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開展2023年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推薦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5-11 點擊:次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開展2023年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評定工作的通知》(辦科教發〔2023〕76號)要求,現組織開展申報2023年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我省省級推薦相關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說明
示范園區指面向旅游業開展科技研發或應用,以拓展旅游產品、豐富旅游業態、優化旅游服務、提升游客體驗和滿意度為目標,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顯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義的獨立管理區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園區、產業園區、旅游景區、特色小鎮等。示范園區的評定遵循“自愿申報、自主創建、注重實效、突出示范、規范評審、動態管理、持續發展”的原則。
二、申報要求
申報示范園區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明確的建設和管理主體單位;
(二)主業突出,特色鮮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發展的良好基礎,在全國范圍內具有引領性和示范性;
(三)有持續的旅游科技研發、應用投入和良好的發展潛力;
(四)近3年內未發生重特大突發性數據泄露、環境污染事件或安全、消防、衛生等重大責任事故。
三、評定程序
(一)申報單位填寫申報表并整理申報材料(包括《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申報表》、佐證材料和必要補充材料等),報所在轄區地級以上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審核(如未經轄區地級以上市旅游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組織,建議通過當地旅游行業主管部門的官網、官微等官方渠道進行咨詢及辦理)。
(二)各地級以上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作為初審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擇優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推薦。原則上每市限推薦1家。
(三)省文化和旅游廳作為申報2023年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省級推薦部門,將對各市推薦結果進行進一步審核,擇優推薦上報文化和旅游部。
(四)文化和旅游部將結合材料審核、現場答辯、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評審,擇優確定示范園區名單。
四、申報要求
申報材料須確保內容的真實性,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附電子版文檔。請各市做好本地區的組織、初審及推薦工作,于6月5日前將申報相關材料報送至我廳資源開發處。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小姐
聯系電話:020-37803658
通信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01號801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申報表.doc
附件2.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申報材料要求.doc
附件3.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PDF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