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臺辦法 規范國際合作園區認定與管理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1-12-21 點擊:次
近日,河南省商務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國際合作園區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辦法》指出,國際合作園區建設以“區中園”為主要形式。重點支持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產業集聚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內符合條件的園區及其他有條件、具備一定基礎的區域建設國際合作園區。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可申請整體建設。
國際合作園區的命名規范一般為中+合作國別+(所在行政區域)+國際合作產業園,或河南+所在行政區域+國際**(產業類別)產業園。如遇其他特殊情況,可以結合當地實際,酌情研究使用其他名稱。
支持政策:
對于掛牌籌建和認定的國際合作園區,省財政按規定給予資金支持,統籌用于國際合作園區規劃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招商引資、宣傳推介等。
對引進落戶的企業,符合《河南省省級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在獎勵標準基礎上增加50%的獎勵。
對納入雙邊高層互訪見證的國際合作園區或落戶國際合作園區的特別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報經省政府同意,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