃落地時造成資源浪費,阻礙農業尤其是限制了農業園區的發展。
農業園區規劃的制約因素及其面臨的問題
1、政策制約
國家對農業園區建設缺乏統一的宏觀指導,政策滯后于發展。目前,我國農業園區建設基本處于自由發展階段,多部門介入。 各部門積極性雖然得到發揮,但同時出現了缺乏統一的宏觀管理和政策引導現象。以致于造成一些地方盲目發展,一哄而上,規劃布局不合理,重復建設,不僅造成建設資金的大量浪費,而且影響農業資源區域優勢的發揮。
2、決策制約
農業園區設計和建設存在脫離國情、盲目求洋傾向。一些園區不能做到從實際需要出發,投入大量資金盲目從國外引進成套設備、工藝和管理系統,但由于缺乏配套設施、相應的技術和管理人員,或不符合當地自然資源條件,或運行管理成本過高等原因,導致最終難以實現預期目標。
3、技術制約
農業園區產品結構不合理,科技含量低,市場競爭能力弱。 從而沒能實現高新技術的密集和體現高產值、高收益的效果。
4、機制制約
農業園區運行機制不完善,發展缺乏活力。 政府可以是農業園區的投資主體,但運營主體應該是企業。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對園區的運營干預過多,重政績展示、輕效益體現,導致經營效果欠佳,發展后勁不足。
5、投入制約
農業園區建設資金不足,國家支持力度小且使用管理分散。 目前,農業園區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地方財政支持、金融貸款和企業投資,投資規模普遍較小。 國家投資力度較小,并且分散在多個部門,難以集中資金安排實施一些對我國農業發展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的農業科技產業開發項目,支撐農業科技園區的發展。政策、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制約不僅影響農業科技園區自身的快速、健康發展,而且嚴重阻礙了整個農業現代化進程。 在各制約因素中,管理機制的制約是核心。
具體存在五大問題:
1、建設缺乏總體發展規劃
(1)園區建設投入成本過高 農業園區建園投資較大,尤其是建有現代設施園藝和進口溫室的園區成本更大。 例如進口的以色列全密封自控溫室,每公頃造價高達150萬元,其每年折舊費高達15萬元。由于建園成本投入太大、周期長,致使一部分園區的經濟效益不佳。
(2)選擇項目不準,示范內容過多 部分園區內建設和示范內容過多,重點不突出,沒有自身特色,導致園區間內容重復,建設內容分散,使有限的資金得不到充分發揮,園區的示范、推廣等作用也沒有表現出來。例如,湖北省黃岡市15個農業園區中,以經營大棚蔬菜為主的園區占8個,而且大棚蔬菜品種也基本趨同。
2、示范目的不明確
有的貪大求洋、求奇。有的受農業科技園區技術條件的限制,許多新技術、新品種引進后,雖然效益不錯,卻不能有效的消化吸收。如一些品種的引進,效益很好,但購種代價高,限制了推廣,特別是國外新品種,問題更為突出。
3、運行機制缺乏創新
(1)運行模式: 一部分農業園區都是按地方政府意圖建立起來的,其管理體制和運行的模式基本是按照計劃經濟運行體制和管理方式操作的,因而造成園區行政機構龐大,管理人員過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嚴重影響了園區生產和經營正常運轉。
(2)管理制度: 一部分園區的企業化管理制度不健全,企業經營受到上級政府過多的行政干預,缺乏應有的活力。
4、科技支撐體系不健全
目前,我國農業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參與農業園區建設的比例還很低,科研教學單位和企業同農業科技園區在人才、智力和成果開發等方面進行交流的渠道不暢通。一些農業園區的經營者還缺乏技術創新的意識,擔心引進科技成果的費用過高,不愿意花錢從科研單位轉讓科技成果。
5、人才斷層與短缺
部分農業園區的農業科技人才數量少、技術結構不合理,不能適應高科技農業發展的要求。
(1)缺少園林、果蔬、畜牧、水產和加工的專業人才。
(2)缺乏農業高科技人才,如生物組培快繁技術、無土栽培技術、計算機技術等。
(3) 缺乏善于經營管理的人才。
缺乏農業信息方面人才,尤其是從事工廠化農業技術研究的科研人員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