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萬元!取得北京市產業鏈龍頭企業資質后,可申報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5-07 點擊:次
申報北京市產業鏈龍頭企業,在獲得資質后,還可以申請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產業鏈龍頭企業資質及其資金申請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質申請
近日,北京市經信局發文征集《關于開展產業鏈龍頭企業自薦工作的通知》,申報條件如下:
1.產業鏈龍頭企業應為在北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先進制造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
2.企業應在國內同行業具有一定行業領導地位,有意愿通過發揮自身優勢,帶動鏈上中小企業發展,助力京津冀產業發展生態的打造和企業運營生態的重塑。
3.先進制造業企業上一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含)以上;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0億元(含)以上。
4.企業擁有市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包括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或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比例不低于7%)。
5.以上條件需同時符合。
二、資金申請
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支持領域,其中有一項領域支持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總體穩定項目,支持在集成電路、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氫能和燃料電池、智能制造與裝備、醫藥健康等5個領域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強鏈補鏈”行動,針對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及汽車整車產業鏈協同獎勵如下(僅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及汽車整車生產企業):
類別
申報條件
支持方式和標準
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獎勵
1.申報單位應納入統計部門規模以上統計范圍,屬于《產業鏈龍頭企業名錄》(另行發布),且屬于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集成電路、氫能和燃料電池、智能制造與裝備、醫藥健康等5個領域(汽車整車企業除外)的企業。
2.供應鏈配套企業應為京津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且不為申報企業的全資子公司。
3.配套條件,2020年1月1日后首次簽訂采購合同,且實際履約金額(不含稅)在一定額度以上。其中,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企業1000萬元(含)以上,集成電路企業500萬元(含)以上,氫能和燃料電池、智能制造與裝備、醫藥健康企業300萬元(含)以上。
對產業鏈龍頭企業給予支持,按實際履約金額(不含稅)的5%獎勵,對應每個供應鏈配套企業獎勵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每個產業鏈龍頭企業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汽車整車產業鏈協同獎勵
1.申報單位為在京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京具備生產資質的整車生產企業。
2.供應鏈配套企業條件,在京津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整車一級零部件配套企業,且不為申報企業的全資子公司。
3.配套條件,2020年1月1日后首次簽訂采購合同,且實際履約金額(不含稅)在3000萬元以上。
支持對象為整車生產企業。對新納入供應鏈企業的采購合同,按照實際履約額(不含稅)的5%給予整車企業獎勵,對應每個供應鏈企業獎勵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每個整車企業每年獎勵總額累計不超過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