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明確: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規劃建設開發區、產業園區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10-11 點擊:次
10月10日消息,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要求運用好“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中加強和規范城鎮開發邊界管理。
通知提出:
一、堅決維護“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各地要切實將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
各類城鎮建設所需要的用地(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等產業園區、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區域的城鎮建設或產業類項目等)均需納入全省(區、市)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統籌核算。
不得擅自突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嚴禁違反法律和規劃開展用地用海審批。
嚴格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確需對永久基本農田進行集中連片整治的,原則上仍應以“開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且總面積不減少;確需調出城鎮開發邊界范圍的,應確保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擴大。
在規劃實施期內,城鎮開發邊界可基于五年一次的規劃實施評估,按照法定程序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進行調整。
二、推動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精準落地實施
各地要結合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進一步深化城鎮開發邊界內規劃用地安排,細化功能分區和用地布局,統籌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地上空間和地下空間,合理安排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使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精準落地實施。
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實施中,要避免“寅吃卯糧”,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增量用地使用上,為“十五五”“十六五”期間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用地。
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規模上,至少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規模的80%,其余可以用于年度間調劑,但不得突破分階段總量控制,以便為未來發展預留合理空間。
在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優先序,確保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對以下幾種情形的城鎮開發邊界進行局部優化。
?。ㄒ唬﹪液褪≈卮髴鹇詫嵤?、重大政策調整、重大項目建設,以及行政區劃調整涉及城鎮布局調整的;(二)因災害預防、搶險避災、災后恢復重建等防災減災確需調整城鎮布局的;(三)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核實處置過程中確需統籌優化城鎮開發邊界的;(四)已依法依規批準且完成備案的建設用地,已辦理劃撥或出讓手續,已核發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屬證書,確需納入城鎮開發邊界的;(五)已批準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確需優化調整城鎮開發邊界的;(六)規劃深化實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銜接等需要局部優化城鎮開發邊界的。
三、統籌做好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安排
引導城鎮建設用地向城鎮開發邊界內集中,促進城鎮集約集聚建設,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進行城鎮集中建設,不得規劃建設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不得規劃城鎮居住用地。
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前提下,結合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旅游開發、邊境地區建設等合理需要,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可規劃布局有特定選址要求的零星城鎮建設用地,并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按照“三區三線”管控和城鎮建設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實施監督。
涉及的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納入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統籌核算,等量縮減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確保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
四、嚴格規范城鎮開發邊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城鎮開發邊界發生變化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向部匯交數據(附審查認定文件、矢量數據等),檢驗合格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并反饋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后,方可作為規劃管理、用地用海審批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