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推介自治區第二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通知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23 點擊:次
各盟市財政局,滿洲里市財政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第二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通知》(內財辦〔2015〕1391號)要求,我們組織廳內有關處室、自治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對你們上報的72個項目進行了逐一評審,興安盟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及管網等52個項目符合PPP項目準入條件,同意納入自治區PPP項目庫并向社會推介。
請你們嚴格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規范推進項目實施。一是主動與行業主管部門及項目實施機構聯系,及時向社會公開項目。二是積極主動與當地政府溝通,明確社會資本介入的方式、股權結構和實際運營維護收益率,做到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三是社會資本方的選擇認定,是項目落地至關重要的環節,需通過政府采購方式,公開、競爭、擇優選擇社會資本方。四是完善PPP實施方案,進行物有所值和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報請地方政府對PPP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審批,將政府應承擔的支出責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五是要簽訂規范的PPP合同,依法成立項目公司,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執行。對于在執行過程中不能按照PPP操作指南要求規范實施PPP模式的項目,盟市財政部門應及時向自治區反映,實行自治區PPP項目進退機制并嚴格執行自治區PPP項目的執行進度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爭取更多的項目不僅成功落地還能得到財政部的以獎代補資金。