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發《關于做好數字農業工廠和第二批未來農場認定申報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10-11 點擊:次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漁業主管局):
根據全省數字化改革和數字鄉村建設等部署要求,加快推進農業產業數字化,推動數字技術集成應用,推廣“農業產業大腦+未來農場”發展模式,決定開展數字農業工廠和第二批未來農場認定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數字農業工廠和未來農場建設,加快推進數字技術裝備的系統集成與綜合運用,提升數字技術在鄉村產業領域的應用水平,激發農業產業數字活力,構建數字經濟引領的新型農業生產組織和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為農業高質量發展和建設農業農村現代化先行省聚力賦能。
二、認定范圍
(一)數字農業工廠。
以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主體為認定申報對象,重點圍繞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產業設施化、智能化、數字化等生產模式,能有效運用“浙農碼”“浙農優品”“浙農牧”等“浙農”系列應用。取得與產業數字化相關市級以上榮譽、成果的,可優先認定。
(二)未來農場。
以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主體為認定申報對象,原則上申報對象應已列入全省數字農業工廠認定名單。重點圍繞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產業要素集約化、生產智能化、產業生態化、管理高效化、功能多樣化等建設模式,能有效運用“浙農碼”“浙農優品”“浙農牧”等“浙農”系列應用。取得與產業數字化相關省級以上榮譽、成果的,可優先認定。
三、資格要求
(一)數字農業工廠。
主體建設積極性高,數字化技術應用能力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建設內容參照《浙江省數字農業工廠建設指南(試行)》或《畜禽養殖場數字化建設技術規范》(DB33/T 2519-2022)等標準,在種養業生產環境、生產過程、流通營銷、質量安全等環節已部分或全部開展數字化技術應用,并能積極配合將生產、流通、銷售、管理等數據與政府主導的數字化應用對接共享,達到相應的認定評價標準。
(二)未來農場。
主體建設積極性高,能夠系統性地對農業生產管理、經營模式、分配體系優化重構,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建設內容參照《浙江省未來農場建設導則(1.0版)》(浙農專發〔2022〕35號)、《未來牧場建設導則》(T/ZAHA 001-2022),在種養業生產管理、經營模式、分配體系等環節已基本實現農業要素集約化、生產智能化、產業生態化、管理高效化、功能多樣化,農業綜合效益和產業競爭力明顯提升,有效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
四、申報程序
(一)地方自評。縣級農業農村(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評價標準(附件1、2)組織對符合條件的主體開展自評,將自評合格的主體信息填入主體申報表、匯總表(附件3、4、5)并報所在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匯總審核后于11月15日前向省農業農村廳報送。
(二)走訪調研。省廳將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數字農業工廠、未來農場進行實地走訪調研,對主體的建設情況、運行狀況進行評價。
(三)遴選公布。省廳對照申報條件、評價標準等,組織對各地上報的主體進行復核,擇優確定認定名單后,在2022年底前正式對外公布。
五、有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認定申報工作,認真細致謀劃方案,動員具備條件的主體開展申報,在做好指導服務和審核把關的基礎上,按要求完成此次認定申報。
聯系人:廳數字“三農”改革專班汪江琦,聯系電話:0571-86726301。
附件:1.浙江省數字農業工廠認定評價標準(試行)
2.浙江省未來農場認定評價標準(試行)
3.數字農業工廠認定主體申報表
4.未來農場認定主體申報表
5.數字農業工廠和未來農場認定申報匯總表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