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關于申報2022年度特色專業園區(含縣域高質量發展專項)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3-08 點擊:次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陜辦發〔2021〕16號)和省工信廳、省財政廳《關于加快培育特色專業園區的通知》(陜工信發〔2021〕282號)精神要求,依據《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陜財辦資〔2020〕241號),現就申報2022年度特色專業園區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全省重點建設縣域工業集中區(以下簡稱“工業集中區”,含縣域工業集中區范圍內具備一區多園且相對獨立形態的“區中園”),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以下簡稱“雙創”基地)。優先支持縣域范圍內的工業集中區。
省委省政府重點支持的特色產業集群項目。
二、支持重點
按照“一縣一區、一區多園、一園一業”原則,通過成熟一批、確定一批、支持一批的方式,分批次對全省工業集中區(以下均含“區中園”)、省級以上“雙創”基地特色主導產業進行確認和培育,進一步明晰各園區的主導產業及細分定位,編制《陜西省特色專業園區產業發展目錄》,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金投入,加大特色產業項目建設力度,做強園區特色產業鏈。專項資金引導園區圍繞特色產業發展重點支持以下幾個方面:
(一)支持園區按照特色產業發展規劃進行的特色產業鏈強鏈、補鏈、延鏈。根據產業發展實際,支持園區研究特色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形成各具特色的產業鏈圖譜。支持園區依據特色產業鏈圖譜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家返鄉投資創業。支持圍繞特色產業推進形成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新形態和新格局,發展特色產業,盡快形成產業集群。
(二)支持園區建立發展特色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平臺。支持建立和提升特色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功能,加強技術研發、投融資、產品檢測、信息服務、市場開拓、管理咨詢等公共服務能力;支持加快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互聯網 ”手段推動圍繞特色產業發展的智慧園區建設。
(三)支持園區重大特色產業項目建設。支持建立特色產業項目庫,提升特色產業項目管理服務水平,對具有引領作用的重大特色產業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問題,確保項目及時達產達效。支持特色產業骨干龍頭企業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力度,不斷提高特色產業比重。支持特色產業鏈企業打造技術研發平臺、組成技術研發同盟,集中力量開展共性技術的研發攻關等。
三、支持方式
根據工業集中區、“雙創”基地等特色產業發展規模、建設內容、投資金額、發展目標,對確定為陜西省特色專業園區的申報單位,原則上給予不高于1000萬元資金支持。專項資金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塊下達的支持方式。實施期限為三年,第一年下達資金的70%,期末下達剩余資金(根據期中、期末績效考評情況予以動態調整)。
四、申報條件
特色專業園區申報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工業集中區年營業收入原則應達到20億元以上,入駐企業達30家以上;“雙創”基地入駐企業年總營業收入原則應達到10億元以上,入駐企業達30家以上。
(二)工業集中區和“雙創”基地確定的特色產業應具備較好的發展基礎,符合當地發展實際,行業分類準確,特色產品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關聯產品較多,資源、文化、技術、管理、環境、人才等方面優勢明顯,產業布局科學合理,近年來該產業持續快速發展。
(三)特色產業產值占到工業集中區或“雙創”基地總產值的40%以上;擁有3家及以上特色產業骨干龍頭企業,10家及以上特色產業關聯企業。
(四)特色產業發展目標明確,編制了符合當地實際、科學完善的特色產業發展規劃。規劃要明確特色主導產業,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有確切的發展目標,有具體的實施項目,有詳細的工作舉措,有完善的保障措施,有科學的發展路線圖。
(五)特色主導產業的發展應符合當地環保、節能、土地、規劃和安全生產等政策要求。
(六)建立了培育建設特色專業園區工作機制,出臺了支持特色產業發展的政策文件,并將發展特色產業納入中心工作加以部署和落實。
五、申報資料
(一)陜西省特色專業園區申請書(封面);
(二)陜西省特色專業園區申請書目錄;
(三)申報單位“多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
(四)園區管理機構的申請報告;
(五)縣(市、區)工信部門和財政部門申請報告(須有對資料復印件原件真實性、有效性的審核意見);
(六)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推薦文件(“雙創”基地由所在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提供推薦文件);
(七)設區市工信(中小企業)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推薦文件;
(八)全省重點建設縣域工業集中區或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設立的批復文件;
(九)經縣級政府審查同意的工業集中區特色產業發展規劃(“雙創”基地特色產業發展規劃由所在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十)編制三年期的《培育建設特色專業園區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3),內容主要包括:1.園區產業發展基礎和現狀;2.園區支持特色產業發展的情況及務實舉措;3.擬具體實施的工作內容和創新性舉措;4.擬實施的特色產業項目和支撐項目;5.資金擬使用方向;6.分年度(2023年、2024年)預期目標和取得成效;7.支持保障措施等;
(十一)特色專業園區資金申請表;
(十二)特色專業園區參考指標目標表;
(十三)項目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十四)所在縣(市、區)支持特色專業園區或特色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匯編;
(十五)需要說明或佐證的其他資料。
六、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縣域工業集中區管委會或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運營管理機構)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交申報資料;經縣(市、區)兩部門審核后,報所屬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各市(區)工信主管部門聯合財政部門要根據上報并審查同意的《培育建設特色專業園區工作實施方案》擇優篩選和推薦園區申報,于2022年3月25日前按照申報名額要求,將審核后的擬推薦特色專業園區資料連同匯總表一并報送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
省工信廳聯合省財政廳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園區資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園區將以現場答辯、專家打分的方式進行評審,對專家評審會通過并經有關程序確定后的擬支持園區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后,按照有關程序要求下達支持資金。
七、績效考評
省工信廳聯合省財政廳按照特色專業園區績效評價體系,在培育建設特色專業園區的三年實施期內,對照培育建設特色專業園區實施方案,參考培育建設特色專業園區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期中、期末對培育建設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對園區支持情況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