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推動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攻堅行動計劃(2023—2030年)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2-02 點擊: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戰略部署,推動貴州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發展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的部署,堅持企業帶動、文旅帶動、市場帶動,推進貴州中醫藥全產業鏈發展,強化全要素保障,推動政策措施全方位落實,實現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全省中藥材產業實現效益倍增,形成3—5個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中藥材產業集群,中醫藥民族醫藥工業產值年均增長10%以上,中醫藥康養產業取得新突破。到2030年,中藥材產業基礎進一步夯實,中藥制造產業規模進一步壯大,“黔地靈藥”品牌效應進一步凸顯,3—5個中藥材重點單品全產業鏈產值達到百億級。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中藥材產業提質增效。實施中藥材產業效益倍增行動,加強中藥材民族藥材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開展新品種選育,建設一批道地、特色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加快種植養殖基地建設,圍繞天麻、太子參、薏苡仁、石斛、黃精、白及、淫羊藿等優勢單品,著力打造3—5個中藥材產業集群,建設林下中藥材五大產業帶,凸顯道地藥材地方特色,形成“一縣一業、多縣一群”產業新格局。做優“定制藥園”,鼓勵產地初加工企業、中藥制造企業與“定制藥園”合作,提升加工轉化率、增加種植經濟效益。(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林業局、省中醫藥局,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以下各項任務責任單位均包括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暢通中醫藥產銷渠道。圍繞中藥材優勢單品,建設產地交易市場10個,加快建設“黔藥”商貿中心和云貴高原道地藥材關嶺集散中心,培育中藥材陣型企業。加快推進中藥材(大健康)電商交易平臺建設和應用,推進中藥材線上線下交易一體化。加強中藥材產地預選分級、加工配送、冷藏冷凍、冷鏈運輸、包裝倉儲等設施建設,支持中藥材通過一碼貴州平臺、“1+8+N”電商供應鏈云倉體系、貴薈館省外倉體系拓展市場銷售渠道,推進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間的倉儲協同。按照優質、便捷原則,鼓勵黔產道地藥材為原材料的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和中成藥多渠道進入省內醫療機構。按照口岸標準加強藥品檢驗機構能力建設,建立中藥材進口通關口岸。依托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中國—東盟中醫藥行業合作委員會、貴陽—RCEP國家貨運班列等,推動與港澳臺、海外經貿交流合作,支持企業組建一批聯合體,發揮各自比較優勢“抱團出海”,推動“黔藥”走出去。(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大數據局、省中醫藥局、省藥品監管局、貴陽海關)
(三)發展中醫藥民族醫藥制造業。按照鏈式整合、園區支撐的原則,以貴陽為核心,整合資源、優化布局,加強金融、人才、資金、項目等要素集聚和保障,打造一批協同聯動、優勢明顯、品牌突出的中醫藥產業集聚區,形成“一核多區”的中醫藥產業格局。擴大“貴人服務”營商品牌效應,強化產業鏈招商,引進國內中醫藥領域優強企業落地,帶動中醫藥種植、生產、加工、應用等上下游產業加快發展。鼓勵醫藥龍頭企業加強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應用,發展壯大企業規模,形成一批骨干企業。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培育一批可快速將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效益化的創新企業。推動信息技術與生產運營深度融合,推進綠色生產技術改造,樹立一批中藥制造綠色化、智能化標桿企業。鼓勵研制機構、企業持有藥品批準文號,支持企業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到2025年,培育2家年營業收入達50億元以上的中藥民族藥制造龍頭企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藥品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投資促進局)
(四)推進“中醫藥+”產業融合發展。發展“中醫藥+”溫泉康養、森林康養、戶外康養、康養民宿、康養旅游等精品線路,培育一批運營主體。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承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保護,鼓勵有資質的中醫人員特別是知名老中醫在有條件的溫泉項目、旅游景區、精品民宿按規定開設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刮痧、拔罐、推拿、理療和藥膳、中藥茶飲等健康服務項目,構建“中醫藥+旅游”融合發展新格局。支持社會力量按規定舉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在城市打造一批“養生藥膳街區”和“中醫養生保健街”;在農村開發一批集種植、觀光、采摘、拓展、度假、調理等為一體的“本草拾趣園”和“岐黃養生谷”。支持中醫醫療機構強化中醫藥文化宣傳,提升面向社會的康復、養老、養生等服務能力。鼓勵省內企業開發以黔產道地藥材為基礎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高附加值大健康產品,推動非藥用部位綜合利用,推進“中醫藥+保健品產業”融合發展。打造“康養到貴州”品牌,到2025年,建成康養旅游項目30個,國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個,省級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個,建設集休閑旅游、度假養生、康體養老于一體的健康養老基地50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省林業局、省體育局)
(五)建立健全中藥產業標準體系。制定黔產道地藥材和民族習用藥材種子種苗、產地加工(趁鮮切制)的品種目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范。制修訂中藥材民族藥材、中藥民族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滿足生產制造和臨床配方需求。建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地方標準體系,規范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支持中藥材種植養殖和中醫藥生產制造企業、科研院所參與地方標準制訂。按照“標準+認證”模式推動質量分級管理,搶抓產品定價權。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支持符合要求的產品申報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責任單位:省中醫藥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藥品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
(六)推動醫療機構制劑研發應用。支持以中醫藥經典名方、名老中醫經驗方開發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利用傳統工藝配制且該處方在本醫療機構具有5年及以上使用歷史的,申報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可免提交主要藥效學試驗等資料,有條件豁免毒性試驗資料。支持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在全省范圍內調劑使用。鼓勵中藥制造企業或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建設區域中藥制劑中心,提供制劑研發、委托配制、代煎代配服務。支持醫療機構申報外省確有療效的已注冊或備案的制劑品種。(責任單位:省藥品監管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
(七)推進中藥配方顆粒研發生產。鼓勵省內企業分品種生產中藥配方顆粒,實行聯合供藥。鼓勵中醫藥生產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中藥配方顆粒基礎研究,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支持企業對中藥配方顆粒生產線的改造和提質擴能,提升規模化生產能力。綜合考慮臨床需要和價格因素,將已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中藥飲片對應的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鼓勵使用“定制藥園”中藥材生產中藥配方顆粒。鼓勵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療機構使用中藥配方顆粒。(責任單位:省藥品監管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
(八)促進中藥民族藥創新藥研發。圍繞藥學研究、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等關鍵環節,每年在各環節支持不少于3個品種開展中藥民族藥新藥研發,培育中藥民族藥新品種。鼓勵企業運用新技術、新工藝開展中藥民族藥大品種深度開發,每年支持5個品種開展生產工藝優化升級、質量標準提升、挖掘新適應癥新用途等二次開發,支持古代經典名方、同名同方藥的研制。鼓勵開展中藥材“傳統非藥用部位”開發利用研究。通過搶救性挖掘整理、臨床療效評價研究和推廣應用,規范苗醫藥等民族醫特色診療技法和方藥。鼓勵醫療機構備案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為新藥研發提供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
(九)夯實中醫藥產業發展基礎。統籌全省中醫藥政策、人才和物力等要素,力爭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項目落地,建設中醫藥服務高地。支持省、市級中醫類醫院、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發展中醫特色科室,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建強中醫藥服務特色陣地。打造“城市15分鐘中醫藥服務圈”“農村30分鐘中醫藥服務圈”,實現縣級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凸顯中醫藥特色,打造中醫優勢專科群,填平補齊中醫藥服務“洼地”。到2025年,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的中藥收入占藥品收入比例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級以上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出臺本地區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攻堅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研究調度重點工作。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牽頭編制本地區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科技、教育、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林業、中醫藥、藥品監管、醫保等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盡快制定具體支持方案和配套措施。各級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統籌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工作督促指導,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
(二)強化融資保障。各級財政要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各地各部門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和優強企業參與中醫藥事業發展,建立多渠道籌資保障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申請“四化”基金、東西部協作、鄉村振興銜接、“黔藥貸”等資金支持。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中醫藥領域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的擔保力度。推動中醫藥產業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鼓勵通過單列信貸計劃、專項考核激勵等方式支持中醫藥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強化政金企溝通對接,鼓勵在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方面加強合作,利用組合抵質押方式獲得貸款。(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強化人才保障。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開設中藥制藥、中藥資源與開發、中藥學、中草藥栽培與鑒定等專業,培養跨學科復合型人才。在高校、中藥制造企業和醫療機構建立中藥炮制師承制度。充分利用各類人才培養計劃,對符合條件的中藥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和人才予以支持。中醫藥人才職稱晉升實行單獨評審。推進中藥炮制工、藥物制劑工等職業(工種)技能人才的培養及等級認定,鼓勵在各種職業技能大賽中設置中醫藥專項。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納入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支持通過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并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招聘考試。(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
(四)強化科技保障。培育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布局建設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省級科研創新平臺。通過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省內企業、高校、醫療機構等單位在中醫藥重點領域開展協同創新,強化中藥大品種發展科技支撐。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中醫藥企業,按照每戶10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建立貴州臨床民族藥品品種目錄,支持苗醫藥等民族醫藥基礎理論研究,每年支持3個民族藥制劑大品種開展原料控制、制藥工藝、制劑技術、質量標準研究,推動符合要求的苗藥等民族藥品種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品監管局)
(五)強化醫保保障。在突發重大疫情處置及防治中將省級及以上衛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發布的中醫診療方案、中醫防疫方納入醫保支付。大力支持中醫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按規定進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開展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支持醫療機構炮制的中藥飲片、配制的中藥制劑實行自主定價,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醫保支付。在醫保總額預算管理中對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的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予以傾斜。積極探索中醫按療效價值、中醫經典病房、中醫日間病房等多種醫保支付方式,對國家及省發布的中醫優勢病種,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醫保按疾病診斷分組付費(DRG)或區域總額預算點數法按病種分值付費(DIP)改革中適當提高中醫病組(病種)的權重(點值)、費率(分值)和系數。建立健全靈敏有度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及時開展調價評估,重點支持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支持中醫(專長)醫師進入公立中醫院舉辦的民醫館等平臺,提供中醫特需醫療服務。(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