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用地要求(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申報)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3-01 點擊:次
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林業局聯合印發《關于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促進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要通過引導農村產業科學布局、優化用地審批手續、規范使用設施農業用地等舉措,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合理用地需求,為農村產業發展壯大留出用地空間,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全面實現鄉村振興。
《意見》明確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范圍,《意見》指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是指以農業(含林業,下同)為依托,通過高新技術對農業產業的滲透、三次產業間的聯動與延伸、體制機制的創新等多種方式,將資金、技術、人力及其他資源進行跨產業集約化配置,將農業生產、加工、銷售、休閑農業及其他服務業有機整合,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鏈條,實現農村一二三產業協同發展的項目。
針對產業發展用地難題,《意見》提出,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各地加快編制縣、鎮級國土空間規劃,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優先用于重點項目庫中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探索規劃“留白”機制,鎮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可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規模,優先用于保障難以確定選址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建設。
為保障新增用地需求,《意見》強調,省級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專項用于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需求。涉農市縣應將鄉村產業用地納入年度用地計劃,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專項用于保障鄉村振興(含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用地需求,優先保障重點項目庫中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不足部分,可由省級指標統籌解決。國家級和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所在地級以上市要按照不低于50畝/園標準一次性安排國家級和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用地指標。
同時,《意見》也設定了退出機制和監管要求,并要求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禁違規占用耕地進行農村產業建設,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不得造成耕地污染。嚴禁以設施農業為名,占用耕地違法違規建設與農業發展無關的設施。嚴禁在農業大棚內違法占用耕地建設住宅、餐飲、娛樂等非農設施。嚴禁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名開發商品住宅、別墅、酒店、公寓等房地產項目。嚴禁挖山填湖、削峰填谷、挖湖造景或成片毀林、破壞水域水系。嚴禁在農用地轉用報批中占多批少、應轉未轉。嚴禁擅自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改變用途或分割轉讓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