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閑農業園區規劃之用地規劃分析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5-08 點擊:次
一、地塊劃分原則
休閑農業園區用地規劃主要參照現狀用地的特點,結合用地性質及道路分塊。
1、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與優化配置,可適應土地經營的靈活性及實施管理的可操作性,這樣便于以一個完整的小區或組團作建設單元,保證片區建筑群具有完整統一的形體組合、統一的建筑風格、和諧的色彩、完整的外部空間序列。
2、結合現狀自然界限和規劃界限(道路紅線、用地范圍線等),自然界限包括機耕道、步行道、林地邊緣線、溝谷邊界線等,靈活劃分、適當取直,并通過統一坐標定位來明確。
3、尊重現有建設用地邊界,對已進行土地出讓、征用的用地邊界,原則上予以確認。
4、地塊性質盡可能劃分到小類,以便于開發建設實施與管理。
二、核心生態保護用地保護
休閑農業園區用地規劃要求“核心保護的生態用地”不得隨意改變用途,不得進行開發建設,規劃要求保證其植被的覆蓋率,嚴禁破壞山體自然地形、地貌、植被等,嚴禁在保護區內開山采石。
原則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形式建設活動,僅作為部分游覽性步行道、防護林道的開設,屬于絕對的禁建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不得在其內建設與綠地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無關的項目,不能轉讓或變相出讓。
為適應開展旅游度假活動可安排少量簡易休憩用途等構筑物,但必須經相關部門許可。
可對相對樹種單一的林地進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培育,但必須進行專業的研究,才能實施。
三、一般生態綠化用地建設控制
1、核心生態保護用地周邊地區或緩沖地區劃為保護控建區。控建區內可以進行景觀林相的改造。控制建設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減少原有綠地面積,不得改變綠 地功能及景觀效果,必須嚴格地按照規劃的內容實施,不得改變它們規劃土地用途,不得隨意建設,不得棄置擱荒。
2、“一般生態綠化用地”包括兩類:一類是生態緩沖區用地的林地、疏林地等結構性林地;另一類是風景游賞、游覽設施用地中規劃的自然林木保護用地和現狀是農田、疏林地而規劃要求恢復綠化的景觀林帶。
3、結構性林地的控制:規劃要求“結構性林地”不得改做它用。在結構性林地內不得進行開發建設,其間應結合規劃的小路安排照明、衛生、休閑等景觀構筑物為旅游休閑度假服務的輔助設施。
4、景觀林帶的控制 規劃要求“景觀林帶”應選用具有地方特色和景觀價值的樹種,栽植規則有序、結構層次明確,保證規劃的寬度、長度、走向等。景觀林帶內用地 建設建筑密度一般不超過4%,其位置、規模、形式等都必須嚴格控制,按用地地塊建設分類控制來執行,不得建設和旅游服務無關的項目。各種規劃、建設應服從 有關部門在規劃設計、建筑設計方面的要求。
四、景觀建設用地控制
休閑農業園區用地規劃通過兩種不同的控制方法:一是用地生態分析分類控制法,二是土地使用類型及強度控制法,主要以第二種方法為法定依據,以第一種方法為輔助校驗和評價衡量使用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