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關于推動空天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4-28 點擊:次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集群發展的規劃和部署,進一步推動寶安區空天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從未來產業加速升級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和《寶安區關于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訂如下措施。
一、重點發展方向
本措施重點支持空天信息、先進遙感、導航定位等領域,推動衛星技術創新,規劃建設國內領先的空天技術產業研發和制造基地。對技術含量高、應用前景好、示范帶動作用強、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的產品、平臺和項目,在產業基礎建設、產業鏈提升及融合發展、產業生態營造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二、重點支持措施
第一條支持企業落戶和項目落地。
對從區外引進的空天產業領域創新型企業,按照房屋租賃參考價50%給予連續3年租金補貼。其中對研發辦公用房每年最高50萬元;對衛星、火箭、衛星終端及其核心零部件和材料(核心零部件和材料業務收入總額需占企業營業收入總額比重達60%以上)生產用房每年最高100萬元。
在工業上樓項目園區中優先解決企業生產制造用房。
支持衛星、火箭、衛星終端及其核心零部件和材料等高端制造項目落地,按設備投資額20%對投資企業給予資助,每家企業最高3000萬元。
第二條支持打造特色園區。
園區運營單位自行招引區外空天產業創新型企業落地的,按企業類型給予園區運營單位獎勵,其中每家上市企業獎勵100萬元,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30萬元,省、市級專精特新企業或規上國高企業獎勵15萬元,國高企業獎勵10萬元。
對備案的專業園區,園區企業總收入中空天產業相關收入占比超過60%且空天產業產值達3億元的,給予運營單位一次性200萬元獎勵。
第三條支持關鍵技術攻關。
對承擔火箭、衛星研制和衛星綜合應用、通導遙一體化集成應用等空天產業領域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的企業或機構,按撥款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其中國家級項目50%,最高1000萬元;省、市級項目30%,最高500萬元。
第四條支持平臺建設。
針對關鍵領域融合發展及衛星應用核心技術環節建設的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基地、成果產業化基地等創新平臺,按每年度最高3000萬元給予支持。此外,創新平臺被評定為國家級的,給予牽頭單位500萬元獎勵、省市級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搭建滿足空間基礎設施、衛星地面系統及終端產品要求的技術測試認證、真實性檢驗與仿真實驗、空間環境建模、網絡數據和信息安全評測、衛星大數據庫和數據服務中心、全球化運營中心等服務平臺的,按核定固定資產投資額20%對牽頭單位給予資助,最高500萬元。
第五條支持制定標準和申請認證。
按標準類型對主導制定單位給予資助,其中國際標準100萬元、國家標準50萬元、行業標準30萬元;獲得ABS(美國船級社)、DNV(挪威船級社)、CCS(中國船級社)、FAA(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EASA(歐洲航空安全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局的國際市場準入或適航認證的衛星應用產品、設備或解決方案以及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北斗導航民用服務資質等特殊行業經營許可,按實際認證費用20%給予獲批單位補貼,最高100萬元獎勵。
第六條支持開展特色應用場景大賽。
加強空天技術在交通物流、海洋經濟、自然資源、城市安全、環境保護等行業創新應用,開展“衛星+”以及衛星互聯網、衛星物聯網等應用探索,開展空天技術應用場景大賽,其中對獲批準的空天領域專業承辦機構按核定投入額60%,最高100萬元資助;對評選出的若干個特色應用示范項目按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落地寶安的按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第七條支持空天技術在民用領域應用轉化。
鼓勵航天優勢技術的轉讓與轉化。對利用通導遙信息技術、航空鋁等新材料、柔性太陽能板及航天電源等新能源技術、蜂窩成型及超精密加工等先進制造和工藝技術等優勢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或拓展新領域的,對技術提供方給予資助。其中,形成技術交易的,按交易額10%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形成產品的,按該產品實際營收的10%給予獎勵,最高200萬元;上述兩條不重復獎勵。
第八條支持企業融資。
對深圳市空天產業基金及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榜單50強投資機構,按照上年度對5年以內的種子期、初創期轄區內空天企業實際投資額1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最高500萬元。
對成立5年以內的種子期、初創期轄區內空天企業,按照其上年度獲得深圳市空天產業基金及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榜單50強投資機構實際投資額最高10%給予資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
第九條支持打造產業生態。
將空天企業優秀人才納入“鳳凰英才計劃”,在子女入學、人才住房、醫療保健等方面給予保障。
對參加空天領域行業展會的企業,經寶安區科創局備案后按展位費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30萬元。
對經分管區領導同意的行業論壇及峰會,按核定投入額的60%給予補貼,最高100萬元。
三、附則
第十條本措施適用于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空天技術產業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機構。本措施與本區其他同類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不重復資助。本措施所需經費由寶安區科技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列支,受年度總額控制。已按市、區兩級“一事一議”享受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再予以重復支持。已享受工業上樓、創新型產業用房等房租優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房租補貼。
第十一條本措施由寶安區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并制定配套實施辦法或操作規程;在政策措施的績效評估基礎上,可根據實施效果進行動態調整。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可進行相應調整。除特殊說明外,本政策所支持的項目認定時限為2023年1月1日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