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助4000萬!第三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開始認定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11-30 點擊:次
3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農經司發布了《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指出,中央預算內投資優先支持位于脫貧縣(市、區、旗)的示范園、優先支持能夠輻射吸納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群眾就地就近就業的示范園。同時,視示范帶動和模式創新情況,對創建成效突出的非脫貧縣示范園給予適當支持。
中央預算內投資主要支持范圍包括:示范園內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直接相關的水電路、農產品生產基地、冷鏈物流、倉儲保鮮、檢驗檢測、垃圾污水處理等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不得用于各類樓堂館所建設,不得安排已列入其他規劃、已納入其他中央預算內投資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范圍的建設項目,不得用于已安排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或中央財政資金的項目。
中央預算內投資采取定額方式,資金分兩年安排,單個示范園建設項目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總規模不超過4000萬元。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部署開展第三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認定工作,通知全文如下,已創建尚未認定的示范園需抓緊填報相關資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按照《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創建工作方案》《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為做好第三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以下簡稱“示范園”)的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調研、集中答辯、專家評審等方式,開展本地區第三批示范園創建初評工作,并組織各示范園創建單位參照大綱格式撰寫自評價報告(詳見附件1),填報定量分析表(詳見附件2)。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以下簡稱“七部門”),以自評價報告、定量分析表為主要依據,委托第三方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估,對示范園創建單位予以認定。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指導、認真把關,確保自評價報告和定量分析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務必做到條理清晰、數據翔實、亮點突出。
二、在開展示范園創建初評工作的基礎上,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撰寫本省(區、市)關于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創建工作的初評報告,總結開展示范園創建工作以來(含首批和第二批)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典型經驗,分析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提出對下一步工作考慮和意見建議。報告須以附件形式,確認并說明示范園內建設用地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位于自然保護區、不位于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園布局集中,無違法違規用地,同時,注明本地區第三批示范園創建單位的得分情況及推薦排序。報告要內容翔實、數據準確、重點突出、措施可行,可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聯合上報,也可在與相關部門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名義上報。
三、示范園認定實行中央統籌與地方主導相結合的方針,國家七部門將綜合考慮模式類型和區域特點,依據各省(區、市)初評報告中的排序情況,對排名靠前、符合各地區擇優推薦名額要求(詳見附件3)的創建單位,經七部門復核后,直接認定為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其余創建單位將在本省所在區域內參與評選后,由七部門根據評估結果,按名額要求予以認定。示范園認定過程中,要適當向脫貧地區、特別是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
四、請各省級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組織本地區示范園創建單位開展各項工作,于12月20日前將本地區示范園創建工作初評報告、各示范園創建單位的自評價報告等相關材料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村經濟司,并將上述材料電子版打包后通過縱向網郵箱發送至農村經濟司農村政策處。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創建成效定量分析表通過網絡系統填報,網絡填報地址:http://62。234。77。176:5051/。該系統將于11月20日-12月20日開放,各示范園創建單位可以根據單位賬號和密碼登錄填報(賬號密碼另行通知)。
聯系人:郭志斌張宇翔
聯系電話:(010)685027196850273268501654(傳真)
附件:
1。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創建單位自評價報告編制大綱
2。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創建成效定量分析表
3。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域名額分配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