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12-09 點擊:次
各區生態環境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保稅區管理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規劃環評)工作,規范規劃環評編制和審查,充分發揮規劃環評效力,推進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項目環評)聯動,促進產業園區綠色高質量發展,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0〕65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規開展規劃環評
(一)實施范圍
將本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劃定的重點管控單元(產業園區)作為規劃環評管理的主要對象,具體清單詳見附件1。重點管控單元(產業園區)以外的產業社區待國土空間規劃確定后,納入本市“三線一單”重點管控單元和規劃環評管理范圍。
(二)落實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主體責任
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是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工作的責任主體,應按規定開展規劃環評和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落實規劃環評措施要求,實施園區生態環境源頭防控工作。具體要求有:
1.產業園區四至范圍發生變化,規劃定位、布局等發生重大調整的,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重新開展規劃環評工作;
2.對可能導致區域環境質量下降、生態功能退化或對環境有其他重大影響,實施五年以上且未發生重大調整的規劃,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編制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將評價結論書面報告相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在招商引資時應將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作為重要依據,落實本市“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要求,優化產業布局,嚴格入園項目環境準入管理;
4.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每年開展“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實施情況跟蹤評估,落實問題整改,整改工作原則上一年內完成;
5.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對規劃環評報告書的質量和結論負責,及時完成規劃環評信息在線填報和更新,共享產業園區環境質量和規劃環評信息。
(三)規范規劃環評編制
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按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產業園區》(HJ131-2021)編制規劃環評報告書,充分銜接落實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根據園區產業發展定位和功能布局,提出園區空間布局管控要求和環境準入要求(產業園區空間布局管控要求編制技術指南詳見附件2),提出減緩不良環境的對策措施及規劃優化調整建議。
二、嚴格審查把關規劃環評
(一)規范審查要求
根據生態環境部要求,我市國家級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由生態環境部負責組織審查,市級產業園區和臨港新片區范圍內的規劃環評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審查,其他產業園區(含重點管控單元(產業園區)以外的產業社區)規劃環評由各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審查。根據《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18年版)》所列園區級別,產業園區清單和審查主體詳見附件1。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受理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報送的規劃環評審查申請后,按程序組織技術預審、審查階段信息公開、審查小組會議等工作,并在收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稿)10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其中,審查小組由產業、規劃等部門代表和相關專家組成,專家人數不得少于審查小組總人數的二分之一。具體審查程序見附件3。
對產業園區上報的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并反饋意見,具體審核流程可參照規劃環評審查中技術預審流程。
(二)突出審查重點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查中應重點關注規劃環評報告書基礎資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評價方法的適當性,環境影響分析、預測和評估的可靠性,產業空間布局和環境準入要求的合理性,規劃方案及優化調整建議的可行性,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眾意見采納與不采納情況及其理由說明的合理性,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科學性等方面內容。對存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的規劃環評報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依法提出修改后重新審查或不予通過的意見。
三、切實發揮規劃環評效力
(一)強化規劃環評文件質量監管
各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查中應加強技術預審,嚴把規劃環評報告質量關,市生態環境局每年組織對各區上年度審查的規劃環評報告書的質量開展抽查復核并通報結果。
在審查和抽查復核中發現規劃環評報告書質量存在基礎資料嚴重失實、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不能為規劃優化調整提供技術支撐,甚至出現弄虛作假等情形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依法依規對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及其委托的規劃環評技術機構進行處理。對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未開展規劃環評、未落實相關措施要求,或在組織開展規劃環評時存在弄虛作假等失職行為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強化規劃環評效力監管
各區生態環境局、保稅區管理局和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應督促轄區內產業園區落實本市“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要求,做好轄區內產業園區的日常監管。每年組織開展產業園區“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實施情況跟蹤評估(跟蹤評估指標詳見附件4),在產業園區對標自評的基礎上,做好復核和檢查,指導和督促園區做好整改落實工作,每年6月30日前將跟蹤評估結果報市生態環境局。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產業園區的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監管。在跟蹤評估中如發現區域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生態功能退化或對環境有其他重大影響的情形,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依法組織核查,評估規劃環評實施效果及產生重大不良影響的主要原因,根據核查情況向規劃審批機關和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提出修訂規劃或采取改進措施的建議。
市生態環境局定期調度跟蹤評估工作進展并組織開展抽查,對規劃環評要求落實、跟蹤評估和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的產業園區和地區,將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部門。
(三)嚴格落實規劃環評要求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入園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應把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作為重要依據;積極落實本市《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的實施意見》(滬環規〔2021〕6號)文件要求,在產業園區“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實施情況跟蹤評估的基礎上,推動實施情況良好的園區納入聯動范圍,指導入園建設項目落實聯動措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四、強化規劃環評保障
(一)加強制度建設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本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相關技術規范文件和跟蹤評估指標體系,探索建立跟蹤評估的信息共享和考核機制,推動產業園區落實“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要求,提升規劃環評效力。各區生態環境局和相關管委會應結合區域實際,積極探索產業園區生態環境源頭管理機制和方法,打造示范案例。
(二)落實信息報送
建立本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工作臺帳,組織開展信息動態更新。各區生態環境局應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市生態環境局上報本級規劃環評審查和監管情況,詳見附件5、附件6。我局匯總后,定期將規劃環評審查和監管情況報送生態環境部。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規劃環評管理信息共享系統上線運行的通知》要求,全國規劃環評管理信息共享系統正式上線后(2022年1月20日),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于規劃環評審查意見印發20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登陸生態環境部規劃環評管理信息系統(網址為http://114.251.10.205/#/eia)在線填報規劃環評審查信息,并及時做好信息的補充和更新。各區生態環境局和相關管委會應督促本行政區域內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做好信息報送工作。規劃環評管理人員通過環保專網登陸規劃環評共享系統信息管理端(網址為:http://10.100.248.163/login.do)對規劃環評審查信息進行報送、查詢和監管。
五、其他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關于開展本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和跟蹤評價的通知》(滬環保評〔2012〕306號)和《本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及跟蹤評價報告編制技術要求(2013版)》同時廢止,其他文件中與本文規定要求不一致的,按本文件執行。
附件:
上海市納入“三線一單”重點管控單元和規劃環評管理的產業園區清單
上海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空間布局管控要求編制技術指南(試行)
上海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審查程序
上海市產業園區“三線一單”及規劃環評實施跟蹤評估指標體系(試行)
上海市規劃環評審查情況匯總表
上海市規劃環評質量和落實情況調度表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