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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全文
京政辦發[2015]54號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09 點擊:次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5]54號
京政辦發[2015]5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26日
2015年11月26日
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
為全面深入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及本市貫徹意見,加快推動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要求,加快推進城鄉結合部建設,著力提高城鄉結合部地區基礎設施承載能力,著力完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著力加強生態建設,著力調整產業結構,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設目標。到2017年底,累計調減城鄉結合部地區人口約50萬人,增加林地面積約3.58萬畝,基礎設施承載能力顯著提升,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實現“一綠建成、全面實現城市化,二綠建好、加快城鄉一體化”的階段性目標,為將城鄉結合部建設成為布局科學、用地集約、產業高端、環境優美、配套設施完善、人口有序流動的綠色生態發展區奠定堅實基礎。
(三)工作原則。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區縣主責、部門服務,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分類推進”的總體原則。具體原則是:強化規劃的引領作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多規合一”;向存量要空間,“瘦身健體”,控制開發強度,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遏止“攤大餅”式發展;向改革要動力,深化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社會保障、產權制度、投融資等領域的改革,破解城鄉二元體制性矛盾,激發基層自主參與建設的積極性,深入推進“新三起來”(土地流轉起來、資產經營起來、農民組織起來);向統籌要效益,加強規劃統籌、資源統籌、成本統籌、收益統籌、政策統籌,構建新型城鄉關系,優化城鄉結合部發展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發展
1.編制中心城城鄉結合部專項規劃。深入研究細化中心城城鄉結合部的功能定位和發展重點,以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底線,統籌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控制、用地減量、空間優化等目標任務,劃定城市增長邊界和生態紅線,加強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農用地的規劃管理,落實空間開發管控措施,切實提高規劃的前瞻性、系統性、科學性和實際約束力。
2.推進重點區域建設。在“一綠”地區,東部基本完成朝陽區來廣營、將臺、太陽宮、常營、豆各莊、南磨房6個鄉的城市化建設任務,逐步啟動朝陽區其他9個鄉的城市化建設;南部推進豐臺區南苑鄉、大興區舊宮鎮和南郊農場的城市化建設,適時啟動豐臺區花鄉和盧溝橋鄉的城市化建設;西部基本完成海淀區四季青鎮整建制轉居試點任務;北部推進昌平區東小口鎮的城市化建設。在“二綠”地區,重點推進豐臺區長辛店鎮等鄉鎮的城鄉一體化建設試點,探索集約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新路徑。
3.加快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進8號線三期等8條軌道交通線路建設,統籌長安街西延等31條跨區城市主干路、一級公路建設,落實143項由各區負責實施的次干路、微循環道路等項目,改善區域交通條件。統籌推進供電、通信、給水、供熱、供氣、排水等管網建設,加快實施海淀區北部區域能源中心、朝陽區金盞鄉110千伏變電站、昌平區阿蘇衛循環經濟園等項目,增強區域保障能力。推進北京二中朝陽學校、友誼醫院順義院區、國家大劇院舞美基地等54項建設項目,加快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城鄉結合部轉移。優化社區生活設施布局,完善便民利民服務網絡,打造便捷生活服務圈。
4.增加生態容量。結合舊村拆遷、新農村建設、河道綜合治理等工作,推進城鄉結合部地區綠化建設,增加綠地面積,優化綠地結構,提升綠化質量。到2017年底,新增林地面積約3.58萬畝,建設生態休閑公園15個,改造提升現有綠地林地面積約0.74萬畝。加快實施河道綜合治理、污水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完成38條(段)河道綜合治理,解決污水直排入河問題;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2座,新建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11座;新建和續建供水廠3座;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線約165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線約22公里;完成20條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涉及面積約200平方公里,水環境質量實現根本性好轉。加快實施“燃煤替代”工程,改善空氣質量。
5.集約利用發展空間。認真落實《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堅決退出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產業,減少產業用地約3萬畝。嚴格控制開發強度,推動集體建設用地騰退減量和集中集約利用,將騰退土地用于擴大綠色空間、改善生態環境。充分發揮城鄉結合部區位和生態環境優勢,積極發展科技研發、文化創意、休閑旅游等產業,推動區域資源集約高效利用。
6.改善居住條件。在“一綠”地區,通過棚戶區改造、土地整理儲備、重點工程帶動、宅基地騰退等方式,改善約20萬農(居)民的居住條件;規范引導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尊重歷史,兼顧現實,多方籌措資金和房源,統籌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騰退約5500戶國有企業農租房。在“二綠”地區,加快實施減煤換煤、電網改造、抗震節能改造、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環境綜合整治等重點項目,完善基礎設施管護機制,建成300個美麗鄉村。
7.促進就業轉移。增加勞動力就業安置崗位約4.4萬個,鼓勵綠地養護等公益性就業崗位向就業困難人員傾斜。落實城鄉一體化的就業幫扶政策,通過培訓、創業指導、安排在崗實習等措施,引導農民樹立正確就業觀念,不斷提高就業能力。
8.推進轉居工作。根據區域發展條件、資源稟賦和建設模式等情況,采用不同方式籌集轉居所需費用。采取集體產業收益統籌、年度匯繳按月發放等方式破解超轉人員轉居費用高的難題;由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開發建設的,引導其自行籌集農民轉居費用。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轉居工作,推進約7.8萬人實現整建制轉居。
(二)深化改革
1.落實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任務。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的保障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宅基地權益,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推進大興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賦予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促進集約高效利用。推廣海淀區東升鎮集體產業園區的發展經驗,為具備條件的集體產業用房頒發房屋權屬證明,為引入高端生產要素創造條件,加快騰退低端低效集體產業。
2.探索區域統籌機制。充分發揮規劃的統籌引領作用,統籌城鄉建設用地資源,探索城市集中建設區與周邊城鄉結合部建設統籌聯動機制,實現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綠地空間統一規劃、統一實施、統一管理;合理確定規劃實施單元,優化土地開發項目成本核算機制;探索土地增值收益的統籌利用機制,“一綠”地區產生的土地收益優先用于解決該地區的城市化問題。
3.引導農民自主建設。規劃實施過程中要加強與群眾的協商,實事求是地優化規劃建設方案,根據區域發展條件和收益水平,合理確定用于安置勞動力的產業用地規模,鼓勵和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參與城市化建設。推廣大興區西紅門鎮集約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的經驗,優化規劃實施方案,合理確定拆建比例,實行增減掛鉤,推進綠化隔離地區鄉鎮企業、工業大院自主拆遷改造。
4.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完成村級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積極推進鄉鎮級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保護好農民集體資產和集體土地的權益。主動適應聯村發展需要,各村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組建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實施開發建設。引進社會資本進行合作開發的,要建立社會資本進入退出機制,堅持土地所有權不變,確保相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充分享有其收益權。
5.拓寬融資渠道。搭建銀企合作平臺,引導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積極探索集體建設用地的融資模式,支持城鄉結合部建設。充分利用現有棚戶區改造融資平臺和融資政策,加快推進城鄉結合部棚戶區改造。完善綠地建設投入政策,建立租用綠地補貼標準調整機制,提高綠地養護標準。
(三)依法治理
1.加強基層治理。促進基層法治建設,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推動鄉鎮政府加快職能轉變,強化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環境保護等職能;創新基層治理方式,充分發揮農村自治組織的作用,實現農村管理體制與城市管理體制無縫對接。
2.嚴控違法建設。鄉鎮政府要對區域內各類違法建設的性質、用途、類型等信息登記建檔,嚴格落實巡查、制止、報告等管理職責。規劃、城管等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深入開展打擊違法建設專項行動,保持高壓態勢,杜絕新增違法建設。
3.加大人口調控力度。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礎信息采集工作,細化“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控人”的具體措施;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交通評價和水資源評價制度,降低開發建設強度,強化人口規模調控。
4.加強社會管理。加強治安秩序、經營秩序、環境秩序的整治,加強火災隱患、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和食品安全隱患的排查,加強對重點地區痼疾頑癥的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社會秩序。
三、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相關區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建立由區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負責,區相關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要科學編制建設實施方案,規范搬遷安置補償補助標準,做到不同區域間搬遷項目的綜合補償費用總體平衡;要建立工作臺賬,細化任務分工,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主動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加快城鄉結合部建設創造條件。
(二)簡化審批程序。建立市區聯動、權責對等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下放權限、簡化程序,依法合規加快辦理回遷安置房建設項目、綠隔產業項目和綠色產業項目的立項核準、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手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對已確定的建設區域和建設任務,要及時優化規劃實施方案,為加快項目建設提供保障。
(三)加強督促檢查。市城鄉結合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制定年度計劃,督促各有關單位落實工作任務;會同市相關部門建立聯合督查機制,對各項任務進行全過程監督,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加強建設資金使用監管,打造“陽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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