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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申報流程及時間
第三批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申報流程及時間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7-30 點擊:次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運行函〔2019〕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門:
按照《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運行〔2015〕22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開展第三批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和數量
本次申報類型為專業類國家應急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發展的重點產品和服務應符合《應急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5年)》。
各地原則上申報1個示范基地,條件不成熟的可不申報。
二、申報流程和時間
根據示范基地設置條件和評價指標,擬申請示范基地的管理機構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后,聯合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報送材料。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報時間截至2019年8月31日。
三、申報材料及報送時間
(一)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申報單位所在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門的上報文件;
2. 示范基地建設方案(有關要求見《管理辦法》附件);
3.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門組織的論證意見(原件);
4. 示范基地符合所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情況說明;
5. 示范基地應急企業與產品詳細情況(有關要求見附件);
6. 涉及《管理辦法》中“設置條件與評價指標”中需要提供的補充材料。
(二)申報材料中的有關數據以各級統計機構和職能部門公開數據為準。提供材料不得涉密。
(三)申報材料要求提供紙質件一式3份及電子文檔光盤,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統一寄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郵編:100804)。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示范基地建設,按照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遴選申報對象,不盲目申報。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要嚴格把關,積極履行推薦職責。
(二)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本地區應急產業發展的規劃布局和自然災害防治建設要求,強化應急特色和重大技術裝備突破,突出地方政府支持,堅持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協同推進,合理定位,差異化發展。
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
王宇 010-68205262
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
楊喆 010-68505551
科技部社會科技發展司
鄭忠 010-58881417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
2019年7月11日
注:產品分類寫到三級,標準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的《應急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5年)》(工信部聯運行[2015]190號),其中第一級分類為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如在《應急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5年)》中無法找到分類,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