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項目管理辦法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2-03 點擊:次
為規范省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項目管理,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工作部署,以及《福建省省級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閩財企〔2021〕14號)、《關于推進工業數字化轉型的九條措施》(閩工信規〔2022〕11號),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建立省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報評選制度。項目申報遵循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自愿申報、擇優推薦原則;項目評選遵循創新引領、強化應用、注重實效、公開透明原則,瞄準企業痛點、難點、堵點,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引導大企業主動轉,幫助中小企業加快轉,分行業、分領域、分規模打造一批引領性強、易復制易推廣的示范標桿。
二、支持范圍
本辦法所稱項目,是指以下一代信息網絡產業、電子核心產業、新型軟件和新型信息技術服務、互聯網與云計算、大數據服務、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為主導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項目,包含工業互聯網平臺、標桿企業、應用場景、標識解析、工業互聯網APP(以下簡稱工業APP)優秀解決方案等。
(一)工業互聯網平臺。支持跨行業、跨領域綜合型平臺,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特色型平臺和面向特定技術領域的專業型平臺。支持省級以上示范平臺(含當年評選的)持續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二)標桿企業。支持發展平臺化設計、智能化制造、數字化管理、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服務化延伸等新模式新業態及5G全連接工廠。
(三)應用場景。支持工業企業數字化應用場景項目攻關,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形成成熟解決方案,切實解決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亟待突破的痛點難點。
(四)標識解析。支持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運營單位實施標識解析集成創新,開展產品追溯、供應鏈管理、設備健康管理等應用,服務工業企業上標識、用標識。
(五)工業APP優秀解決方案。支持省內工業APP典型經驗總結和優秀案例推廣,主要包括:一是在產業關鍵環節和關鍵領域體現“強鏈”作用,具有高支撐價值的安全可靠工業APP;二是面向“工業五基”領域,普適性強、復用率高的基礎共性工業APP;三是行業通用性好、推廣價值高、帶動作用強的通用工業APP;四是可賦能新型制造模式的企業專用工業APP。
三、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應當在轄區內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無涉黑涉惡違法行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企業名單。
(一)工業互聯網平臺
申報主體包括工業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3000萬元。
1.創新性:平臺具備相應的基礎技術能力、資源管理能力、應用服務能力、投入產出能力及應用服務效果。開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具備工業大數據處理、工業機理模型和微服務開發部署、工業APP創新能力,擁有自主專利權或軟件著作權;實施多個典型應用場景,形成生產管理、設備健康管理、產品質量管控等解決方案;部署數據安全防護功能模塊或組件。
2.有效性:省級示范平臺連接服務企業超過100家,或連接服務產品、設備1萬套(件)以上。支持省級以上平臺持續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對年度新增連接和有效服務企業數達到100家(含)以上的予以分檔支持。
3.示范性:在特定行業、特定領域形成成熟的運營服務模式,平臺企業自身具備較強的成長潛力,有較強的借鑒價值。
(二)標桿企業
申報主體為工業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億元。
1.創新性: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應用,在平臺化設計、智能化制造、數字化管理、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服務化延伸和5G+工業互聯網等方面具有比較先進的創新應用內容。5G全連接工廠須滿足5個以上關鍵環節的場景應用。
2.有效性:與新技術應用前相比,用戶在以下方面形成至少一項比較明顯的成效,包括生產效率提高、運營成本降低、產品研制周期縮短、產品不良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
3.示范性:項目已經建成,具備比較成熟的實踐應用場景,取得較好的實際效果,投入產出比合理,對行業具有較好的借鑒、復制和推廣價值。
(三)應用場景
申報主體包括工業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企業等,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3000萬元,每個單位可牽頭申報1個項目。
1.創新性:面向行業各環節、多場景,開展融合創新技術與模式的攻關驗證,擁有專利、軟件著作權、標準或解決方案等創新成果。
2.有效性:符合相關行業或領域轉型特點需求,有效促進應用企業生產效率提高、運營成本降低、產品研制周期縮短、產品不良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用戶評價良好。攻關周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3.示范性:解決相關行業或領域存在的共性痛點難點,形成的技術、模式成果能夠復制推廣到同行業、同領域,有較強的借鑒價值。
(四)標識解析
申報主體為轄區內標識解析建設運營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3000萬元。
1.創新性:標識解析應當支持數據智能關聯,在相關行業開展設備運維管理、生產管控、供應鏈管理、產業鏈協同、產品追溯等創新應用,具備業務串聯集成增值服務能力。
2.有效性:二級節點注冊工業企業數應當超300家,標識注冊量超3000萬,解析量超1億次。具備工業企業成熟服務案例。
3.示范性:標識應用解決行業存在的痛點難點,應用模式能夠復制推廣到相關行業領域,有較強的借鑒價值。
(五)工業APP優秀解決方案
申報主體為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工業企業。
1.創新性:相關內容要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實現產業化或已部署應用,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維護和經營管理等方面具備行業、企業特色的創新性經驗。
2.有效性:可解決核心問題和用戶痛點問題,在幫助企業提質增效、降低成本,提升企業運營效率等方面,項目方案實施前后的成效可量化、可對比、可評價。
3.示范性:充分突出行業特點,對行業和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發揮明顯支撐引領作用,對其他企業或行業具有借鑒意義和推廣價值。
四、組織實施
(一)申請。按照自愿參與原則,申報主體應當按申報通知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向所在地設區市或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報送。
(二)初審。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對主體資格、是否重復申報、材料有否缺失等進行初審,對明顯不符申報要求的,不予推薦,對申報材料缺失的,通知申報主體在時限內補充,初審后向省工信廳出具書面推薦意見。
(三)審定。省工信廳負責組織項目審查,開展專家評審、現場核查或演示察看,擇優提出入選項目名單。
(四)公示并發布。項目名單在省工信廳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發文公布。
(五)實施獎勵。根據省工信廳、財政廳印發的《關于推進工業數字化轉型的九條措施》(閩工信規〔2022〕11號),由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從下達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對獲評單位予以獎勵;對應用場景揭榜成功的單位,攻關項目經省工信廳組織驗收通過后,予以獎勵。
五、監督管理
(一)開展梯度培育。建立項目培育庫,實施“有進有出”動態及時更新和分類分級精準服務,申報主體可隨時通過項目庫系統填報。
(二)嚴格項目評選。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應當對項目初審及推薦意見負責。申報主體存在以虛報、偽造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追回資金,三年內不得申報省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項目。
(三)加強跟蹤指導。各地工信部門應當加強跟蹤指導,了解項目實施情況,及時總結推廣。申報主體應當在獲評后一年內向推薦單位總結報送項目進展情況,應用場景攻關項目應當在揭榜成功后每半年報送一次,各地工信部門應當加強督促指導,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
六、保障措施
(一)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工信部門應當聯合行業協會等力量,做好政策宣貫和服務引導,積極組織各類主體參與項目申報。
(二)落實支持政策。根據省工信廳、財政廳印發的《關于推進工業數字化轉型的九條措施》,對評選的項目,由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給予支持,優先推薦申報國家項目。
(三)加強宣傳推廣。各級工信部門應當加大宣傳力度,通過舉辦現場會、交流會、對接會、培訓班,總結推廣項目成功經驗、成熟模式、成型樣板。
七、其他
(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福建省省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項目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同時廢止。
(二)本辦法由省工信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