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900萬元!《重慶兩江新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政策》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2-17 點擊:次
近日,為進一步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重慶兩江新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正式印發,與此前新區發布的“1+N”系列政策聯動實施,企業可獲得疊加支持,單個園區/企業每年扶持金額最高可達900萬元。
該《政策》作為兩江新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普惠政策,從優化產業發展載體支持、支持企業壯大規模、鼓勵企業高質量發展、支持企業資質升級、開放智慧應用場景、鼓勵企業引進優秀人才等方面著手,對符合相應條件的園區和企業,給予梯級金額獎勵。
比如,為支持企業壯大規模,新區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
此外,新區鼓勵大中型企業剝離涉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的相關業務,并在新區直管區內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符合相關條件以后,可支持金額最高300萬元。
又如,新區鼓勵企業高質量發展,對首次入選“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榜單和首次入選“重慶市重點軟件企業”榜單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將給予不同金額的獎勵。
對首次通過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級、四級、三級、二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在開放智慧應用場景方面,新區在開展開放場景“揭榜掛帥”活動的同時,將對“揭榜”前三名的市場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在人才引育方面,新區一方面鼓勵企業引進優秀人才,可按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人的安家補貼;另一方面,新區也鼓勵企業建立多層次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人才培養體系,對認定為市級及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領域實習實訓基地的,按照市級獎勵到位資金的50%給予配套資金獎勵,同一企業累計配套獎勵最高可達50萬元。
重慶兩江新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政策
為深入實施國家軟件發展戰略,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發布的《重慶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滿天星”行動計劃(2022—2025年)》,助推兩江新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優化產業發展載體支持。鼓勵園區運營主體開展“拎包入住”試點,對入駐企業人均營業收入不低于15萬元,且經認定的試點園區,分別給予以下支持:
(一)試點園區位于兩江軟件園區域內的,自首個租賃協議簽訂之日起第一至第三年,按其當年度實際為園區企業減免租金總額的100%給予支持;
(二)試點園區位于兩江新區直管區其他區域內的,自首個租賃協議簽訂之日起第一至第五年,按其當年度實際為園區企業減免租金總額的100%給予支持。
單個園區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年。
第二條鼓勵園區運營主體發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生態,打造特色軟信產業園區配套設施。新區將按照特色軟信產業園績效評價辦法相關規定對園區運營主體實施考核,對考核合格的運營主體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運營支持,并按當年園區對新區新增綜合貢獻的30%給予園區營運主體培育扶持,單個園區每年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原則上最高不超過園區當年度區級綜合貢獻總額。
對獲得重慶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滿天星”示范樓宇榮譽稱號的,給予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三條支持企業壯大規模。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獎勵后又達到更高級規模的,給予相應差額獎勵。
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后,年營業收入每增長3億元及以上,且當年營業收入增長不低于10%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
第四條鼓勵各行業大中型企業剝離軟信相關業務,在新區直管區內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對前述新成立且一年內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按其當年度軟件業務收入的3%給予支持,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五條鼓勵企業高質量發展。首次入選“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榜單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入選“重慶市重點軟件企業”榜單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按照市級獎勵到位資金最高不超過50%給予配套資金獎勵。
第六條支持企業資質升級。對首次通過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級、四級、三級、二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獎勵后又被認定為更高級別認證的,給予相應差額獎勵。
第七條開放智慧應用場景。編制發布開放場景清單,對納入項目優先支持申報中央預算內、政府貼息、市級財政專項等資金支持。開展開放場景“揭榜掛帥”活動,對“揭榜”前三名的市場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參與新區組織的創新創業大賽、平臺公司開展場景開放供需活動的獲獎單位,按照對應規則執行。
第八條鼓勵企業引進優秀人才。對上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在新區繳納社會保險總人數不少于100人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其首次在渝工作并與企業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人才,經認定,按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人的安家補貼。支持標準為:
(一)上一年度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后)不低于30萬元(含)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人才分三年按最高不超過10000元、6000元、4000元予以支持;
(二)上一年度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后)不低于20萬元(含)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人才分兩年按最高不超過6000元、4000元予以支持;
(三)上一年度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后)不低于15萬元(含)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人才分兩年按最高不超過5000元、3000元予以支持。
第九條鼓勵企業建立多層次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人才培養體系。對認定為市級及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領域實習實訓基地的,按照市級獎勵到位資金的50%給予配套資金獎勵,同一企業累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十條鼓勵軟件和信息服務龍頭企業、專業投資機構共同發起設立或參與設立兩江新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投資基金,用于引導優質項目落戶,培育本土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