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電力規劃難在哪?
“十四五規劃”電力規劃難在哪?
來源:未知 日期:2020-01-20 點擊:次
2020年是制定電力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關鍵一年,目前“十四五” 能源分領域規劃已經呈現諸多新變化。一個最大的變化是,國家層面不再單獨做水電、風電、光電的專項規劃。1月6日,國家能源局召開的“十四五”電力規劃工作啟動會議提出,電力發展“十四五”規劃要注重提升電力安全保障能力,推進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提升電力系統整體效率,推動電力綠色轉型升級。
環境復雜,規劃難度加大
當前已處于“十四五”規劃研究或者編制最重要的時期,“十四五”電力規劃的編制方法肯定不能照搬以往。“很大一部分精力需要放到如何研究規劃本身,比如,哪些是強制性,哪些是引導性,哪些根本不需要做,哪些一定要強化。”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表示。
“涉及電力的約束條件甚多,物理約束有電力平衡、調峰平衡、電量平衡,資源約束有風電和水電等技術可開發量、核電和抽蓄的站址資源等,均需合理研究。”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
以前電力規劃主要面對的是如何解決我國電力短缺問題,無論是電力規劃、電網規劃、煤電規劃,還是水電規劃,主要都是圍繞資源配置、電網安全、緩解電力供需矛盾來進行。近年來,我國解決了電力長期短缺的問題,但是現在面臨的電力工業問題比過去更加復雜。
“ 僅根據過去的經驗方法做電力規劃,肯定行不通了。”王志軒認為,規劃需要適應新時代電力工業性質拓展、電力系統形態的變化。
目前,我國面臨的環境十分復雜,電改進入深水區、低碳發展、常規污染物控制等,都直接影響到“十四五”電力規劃的制定,這些問題均需要在“十四五”電力規劃中予以考慮。“例如,如何在規劃中具體落實我國在《巴黎協定》中向國際社會作出的承諾?還有,與電力體制改革9號文件頒布時相比,時代背景和電力發展的情況也發生了較大變化,一些改革措施也應與時俱進,在規劃中也應有所體現。”王志軒表示。
新形勢下需要新思維
回顧電力規劃缺失的10年,正是電源與電網脫節建設的10年。特別是“十二五”期間,由于沒有出臺電力綜合規劃(包括電網規劃),電力發展規劃與財政政策等存在嚴重的不統籌。那么,如何避免電力規劃缺失造成的不協調?怎么規劃“十四五”電力發展?電網發展趨勢又是什么?
從2019年底開始,國網自身定位已經轉變為輸電服務供應商。
在華南理工大學電力學院教授陳皓勇看來,“十四五”時期特高壓輸電線路的建設可能放緩。他向記者表示, 特別是特高壓交流從輸電工程的角度看必要性不大。“那只是電網權力延伸的結果,輸電線路鋪設到哪兒,電網公司的權力就延伸到哪兒。”
在新問題新形勢下,電網規劃已無法按原來思維方式去研究。“以浙江為例,‘十四五’規劃有兩個特征,第一是緊平衡的規劃,第二是不確定性的規劃。為什么是不確定性規劃?浙江資源匱乏,有潮流的不確定性、有電力市場發展帶來的不確定性,面對不確定性要轉變規劃思路,以前的規劃是按需定購,需要多少保證供應多少,‘十四五’浙江電力規劃需要轉向雙側互動。”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副院長陳飛在日前表示。
規劃核心是系統優化
“十四五”電力規劃不僅要考慮供需平衡,更需要考慮電力工業性質的拓展、電力轉型方向、電力系統形態變化、能源輸送轉化變化等一系列問題。
著新能源發電大規模的建設,電力供給和能源側之間關系日漸模糊,電力需求隨著儲能發展和電力供給交叉,分布式能源建設使電力需求和能源供給側交叉,這些變化均是“十四五”電力規劃需要研究的。
“我認為,‘十四五’的核心是能源系統優化。”王志軒表示,經過多年的持續快速發展,能源系統、電力系統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積累了很多問題, “十四五”期間可能需要把大量精力放到系統優化上,在對存量系統優化的基礎上考慮增量發展。
“以電力規劃為核心的多規合一勢在必行。”國網青海清潔能源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李紅霞對記者表示, 只有把不確定性的邊界條件盡可能統一,規劃才有實際指導意義。“‘ 十四五’電力目標的多樣性,供需平衡的挑戰性,都亟待在‘十四五’規劃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