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關于加快培育數字創意產業集群的若干措施》公布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6-20 點擊:次
《深圳市關于加快培育數字創意產業集群的若干措施》近日公布,部分內容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本措施主要支持數字創意技術和設備、內容制作、設計服務、融合服務等四大業態發展,重點發展創意設計、網絡視聽、動漫游戲、數字文化裝備以及數字創意新型業態,加快培育高水平產業集群,鞏固相關領域在全國的領先地位。對符合條件的數字創意技術研發及應用、數字創意產品(服務)開發、重大平臺和項目建設等,在產業政策、資金扶持、產業空間、人才培養、金融支持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二、加大集群發展統籌力度
(一)建立集群發展協同機制。
(二)加強統籌協調和區域協同。
三、加強數字創新技術研發與應用
(三)支持數字創意技術研發。
(四)拓展數字技術在文化產業領域的應用。鼓勵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VR/AR/MR、5G+4K/8K超高清、區塊鏈等新一代數字技術,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支持數字創意展示中心和體驗中心建設,促進深圳數字創意產品的宣傳推廣。對符合條件的數字技術應用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四、鼓勵數字內容創新創作
(五)提升數字創意內容創作能力。
(六)推進文化內容生產的數字化發展。支持運用數字技術推動內容生產制作的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數字電影、數字電視、數字出版、數字印刷、數字演藝等創新發展,鼓勵文化企業應用數字技術開展創作生產,加強數字技術在博物館、美術館、工藝美術、演藝娛樂和創意設計等行業的應用,鼓勵傳統文化資源的“數字孿生”。對符合條件的內容生產數字化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五、培育數字創意重點業態
(七)做強數字創意設計。重點發展廣告設計、建筑設計、專業設計和數字展陳等產業業態,促進創意設計在產品設計、系統設計、工藝流程設計、商業模式和服務設計中的應用。加快引進和培育國內外知名創意設計和研究機構、行業組織、媒體機構,支持建設數字創意設計基地或平臺。對符合條件的數字創意設計基地或平臺,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資助。
(八)促進數字裝備制造高質量發展。順應沉浸體驗、智能交互、軟硬件結合、情感需求等發展趨勢,推動數字技術在文化裝備及消費終端制造中的集成應用,重點支持XR裝備、云文化裝備、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等數字文化裝備或消費終端制造,建設高端數字裝備研發基地與展示中心。對經認定的優秀數字裝備研發項目及創新平臺,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九)增強網絡視聽產業實力。支持網絡視聽平臺企業發展壯大,加快推進網絡直播、數字音樂、網絡動畫、網絡文學、短視頻等業態發展,打造網絡視聽創新基地,完善網絡視聽產業生態。對經認定的網絡視聽創新基地及符合條件的數字影棚、直播基地等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十)加快動漫產業提質升級。
(十一)促進游戲電競產業健康發展。
(十二)布局面向未來的數字創意新業態。推動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數字技術與文化創意融合創新,重點支持元宇宙、數字藝術、數字文旅、數字演藝、人工智能藝術、云演藝、云旅游等新型業態,不斷迭代數字創意新業態。對經認定為優秀新型文化業態企業,按《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辦法》相關規定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六、促進產業業態融合創新
(十三)深化數字創意融合。
推進“數字創意+”行動,促進數字創意與其他產業跨界融合,促進數字創意與虛擬現實購物、社交電商、“粉絲”經濟等在線新經濟結合,加快培育數字創意體驗場景和消費場景,打造線上內容生產及消費新模式。對符合條件的業態創新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十四)支持賦能相關產業。
加快數字創意與旅游業融合發展,豐富文化旅游空間體驗形式和內容。促進數字創意向先進制造業、消費品工業、智慧農業等領域拓展,支持數字創意在教育、體育、電子商務等領域的創新應用,支持數字內容科技模擬仿真系統跨界應用,形成依托“超級數字場景”的數字創意產業發展新格局。對符合條件的融合發展示范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七、加快推進創新體系建設
(十五)搭建產學研用平臺。
支持建設數字創意實驗室、研究中心、產業發展智庫等產學研用創新協同發展平臺,加快數字化轉型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基礎數據的研發應用。對符合條件的產學研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的資助。
(十六)建設數字創意孵化器。
(十七)培育數字創意產業基地。
八、拓展數字創意產品和服務貿易
(十八)加大數字創意對外貿易支持力度。
(十九)支持數字創意產品出口。
(二十)優化數字創意產品服務平臺。
九、構建完善的產業生態
(二十一)營造數字創意產業發展良好生態。
(二十二)培育數字創意領軍企業。
(二十三)支持公共服務平臺。
(二十四)加大數字創意戰略咨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