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最高獎勵500萬元!泉州出臺政策支持企業入駐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3-22 點擊:次
近日,為加快推進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堅持“邊建設邊招商邊投用”,引導園外企業出村入園退城入園、促進開放招商和增資擴產項目入園,進一步助力試點園區企業提質增效、做大做強,全面推動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泉州市出臺《關于加快推進企業入駐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促進增產增效的指導意見》,從8個方面支持企業入駐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
一、降低入園企業租金成本
二、鼓勵入園企業上新設備
1.實施入園企業技改投資“直補+貼息”機制,推動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標準實施技術改造,對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內購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金額(不含增值稅)在500萬元(含)以上的,竣工投產后由受益財政按項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投資額2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支持入園企業項目申報列入省重點技改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融資,市級財政在省級貼息的基礎上再給予1%的貼息支持。本條可疊加享受省級技改補助。
3.對規模以上(限額以上)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高端裝備設備總價值達1000萬元以上的,由受益財政按其融資租賃合同實際發生金額的2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支持入園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1.鼓勵入園企業升規納統,對新投產納統規模以上(限額以上)企業、規模以下轉規模以上(限額以下轉限額以上)企業,由市級財政每家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2.實行入園企業營收首超獎勵,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8億元和10億元的入園企業,由受益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和50萬元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實施晉檔補差。
3.對新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入園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入園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以上入園企業給予20萬元疊加獎勵,獎勵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1:1比例分擔。
5.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的入園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建立園區公共服務平臺
1.鼓勵工業設計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科技孵化器等研發平臺進試點園區,對入駐機構由受益財政給予軟硬件投資額的30%比例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鼓勵專業協會、產業基金、融資服務、創業輔導、人力資源、招商等綜合性服務進試點園區,對入駐機構由受益財政給予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和第三年租金減半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支持入園企業創新投入
1.對泉州市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按其研發經費投入增長增量部分,在落實省定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按市級承擔部分的50%給予增加獎勵。
2.對新進入國家研發投入統計口徑的規模以上入園企業,在落實省定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按市級承擔部分的50%給予增加獎勵。
3.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研儀器設備、科學數據和科技文獻等科技資源向企業開放共享。
六、單列入園企業信貸計劃
推行園區“伙伴銀行”合作機制,促進銀園企(銀行機構、園區、入園企業)產融合作對接,引導在泉銀行機構加強與園區運營方對接,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單獨為園區安排專項信貸額度,為入園企業創新提供專屬化金融服務和利率優惠的信貸產品,降低入園企業融資成本。支持銀行機構在園區信貸計劃內,通過“金服云”平臺,向入園企業新增投放且利率不超過“LPR-50BP”的貸款,受益財政給予銀行機構0.5%的貼息補貼,補貼期限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最長不超過1年。
七、提高入園企業融資增信
建立健全“政企銀擔”多方合作機制,引導銀擔機構深化互信合作,支持市、縣兩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入園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服務,將入園企業融資納入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范圍,在設定代償上限基礎上采用“見貸即保”模式予以擔保增信支持,并將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對融資擔保機構實際收取擔保費率與1.5%的差額部分,由受益財政給予補貼。
八、實行入園企業基金賦能
實行“項目+基金+國企”運作機制,推動園區運營主體從“房東”向“房東+股東”轉型,充分發揮投融資運作優勢,加強與銀行、證券、基金等機構和產業龍頭企業合作,設立專項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開展資本招商“以投帶引”,支持入園企業進行股權融資,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園區產業項目投資。對園區運營主體發起設立的園區專項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由受益財政按入園企業當年度實際獲得基金投資額的0.5%給予獎勵,每只基金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市級財政按受益財政年度實際獎勵金額的20%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