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項目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1-11 點擊:次
一、申報要求
縣鄉等行政區或某一產業集聚區,已經形成了相對成型、成熟的融合發展模式和全產業鏈條,產業價值鏈增值和區域品牌溢價效果已初步顯現,市場競爭已經由產品競爭上升到產業鏈競爭的新高度,并且其做法經驗可復制、可推廣,能夠在全國發揮標桿引領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區域。
二、申報流程
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編制申報材料并向市州農委提出申報→各市州農委按照擇優推薦原則向省農委推薦→省農委擇優遴選后按程序報批再上報農業部→農業部組織專家隊伍,開展項目答辯、評審、考察,評定全國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示范區。
三、財政支持
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統籌使用各項涉農資金,用于融合發展先導區項目建設,不斷完善先導區供水、供電、道路、通信、倉儲物流、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支持區縣或地市有關部門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貸款貼息等方式,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融合發展先導區建設和運營,支持各地綜合運用稅收、獎補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從2018年開始,每個創建通過的先導區,國家將給予2000-3000萬不等的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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